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能閑人  第七百八十章 【合理陳述】

類別: 都市 | 都市生活 | 全能閑人 | 光暗之心   作者:光暗之心  書名:全能閑人  更新時間:2014-02-14
 
香江高等法院內就有專門的餐廳,分為法官餐廳和外供餐廳,主要用來解決中午休庭時間的用餐問題。不過這里沒有‘食補’,東西不比外面的茶餐廳便宜,花樣也少,也就是套餐奶茶什么的,別指望能在這里吃到什么大餐。

周易和楊彩雖然都是美食家,卻也能入鄉隨俗,一人搞了一份套餐,津津有味地吃著,柳絮和楊彩邊吃邊討論剛才的庭辯,時不時偷眼看看周易。周易看到老婆臉上充滿了幸福、楊彩這‘哥們兒’也滿臉都是欣賞,心里還真是有些得意。

“楊大狀,能幫我介紹一下麼?”

走來一個身穿黑色西裝,頭發被漂染成銀白色,面容卻顯得非常年輕的青年人,正含笑望著楊彩,見到周易看他,很有禮貌地點點頭,神態優雅、風度翩翩,這是一個很容易讓人產生好感,非常有教養的

“是他?”

周易剛才就見到這個銀發年輕人被幾個大律師、法官和檢控官圍在中間,正神采飛揚地說著什么,旁邊這些在法律圈頗有地位的人士,竟然都陪著笑聽他說話,心里有些好奇,不過也沒打聽,卻沒想到這人居然還認識楊彩,主動向他們打起了招呼。

“龐斑?”楊彩微微皺眉,廚藝禮貌,回應了他一句,然后就沒了下文,顯然并不想與這人產生什么交集。

“周大狀,我是龐斑,剛才你的辯護很精彩,讓人嘆為觀止啊?”銀發年輕人呵呵笑著伸出手熱情地讓人無法拒絕。

“客氣客氣。”對方上來就拍馬屁,倒是讓人不好拒絕。周易笑著與他握握手,一時無話可說,嘴里還噙著飯呢,這人來得不是時候。

“呵呵,早就聽過周董的名子不瞞周董說,我做律師,同時也是個醫生你我有很多互通之處啊?認識一下吧,希望有機會可以與周董成為朋友。對了,似乎應該表明立場?我也是支持秦水妹的,希望周董幫他打脫謀殺罪名。”

龐斑倒是很有眼力,看出周易不想多說什么,笑著客套了兩句,轉身就離開了。見他離開楊彩頓時露出如釋重負的表情。柳絮笑著捅了她一下:“這就是你說的那個追求者麼?”

“哪有啊…¨”楊彩嬌嗔起來兩個美女笑鬧成一團,你一言我一語的,周易對這個龐斑有了個初步了解,不得不說這還真是個天才人物,香江法學界和醫學界的傳奇,要說有什么不好就是太過風流,喜歡到處留情,楊彩的律師事務所中經常可以收到他的鮮花。

讓周易有些佩服的是,龐斑三歲的時候,就因為腦膜炎失去了聽覺,近距離與人交流,要靠助聽器,遠距離則要靠看口型,才能分析出對方說什么。可他還是憑借自己的努力,成為了一名大律師,也是香江法庭上唯一一個靠看口型工作的大律師,為此他曾經榮獲香江十大杰出青年稱號。或許是因為身體有殘疾的原因,他有更多的時間專注于學習,在法律方面取得杰出成就的同時,他還成為了香江華德醫院的第一把刀,曾經為特首夫人完成過一例高難度的手術,因此無論是在法律圈還是醫學界,都有極高的聲望……

周易也是暗暗佩服,自己是靠系統這個作弊器,人家卻是身殘志不殘,靠自己的努力和天賦取得了這樣輝煌的成就,慚愧啊。

下午開庭時,控方傳召的第三位證人正是那名吸毒女。黃麗,三十一歲,做‘佳麗’也有八年了,是個一雙玉臂千人枕、半點朱唇萬客嘗的角色。她往證人席上一坐,兩只眼睛溜溜亂轉,陪審員們當即皺眉,這種人就算宣了誓,也很少有人會相信她說的話。

在孫玉清的引導下,黃麗非常清晰地表明了一個‘事實’——當時她雖然吸了毒,神智卻是清醒的,她也‘清楚’地看到了秦水妹和死者黃光明扭打,而且就是秦水妹將黃光明推下了樓。從表面證供來看,她的證言比林會的更為清晰有力,如果她是一位大律師或者法官,而且當時沒有吸毒的話,這份證言足夠將秦水妹證死了!

周易緩緩站起道:“黃小姐,你一定有很多恩客,或者說,你的恩客中有很多有錢人吧?”

“我反對!”

孫玉清霍然站起:“辯方律師提出的問題與本案完全無關,而且是在侮辱我的當事人!”

“法官大人,香江法律是承認‘性工作者’的合法性的,我不過在問這位證人的工作情況,甚至對她不無褒獎之意;而且我可以保證,我提出的問題絕對與本案有關!”周易道。

“反對無效。”

主審法官略微思忖一陣道:“證人必須回答。辯方律師,也請你盡快進入主題,并注意你的提問方式。”

“是的,法官大人。”周易對黃麗笑道:“黃小姐,我說得對嗎?”

