烽煙盡處  第一章 山居 (一 下)

類別: 歷史傳奇 | 酒徒 | 歷史 | 烽煙盡處 | 酒徒   作者:酒徒  書名:烽煙盡處  更新時間:2013-04-16
 
第一章山居(一下)

沒錯,這個身體虛弱的小胖子就是張松齡。在足夠的野味支撐下,他的身上那些大大小小的傷口基本上已經痊愈,標志性的小肥肉也全長了回來,唯一與以前大相徑庭的是,原本白皙的面孔,如今已經被山風給硬生生吹成了古銅色,看上去男子漢氣概十足,完全沒有了先前的那股書卷氣和稚嫩味道。

為了從閻王爺那里把這小子給拉回來,老孟山可是付出了極大的代價。在養傷的五個多月時間,光是山雞、野鹿和狍子,就消耗了足足上百只。其他什么黨參、黃芪、鹿茸之類的貴重藥材,更是成斤成斤往張松齡肚子里頭填。虧得老孟山打得一手好獵槍,又在核桃園營地附近的山谷里,零散撿到了近千顆沒有殉爆的子彈,這才沒被張松齡吃成窮光蛋。可即便如此,當初為特務團帶路所獲得的那筆賞錢,也消耗得七七八八了,再也做不起買地蓋新房的美夢!

然而,付出了這么大代價,能不能打動準女婿的心,孟老漢卻是一點兒把握都沒有。張小胖子是軍官,老孟家從曾祖那代開始算,最大才出過一個村長;張小胖子讀過很多書,一筆字寫得龍飛鳳舞,老孟家的女兒卻連自己的名字都不認得,更甭說提那支幾千斤重的毛筆了。張小胖子長得英俊,與山前山后那些吃橡子面兒長大的年青人們相比,簡直就是王母娘娘帳下的金童,而老孟家的女兒呢,除了個高腿長,臉盤子稍圓之外,幾乎沒有半分過人之處。

上述這些都不算什么障礙,更更重要的一個問題是,張小胖子留在娘子關附近,不是他本人的意思。而是孟氏父女趁著他昏迷的時候,將他給“偷”回了家中。當時因為老茍團長自殺,整個前線指揮部亂成了一鍋粥,根本沒人還有心思再顧及到張松齡這個半死不活的小連長。而孟山和孟小雨父女,也覺得繼續跟著眼前這支連茍團長都能生生被逼死的隊伍,實在不靠譜。就互相使了個顏色,抬著半死不活的張小胖子,悄悄地離開了村子。

事實證明,這個選擇正確無比。娘子關前線指揮部的其他人才離開村子沒多遠,就遭到了日軍先頭部隊的偷襲。黃副司令官在二十六路騎兵營的保護下殺開一條血路,逃出生天。其他隨軍文職官員、記者、還有強征了一輛卡車的傷兵們,卻大多都落在了日本鬼子手里,被小鬼子綁在路邊的大樹上,一個接一個練了刺刀。

但張小胖子對孟氏父女卻未必領情。盡管在他能下地走動的第二個禮拜,老孟山就用毛驢馱著他,去看了樹上的斑斑血跡。可張小胖子只是搓土為香,沖著袍澤的血跡拜幾拜,就轉身離開了。從始至終,沒流一滴眼淚,也沒對孟氏父女的救命之恩說一個“謝”字!

大恩不言謝,那是文人們的清高。孟山老漢可沒那么迂腐,比起被張小胖子當作恩人記一輩子,他更希望張小胖子能直接表個態,愿意對自家女兒以身相許。不過這種話他不能直接地說出來,畢竟女兒的臉面還是要顧及的。更何況強扭的瓜不甜,如果張小胖子無論如何都看不上孟家小雨的話,總不能看著他們兩個成親后天天從早晨打到晚上。

硬的不能來,軟刀子卻絕對不能丟。孟山老漢堅信“男求女如隔山,女求男如隔紙”,只要自家女兒能天天在小胖子眼前晃,端茶倒水,疊被喂飯,將他伺候得舒舒服服,相信張小胖子也不是那鐵石心腸的人,早晚會被女兒的柔情所打動。

只是,自家女兒的性子里,溫柔這東西實在太稀缺了些。而張小胖子的心腸,又實在有些硬得離奇。從他吐血昏迷后第一次睜開眼睛到現在,已經整整五個半月過去了。可女兒跟小胖子之間,卻依舊未能找到任何共同話題。往往是一個興致勃勃地說著山間奇聞趣事,另外一個已經神游萬里。一個已經聽得昏昏欲睡,另外一個卻在大談特談國家民族,慷慨激昂。

眼瞅著小胖子的腿腳越來越利索,身子骨越來越結實,孟老漢就一天比一天心急。他帶著小胖子上山打獵,手把手指點小胖子射擊要領,不僅僅是為了讓小胖子身體恢復得更快,而且還想讓小胖子迷上這片群山,迷上山中天不收地不管的獵戶生活。他想讓小胖子念自己的好,即便毫不留戀地日后返回軍中,立功殺敵的時候,也會想起幾百米外將獵物兩眼打個對穿的本事是跟誰學的,從而對自己的女兒小雨更珍惜些許。

