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擇  第三十八章 小人物

類別: 斗智 | 權謀 | 種田 | 天擇 | 卷土   作者:卷土  書名:天擇  更新時間:2014-09-22
 
承之卷:食真之術第三十八章小人物

這一次夜襲完全是出乎了東夏軍的預料,加上的白天的疲憊導致的軍士的遲鈍,所以造成的混亂和損失也是格外驚人,在烈火和混亂當中,甚至東夏軍的馬廄都被點燃了,幾千匹戰馬完全失控,在黑暗中被驅趕,引發了更大的混亂。

之所以會發生這樣的事情,便是因為林封謹巧妙的利用了一個人們意想不到的盲區,那就是吳作城如此險峻,所以反過來也制約了其出城反擊的可能,只要將那陸橋的出口盯住,對方便是黔驢技窮。

然而李明華卻沒想到,林封謹他們還有大量的海船,可以運輸牲口兵員進行兩棲登陸作戰!像是這天晚上的奇襲為什么會成功,便是因為“出人意料”四個字,而這一擊更是在合適的時間,合適的地點,攻擊在了東夏軍最脆弱的地方!

混亂迅速的擴散到了東夏整個兵營當中,甚至有的地方引發了營嘯,一眼望去,到處都是亂跑的戰馬,被點燃的帳篷,慘叫聲,怒罵聲,火光熊熊,照亮的是一張一張茫然驚恐而猙獰的臉,還有狂噴的鮮血和抽搐的尸體,甚至根本找尋不到敵人的蹤跡,只能看到詭異的身影在黑暗當中不停隱現著……

林封謹此時和方名站在了城頭,觀望著遠處火光滔天的東夏軍營,然后又看了看陸橋前面雖然顯得有些慌亂,卻是堅持守衛的東夏軍,兩人同時有些惋惜的道:

“可惜了。”

是啊,很顯然,戍守這陸橋前方乃是李明華挑選出來的嫡系精銳,他們哪怕在這時候,也死死的扼守住了吳作城出兵的道路,若此時這些人也是慌亂了,吳作城的八千騎兵傾巢盡出。直刺對方的軍營,這一戰就可以宣告結束了。

遺憾的是,戰場上沒有假如。

不過毫無疑問,林封謹可以肯定,這一夜的突襲也足以令東夏軍傷筋動骨,士氣再潰,可以說李明華不整訓個一兩天,是別想再將部下拉上來攻城的了,而對于攻城方來說,要千方百計拖延的。自然也是時間,無論人和機械,也都需要足夠的緩沖機會啊,尤其是對初經戰火淬煉的三里部族人來說。

盡管夜襲的騎兵早就撤退了回來,但東夏軍兵營當中的混亂也是都一直持續到了天明。

最后清點出來的一系列數據幾乎令李明華一口老血嘔了出來。

昨夜混戰一場,死傷人數竟是達到了七千余人!

要知道,前兩日的攻城傷亡總共也不過才五千人左右啊,非但如此,一條條報告更是觸目驚心:

帳篷嚴重不足。有四成士兵要露宿野外!

軍馬場被襲,超過三千匹戰馬被盜。

營地旁邊的小河被污染,那些該死的家伙在河水里面拋棄了大量的馬牛尸體,更是將不少的掩埋在了河底的淤泥上游。要逐一清理恢復起碼要等三天,這三天時間,取水要到二十里外!但是緊接著更不幸的消息傳來了,二十里外的水源也被污染了。四十里外的水源也慘遭毒手!