“對啊,我又漂亮人又熱情,當然客人多了。”

黃麗聽了還挺高興的,這就是對她莫大的肯定啊。做她這種工作的最怕什么?最怕的就是有人說她沒客人,那就沒得混了。

“這就對了,否則你怎么吸得起這種高檔的毒品呢?”

周易嘿嘿一笑,從馬鳴手中接過一疊證據材料:“法官大人,這是警方的檢驗結果,從黃麗體悳內檢驗出的毒品成分中,海洛因這種毒性強烈的毒品占到了百分之四十六的比例。也就是說,她當時吸食的不是普通的‘軟性’毒品,而是毒性非常強烈,對人影響極大的混合型毒品!”

“黃小姐,請你回憶一下,當時你吸食了多少這種毒品?”周易將證據提交法庭后,再次問黃麗道。

“一包大概10克左右我吸了大半包吧。”黃麗道。

“也就是說,你吸食了大概七到八克這種毒品,是不是?”

“差不多。”

“法官大人,鑒于辯方必須對證人當時的狀況作出準確的判定,我請求先行傳召我方專家證人,待詢問專家證人后再對黃小姐繼續盤問。”

“嗯,法庭接受辯方律師的要求,辯方可以先行傳召專家證人。”

周易找的這位專家證人名叫韓國華五十多歲,曾任警方毒品調查部門的鑒證人員,從警方離職后,目前就職于香江一家英資化學研究所,在毒品鑒定方面,是絕對的權威。

聽完韓國華的自述、并且查看了他的履歷證明后,主審法官和陪審員們都是微微點頭這樣的資歷是可以勝任專家證人這個身份的。

“韓先生以您近三十年來對毒品的研究,您能不能告訴我,控方證人黃麗小姐所吸食的毒品毒性如何?屬于哪一種混合毒品呢?”周易開始引導證人。

“呵呵,混合毒品是沒有種類可言的。目前聯合國麻悳醉藥品委員會將毒品分為六大類分別為:嗎啡型藥物,包括鴉片、嗎啡、可卡因、海洛因和罌粟植物等最危險的毒品;可卡因和可卡葉;大悳麻;安非他命等人工合成興奮劑;安眠鎮靜劑,包括巴比妥藥物和安眠酮;精神藥物即安定類藥物……”

韓國華道:“其中最易成癮,對人身影響最大的,即為嗎啡型藥物,而海洛因則為其中危險性最大的一種。我看過黃小姐的鑒定報告,她所吸食的毒品中,海洛因成分高達百分之四十六,其余成分也都為嗎啡型毒品。”

“據黃小姐說,她當時吸食了有七八克這種毒品,請問根據您的經驗判斷,她會受到何種影響?”

“首先是強烈的刺激,大腦中樞神經受到毒品影響,產生幻覺,吸食者會因為毒品的作用,產生幻視、幻聽,并從中得到極大的享受;而且不排除吸食者因為幻覺的影響,在環境誘因的作用下,產生攻擊性行為!”韓國華很肯定地道。

“也就是說,當時黃小姐會產生幻覺,并且有攻擊性行為了?”周易追問道。

韓國華搖頭道:“那倒不是,黃小姐吸食了大量混合毒品后,產生幻覺是一定的,但是會不會產生攻擊性行為,還要看當時的環境誘囡是怎樣的,并不能一概而論。”

“韓先生能不能解釋一下環境誘因對吸毒者的影響呢?”

“可以。”

韓國華略微整理了一下思路:“如果吸毒者將自己關閉在一個安靜的空間,那么他一般只會產生毒品帶來的各種幻覺,而不會產生被攻擊的假想,進而去攻擊他人。可是如果在吸毒者身邊有足夠刺激他的聲音和圖像,那么這種環境誘因就很可能使吸毒者產生攻擊性,現實中也不缺乏吸毒者吸毒以后,攻擊他人,造成重傷和死亡的例子。”

“那么如果像黃小姐這樣,吸毒后發現身邊正有人在爭執甚至是扭打,會不會因此引發她攻擊別人的舉動呢?”

本案中的真正兇手其實是那個不知名的女殺手,不關秦水妹和黃麗的事。可是周易如果提出本案中有第四者,不但很難得到陪審團的認同,也會打草驚蛇,因此他才采用了轉而攻擊黃麗這種權宜的辦法。他有把握利用黃麗讓秦水妹脫罪,同時也不會真的冤枉了黃麗,否則救出一個,卻冤殺了另一個,也不符合周易的做人原則。

“絕對會!在當時的情況下,黃小姐做出攻擊行為的可能高達七成以上。”

“謝謝,我沒有其它問題了。

周易發問完畢后,孫玉清只問了一個問題:“韓先生,你剛才說黃小姐在當時的環境下,做出攻擊行為的可能高達七成以上,那也就是說,還有三成的可能是她不會產生攻擊性并做出攻擊行為,是不是?”對此韓國華給予了肯定的答復。

其實孫玉清這也就是走個過場,在香江是‘疑點利益歸于被告’的,更何況對他有利的疑點還只占了三成?

