緋聞之王  第二百章 耍帥

類別: 都市 | 娛樂明星 | 緋聞之王 | 期待崛起   作者:期待崛起  書名:緋聞之王  更新時間:2012-06-05
 
第二百章耍帥

十二號,《辣手神探》和《笑傲江湖之東方不敗》兩部戲同時開機,但兩部戲的開始都沒陳金的份,前者是發哥獨角戲,把耍帥,耍酷進行到底,而后者則是林青霞在盡情的展現她無與倫比的風情。

不過,耍帥和耍酷都是需要付出代價的,因為他們做的動作都超過了他們身體所能夠達到的極限,雖然如夢幻般的精彩,卻是超現實的。

發哥一如既往的身手敏捷,掏槍,射擊,輾轉騰挪,每一個動作都那么酷,都那么拉風,場面更是勁爆,槍聲四起,人群驚恐,有點“子彈與桌椅齊飛,血水共茶水一色。”的意思。

不過,看上去是很爽了,但做這樣的動作,不免磕磕碰碰的,小傷小患是免不了的,疼的呲牙咧嘴也沒奈何,特別是那些個武師,最帥最酷的那些從這邊飛撲到那邊,輾轉騰挪的動作其實都是他們完成的,雖然說早就學過怎么樣最佳的避免傷害,身手也強得多,可這些動作都是極難的,人還不免有個失誤的時候,加上導演不滿意,這樣或者那樣的折騰你一下,就足夠你喝倆壺的了。

林青霞在電影里出現的模樣是同樣是拉風無比,風情萬種的,可到底是個嬌弱女子,出場的時候給人困得嚴嚴實實的掉在高空,左也不是右也不是,徐克就像是專門找她麻煩一樣,辛苦得很。

還有,在沙灘上奔跑的那場戲,煙霧繚繞。美輪美奐的,好像功夫厲害的不得了,可那都是大風扇吹起的沙塵和紅木泥,又不好拍,把個大美人折騰的灰頭土臉,連吃飯的時候都還在想著吐沙子抹臉。

這也就算了,從水里面冒出來的那場戲,十一月的海水可不涼快。而是太涼快了,冷得很,呆在里面可一點也談不上爽,還拍了又拍的。一直弄到快天黑,陳金看的她的臉的凍青了,可導演一點抱歉的意思都沒有。這時候,也可以看出來徐克這家伙給人詬病的地方,或者他是太專注,可別人總是很難理解的。

《我的團長我的團》里孟凡了說過一句話,“這世道,干什么都不易。”,大家看著你這前呼后擁的。光彩照人,衣食住行那都是奢華得緊,人前人后都一副大佬的派頭,可誰又知道這其中的苦。

也不說這做演員的大多身不由己。暗里還有些什么那規則的,就算是平時,那些無冕之王也能夠把你氣個夠嗆,稍微不如意就把你寫的如何如何耍大牌,挑你的小錯,炮制那些莫須有的東西毀壞你的名譽,甚至直接就封殺你......。

好罷,熬成了大佬。辛苦點也就算了,總歸是勞有所得。可那些真正熬到老都還是三流演員的,平日里辛辛苦苦。還卑躬屈膝的,弄的不過是點吃飯的錢,那才叫做一個苦逼,還沒出找人說理去。

沒得演,在現場看也算是過癮的,特別是作為半個內行人在現場看的感受和在電影院里外行看熱鬧的感覺是不一樣,當然,精彩程度是不如看熱鬧好,畢竟是一個個鏡頭拆分開來拍攝的,但是這樣卻便于陳金更快更好的吸收他所要學習的知識。

十五號,《辣手神探》最先開始陳金的戲份,徐克導演拍戲向來是慢的,《笑傲江湖之東方不敗》那邊可能還得等一天。

《辣手神探》里陳金的第一場戲就是耍帥,開著拉風的紅色法拉利跑車,西裝革履,滿臉光鮮的出現在圖書館里,然后從書架上拿起一本圣經,圣經里是已經挖空了的,里面裝有一把消音手槍。

圣經里藏槍是很經典的一個橋段,從翻頁拿出槍,到很酷的說了一句,“那即是有了!”之后,開槍殺人,然后再施施然瀟灑無比的轉身走掉。

從開著法拉利出場,到殺人之后很瀟灑的走掉,整個過程展現了一優雅風騷的殺手形象,又帥又酷,和發哥開場的拉風槍戰想比,各擅勝場,又有相得益彰的感覺。

好像很自然的駕馭著這樣一個角色,一舉手一投足都帥到不行,自吹一句,陳金覺得他比原版的偉仔那個出場絕對要帥,酷超過百分之一千。

沒有難度,迅速的拍完,在現場的發哥夾著他的脖子,“臭小子,真是同人不同命,你這也太舒服了,而且看上去比我還要拉風,我得考慮看是不是的換個角色先。”