草原上面雖然風光秀美,但尤其是可以飲用的水源還是比較少的,因此通常都是逐水而居。三里部作為地頭蛇,很顯然對這些地方了如指掌,林封謹這招也是十分陰損,要么東夏人就后退七八十里,要么就得忍受節約用水的痛苦,眼下六七月,天氣正炎熱,一條條漢子出汗多喝水就多,沒有足夠的水喝很影響戰斗力的!更不要說渾身臭汗休息不好了。

除此以外,還有一些零星的損失就不消說了,已經讓李明華頭大無比。

毫無疑問,被夜襲之后的東夏軍今天是單單是恢復建制,重組兵員就得耗費大半天的時間,攻城就不要想了,而軍營當中實行的限量供水的制度更是令一干大頭兵苦不堪言,怨聲載道。

結果入夜之后,李明華忽然感覺到了風勢勁急,緊接著就是幾點雨水灑落了下來,他心中一喜,真是天助我也,知道我軍缺水就下雨了,正要吩咐下去用器皿接水,猛然見到天地之間一道雷光閃過,副將惶急無比的跑了進來,哭喪著臉道:

“將軍,將軍,下雨了,下雨了!”

李明華頓時沉下了臉來:

“大呼小叫,成何體統?”

副將惶恐急道:

“可是這天氣狂風大作,又是閃電什么的,很可能下雹子啊!不僅僅是這樣,大人,咱們有一半的軍士還沒有帳篷避雨了,這草原上也根本沒有躲雨的地方,怎么辦啊!”

李明華腦袋頓時嗡的一聲,才想起來了這個岔!之前因為天氣還熱,沒帳篷的話在地上鋪一床蘆席就睡了,軍士還覺得透氣呢,而李明華人老了精力不濟,操心水的事情上去了,就沒顧得上這一茬,哪里知道這水的問題解決了,出問題的卻是在帳篷方面啊!

李明華只覺得自己腦袋里面都是一片眩暈,卻是強自支撐著道:

“讓有營帳的士兵放同僚進去避雨,擠一擠就好了。”

副將仿佛領到了圣旨似的,大聲傳令了下去,可是,很快的,李明華就聽到了自己的大帳上面都傳來了,啪嚓啪嚓的聲音,竟是冰雹狂襲,在大帳上面堆積了起來,支撐軍帳的木桿頓時嘎吱嘎吱作響,似有不堪重負的感覺。

緊接著,暴雨便至,而吹拂著的風更是變得劇烈無比,在不遠處的礁石山崖當中穿插,發出了十分凄厲的聲音,遠處的海浪更是滾滾而來,瘋狂拍打礁石,這樣的氣候在草原上也并不多見,只是很少有草原靠海的,因此吳作城這里的氣候根本就不能用草原的常規天氣來判斷啊。

有一句話叫:為將者應知天文地理,當日出征之前,李明華已經是很仔細的詢問過人,說是草原上的暴風雨充其量也就是爾爾,所以他在選擇營帳的時候才選擇了這種較輕的夏季營帳,可以騰出來更多的空間運輸糧食和攻城器具。

但是,李明華也是忽略了一件事,那便是三里部所處的草原。卻是靠近海邊的,一旦出現暴風雨,那規模卻是要比內陸草原的何止大上數倍?早知道是這樣的話,他就帶上冬季帳篷,連雪也壓不垮,區區的積水和冰雹何足掛齒?

問題是世界上沒有后悔藥賣。

隨著軍帳上面的冰雹和雨水越積越多,暴風越來越大,支持大帳的木桿發出“嘎吱嘎吱”的響聲越發激烈,整個大帳都顯得東倒西歪!遠處忽然傳來了一陣驚呼,原來是旁邊的一處軍帳終于支持不住。嘩啦一聲被吹倒在地,黃紅色的軍帳在狂風的吹拂下,轉眼就飄飛出十余丈遠,令人想要挽救也難,幾個呼吸間就成了天邊的一個小點了。

不消說,在里面擠成一團的東夏軍立即就被淋成了個落湯雞。

仿佛若多米諾骨牌一般,眨眼間又是好幾頂軍帳被吹走,緊接著,仿佛是在預兆著什么似的。就連李明華的大帳也是轟然坍塌,被大風吹去!將軍的大帳肯定是特制的,居然也抵擋不住這狂風暴雨,那些小兵的軍帳又能堅持得了多久?