“黃小姐,我這里有一份從旺角分局查到的案卷證明你在2011年的3月10日晚10時許,曾經因為吸毒后神智不清產生了攻擊行為,用水果刀劃傷了和你共同租住的一名姐妹,是不是?”周易晃了晃手中的材料道。

“是,可是…”

“謝謝,我的問題問完了。

周易沒有給她分辨的機會就結束了這次盤問。

在盤問秦水妹時,孫玉清非常老練地引導她承認了女兒葛美美被黃光明引誘做‘雞’這一事實,這就確定了秦水妹有殺人動機。

對此周易沒有過多反駁有動機不等于有結果,他沒有必要去在這種事情上和孫玉清周旋,他的重點在于秦水妹先前的供詞。

“秦女士,你在警局時的口供說,當時死者黃光明是自己失足跌落下去的,請問他在失足跌落前,發生了什么事情?”周易道。

“當時……當時很混亂我和黃光明扭打在一起可是我沒有推他,然后他就掉下去了…”秦香玲道:“所以我才會說,他是失足跌落的……”

“當時你有沒有看到黃麗呢?你和黃光明在扭打時,黃麗在做什么?”周易道:“她有沒有失去常態的走過來或者沖過來與你們兩個的身體發生接觸?”

這不是在栽贓黃麗,按周易的辯護思路,最終的結果是秦水妹無罪釋放黃麗也不會擔上任何責任。這是一種律師常用的技巧,在香江、在普通法系,有個術語叫做‘合理的講述’。

所謂合理的講述,就是指在辯方律師了解到事情真相,在保證不會傷害到第三者的情況下,指導被告人將口供合理化。這與做偽證有本質的區別,做偽證是為了歪曲真相,而‘合理的講述’則是為了保證真相的還原或者部分真相的還原。

所以辯方律師有時會對被告人說:“我需要一個合理的故事。”很多人就將其看成是律師引導證人做偽證,這就非常可笑了。

“她¨…她好像有動過,一開始我只是和黃光明爭執,并沒有注意到她,后來…”秦水妹努力回憶著周易在懲教署對她的指引:“后來我和黃光明發生了激烈的爭執,她在那個時候好像動了,不過當時太混亂,我記不太清楚了,她也許是過來了,并且和我們有接觸,也許根本沒動吧一”

“當時在警局你為什麼沒有這么說?”周易追問道。

“因為我不能肯定,所以我不想說,我不想讓她受到連累的。”秦水妹道。

她這些話說是周易教授的‘合理講述’也行,但是如果仔細分析,每一句話都沒毛病,都像是真相;當時黃麗肯定是動過,不然她就是死人了。至于黃麗有沒有和她或者黃光明的身體發生接觸,在當時那種混亂的情況下,她看不清楚也很正常。

這種事先教授的‘合理講述’是要隱瞞一些事實,正是律師的技巧之一,周易只是為了‘利用’一下黃麗這個破綻,并非為了扭曲真相,因為真相就是秦水妹并沒有殺人。

“被告,我希望你如實做供,你究竟是因為案發時真的不能肯定,還是你受到了某些人的影響,才這樣說?你在警局里說的很清楚,是看到死者失足跌落摔死!”

孫玉清是老檢控了,對于‘合理講述’這種技巧當然不會陌生,于是大聲問道:“現在你卻又說不肯定,又說黃麗可能碰到了你和死者,當時801房間內只有你們三個人,你不可能看不清楚,你是不是在撒謊?如果你撒謊,你將被加控‘妨礙司法公正’!”

“我反對,我反對主控官做出主觀猜測并威脅被告。”周易道:“請主控官不要忘記了,當時為了躲避突擊檢查的警悳察,801房間根本就沒有開燈,就算窗戶可以透進光亮,也不足以讓被告人完全看清當時所發生的一切,如果黃麗是從被告人身后沖上來,在當時的情況下,被告人很有可能看不清楚!被告先前在警局沒有提及黃麗,不是被告撒謊、不夠誠實,恰恰相反……”

周易轉過身,大聲對陪審團道:“這正說明被告是一個善良、誠實的人,她不愿在警局說出自己當時不能確定的事情,因為這很可能會連累到別人。這樣的人居然被主控官毫無理據的懷疑為‘撒謊’?我想所有人都不能接受!”

“這樣也行?這還有天理麼!”

楊彩聽得眼都直了,她雖然有家律師事務所,也有大狀資格,可要說到在法庭上侃侃而談,從容爭辯,那還差了十萬八千里,周易這一套手段施展下來,讓她不服氣都不行。

“主控,請不要再憑借主觀猜測去盤問證人,辯方律師,本席也要提醒你,請不要太過于激動,現在并不是要你結案陳詞。

主審法官很不滿地看了雙方一眼,道:“下面請控辯雙方做出結案陳詞。”作為一名有多年經驗的法官,他已經猜到周易要玩什么了。可是‘合理講述’,并不是法律禁止的行為,他本人既不反對也不支持,保持中立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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