“切,明明是我比較帥,要是你去試試,保證一團糟!”陳金嘿嘿直樂,毫不留情的打擊著發哥。

吳宇森導演很滿意剛剛陳金的表現,真是演得形神具備,夸張一點的說,那比他想要的效果還要棒,因為那種風騷之外的冷靜狠厲陳金演的特別的傳神,此時聽到他倆的對話,倒是幫了陳金一句,“這話我贊同,倒不是阿發演技有問題,而是阿KING的氣質風度明顯更合適這個角色。”

陳金樂了,有些洋洋得意,“怎么樣,發哥,服氣了吧,嗨,我就不打擊你了,我要是演你那角色,可能導演就覺得我比你更加適合,那樣的話,你就沒得混了。”

“我沒得混是吧!”發哥夾著他的脖子緊了緊,“那我先把你踩到爬不起來再說。”

陳金笑著撇撇嘴,“遲了,我都已經火大發了,現在你要是想踩,只怕會磕了你的腳。”

鬧了一會,暫時休息的時候,發哥拉著陳金走到一邊,突然說了一句,“吳導演明年就要去好萊塢發展,他也跟我說過差不多的意思,我現在也在考慮,你覺得我適合去那邊嗎?”

發哥和吳宇森的關系很不錯,這一部戲也很明確的是吳宇森導演在香港的最后一部,但是現在香港電影還處在畸形的繁榮期,發哥可能有些掙扎。

直到九三年,香港電影的第三次危機爆發:港片過度依賴外埠,外埠操控創作;院線過多,劣片充斥;編劇狀態不佳,電影素質下跌;片商粗制濫造,專業人才缺乏;成本直線上漲,新片開工不足;娛樂模式增多,影院效益受損等等等等。

到了那時候,不管是為了名利,還是為了自身的發展,發哥都已經做了決定,九三年整整一年“零創作”已經給了大家一個很明顯的信號,何況,他在美利堅還是很受歡迎的,于是,在九五年,也就是和金公主集團的合約到期后,《和平飯店》便成為了他香港電影的最后一個注腳。

陳金也想去好萊塢,不過他不著急,也不能急,他還有很多東西都需要學,看著很美是個很操蛋的事情,只有你真正的懂了才好,而陳金現在的狀況,基本上是看著很美。

就算是他在某些方面很成功了,可這個圈子里的水太深,他要學的東西還多得很,他有天賦不假,甚至可以用魔功作弊也行,但他知道他想要的是什么,甚至,要想完全和魔種融合,達到那種他夢寐以求的境界,也的他自己努力去學習和感悟,而不是用現在這點雕蟲小技來耍陰謀詭計,如此,他這一輩子也別想有太大的成就。

以己度人,陳金皺了皺眉,搖搖頭,“發哥,我不能給你肯定的答復,你也不需要我給你肯定的答案,不過,要想過去,語言習慣什么的你得先學,不要一去之后一抹黑。”

發哥一副早就知道你會這么說的表情,摸了摸頭,“其實你說的也對,我現在的英文很爛,去了之后跟人家怎么溝通,不能什么話都找個翻譯吧,這樣還演什么戲。”

陳金趁勢一拍他的膀子,“不用著急,現在天天的和嫂子補習英文就好,等你學的差不多了的時候,我應該也要去好萊塢發展了,到時候咱們哥倆一起去把那些洋鬼子殺個片甲不留,跪在咱們面前唱征服,OK?”

“去,等你,等你的話花都謝了!”發哥捶了陳金肩膀一下,又感慨的看了他一眼,“我要是有你這小子的聰明勁就好了,才來的時候什么都不會,傻呵呵的一個小子,現在倒好,粵語,日語,韓語,英語,啥都說的那么順溜,唱片賣的讓人眼紅,電影票房成績也差點眼紅的讓那些老大帶著刀槍上門來強請。”

“哎,人比人氣死人,你小子偏偏還有那么漂亮的一個有身份有地位,又疼你的美女罩著你,真是沒出找人說理去,要是其他人知道了,還不知道要不要活了。”笑嘻嘻的說了一大通,最后倒是有說不出來的復雜情緒,“如果你依舊保持你現在的心態,努力學習,不用幾年,我這前輩可能就要給你踩在腳下了。”

陳金笑著搖搖頭,“發哥,我可不這么想,而且我剛剛說的可是真的,我還想和你去把那些鬼佬打趴下呢。”

發哥的豪氣也上來了,沖陳金伸出手,和會意的同樣伸出手的陳金握在一起,“好,那我就等著看你的表現了,可不要剛說不練假把式,要是那樣,到時候我可不客氣的要臭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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