當然,如果小胖子返回軍隊時,把自己和女兒兩個全帶上就更美了。孟老漢自問做不了軍官,但給張小胖子管管糧餉,探查一下敵情什么的,還是能做好的。上陣父子兵么!到時候小胖子當團長,小雨當團長夫人兼醫務營長,自己這個老丈人就當大總管,一家人邊打鬼子邊享受天倫之樂,便是給個神仙去做,也不肯換了。

想到一家人的未來,老孟山的手腳就愈發地利落。很快就找到了合適的樹枝,砍下,去皮,用野草做了繩子捆著走了回來。見到還在端槍瞄準的張松齡,笑著走上前,拍了拍對方肩膀,“別急,心急吃不上熱豆腐。你身體剛剛好了點兒,可不能過于勞神。走,咱們爺倆拖著鹿下山。回去后趁著天亮把皮子一剝,放在外邊風干了。后天關內盤石村那有個大集,剛好和冬天時攢的那些皮貨一并賣出去!”

“嗯!”張松齡放下步槍,跟孟老漢一起去整理獵物。成年馬鹿體形龐大,重量通常能長到四百多斤。張松齡今天打到的這只個頭稍小些,但分量也在三百斤之上。為了節省體力,他們將鹿茸割下放入背包,然后沿著鹿的嘴巴剝開一小段皮膚,將整個鹿頭扒出來切掉。接著又從鹿脖頸處沿肌肉下切,掏出大部分內臟,與鹿頭一并丟棄。最后才將內部已經掏空,表面還保持完整的馬鹿放在擔架上,用草繩拖著往山下走。

去了頭和內臟的馬鹿,大概還有二百七十多斤。雖然是下山,爺兩個也累了個滿頭大汗。待回到村子里,孟小雨早已將晚飯準備停當。手腳麻利地遞上陶盆和濕布巾,伺候爺兩個洗臉換衣服。然后從柜子里取出一瓶子泡了鹿茸的苞谷酒,給父親和死胖子張松齡各自斟上一大碗,幫助二人夾菜添飯。

張松齡酒量還是沒什么長進,一碗下肚,古銅色的臉就變成了紅銅色。孟老漢卻非常善飲,示意女兒將自己和張松齡的酒碗再度填滿,然后將碗舉起來,笑呵呵地勸道:“再喝一碗吧,你今天出力氣太多了,得用酒把體力給補回來!”

“鹿茸是補血的,你多喝一點兒沒壞處!”孟小雨自己也端著飯碗上桌,笑呵呵地向張松齡介紹藥酒的妙用。

類似的話,張松齡其實已經聽過了無數遍,早就不覺得有什么新奇。笑了笑,端起酒碗,小口慢品,“您老自己多喝點兒,我慢慢抿著陪您老。這東西味道太沖,我喝急了,就會頭疼!”

“呵呵!”老孟山就喜歡張松齡這份禮貌勁兒,端著酒碗繼續大口豪飲。山里的年輕人,孝順歸孝順,可絕不會一口一個“您老”地稱呼自家長輩。并且山里的年青人大多喝起酒來不要命,從不會象張小胖子這樣,明知掉是金貴的東西,還能明白自家酒量深淺。

孟小雨捧著一晚高粱飯,眼睛烏溜溜圍著酒碗打轉。以前家里沒有死胖子這個客人的時候,陪著父親喝酒的就是她。只是那時,金貴的鹿茸要賣給外邊來的貨郎換錢花,絕對舍不得朝苞谷酒里頭浸泡而已。

張松齡被看得不好意思,從桌子邊上拿起一個準備用來盛湯的空碗,將自己的酒水勻了一半兒給孟小雨。后者立刻兩眼放光,伸手便準備去端。卻被孟老漢一筷子將手背抽了道紅艷艷的印記,“女孩子家家的,喝什么酒!趕緊把飯吃完了,然后去收拾那頭鹿。天馬上就快黑了,總不能為這點兒小事兒還點個油燈?!”

“哼!”孟小雨被抽得好生委屈,戀戀不舍地放下酒碗,繼續往自己嘴里扒拉高粱飯。張松齡卻笑呵呵地將半碗酒推給她,然后看著老孟山的臉說道:“小雨也累一天了,喝就喝點兒吧!等會兒,我幫她一起收拾鹿肉。”

“隨你!”孟老漢皺了皺眉頭,勉強答應,心里卻暗自偷笑。小胖子終于懂得心疼女兒了,這可是個難得的新發現。如果再多給他們制造點兒互相幫忙的機會,那豈不是……

還沒等他想出具體實施步驟,張松齡的聲音卻又在耳畔響起,“叔,能不能跟您商量個事情!”

“說罷!”老孟山打了個激靈,放下酒碗,滿臉警覺。孟小雨則將頭埋進了自己的酒碗里,淚水不知不覺已經在眼眶中打轉,這一天終于還是來了,盡管自己已經盡最大努力想留住他。可他的心,注定不屬于這片大山。再努力,又能多留下幾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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