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吳作城當中的守軍則是安安靜靜的在房屋里面喝著紅糖姜湯,經過能工巧匠的設計,吳作城的排水系統發揮出來了驚人的作用,如此磅礴的大雨。雨水卻不曾漫過腳面,任由冰雹暴雨肆掠,城中的房檐遮蔽之下卻依然干爽整潔。令人由衷的生出一種溫暖而安全的感覺。

林封謹此時卻是和方名兩人登上了城樓,在這樣大的狂風暴雨里面,什么雨披都是毫無用處,兩人雖然是被淋得和落湯雞似的,但神情卻還是相當的振奮:

“此場風雨,應當是本次戰爭的轉折點了吧。”

“依照我的身體素質來說,在這凄風苦雨里面當中也是覺得寒冷直入骨髓,令人瑟瑟發抖,東夏的這些軍士再怎么精銳,也是一定感同身受,這一戰后那老匹夫未必會撤軍,但是,沒個五六天是不要想再攻城的了。”

“公子說得沒錯,他們現在最缺的就是時間,等到雨季一來,他們的日子就更難耐了,到時候便只能灰溜溜的撤軍。”

“撤軍?來得容易,想走的話,恐怕就沒那么容易如愿了……不把東夏人打痛,打狠,把他們伸過來的爪子打斷,以后每年都跑來騷擾一番怎么辦?這個夏天因為這幫混蛋要來,吳作城進入軍事戒嚴狀態,我們少說也是虧了百萬白銀啊。”

“如果是這樣的話,那么從今夜起,我們就應該讓這些東夏人睡不著覺了,讓他們在困倦和疲憊當中輾轉反側,煌煌不可終日,只是這樣做的話,一定傷亡是在所難免的,李明華這老東西干起這種防守的事情也是相當拿手的。”

“讓我想想……啊,啊啊阿嚏!!”

吾希是一名牧奴,

他本來是草原上布萊族的人,父親很早就戰死了,隔壁的鄰居東達大叔娶了他的母親,也是順帶擔負起來了要養育他們的責任。

在他十三歲的時候,東達大叔早上出門之前吃了一條烤羊腿,還給他咬了一口那油汪汪的滋味真叫人難忘接著東達大叔便再也沒有回來。在入夜的時候,室韋族那些兇神惡煞的家伙沖入了布萊族的營盤里面。

吾希在驚恐的抱著頭蹲下之前,便在這個時候,看到了兩件很眼熟的東西,那便是東達大叔的刀和戰馬。

刀被系在了室韋部落的一個人的腰間,戰馬則是被室韋部落的一個人騎著,馬兒的屁股上滿是縱橫交錯的鞭痕。

從此吾希成為了一個牧奴,渡過了他生命當中最黑暗的五年。

然后室韋部族惹到了不該惹的人,那便是新近崛起的三里部,吾希在室韋部族的勇士們全面崩潰,驚慌奔逃的時候,暴起殺人,用一把割羊肉的小攮子捅死了那個拿走室韋大叔佩刀的那個人,然后狂笑著閉目等死。

不過三里部的人對牧奴們大部分都很和氣,并且因為吾希主動殺人。交了“投名狀”,還讓他成為了自由民。

只可惜吾希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應該去什么地方,所以他茫然的留了下來,每天和牧奴一起干活,吃飯,渾渾噩噩的混日子。

直到吾希看上了乃花,他這才發覺自己的人生有了目標,卻又發覺自己距離要娶乃花的還有非常漫長的一段距離。

因為乃花不是牧奴,她的老爹在三里部里面地位崇高,乃是四條鞭子之一。要娶乃花,不僅僅需要財富,還需要勇敢和地位!

所以吾希開始不安分而來起來,開始變得狂熱而饑渴,想盡一切辦法要提升自己的地位和財富!

這時候,也許是吾希的幸運,也許是吾希的不幸戰爭來了。

吾希幾乎是瘋狂的懇求著主管納兵的古特爾,所以他雖然瘦弱,卻能留下來。在之前的攻城戰里面,吾希已經射死射傷了足足八名東夏人,這個成績已經可以說是不錯了,但是也僅僅只能說是不錯而已。

要厲害的。還是那些穿著黑色重鎧,若城墻一般矗立在城頭的南人!這些人也真是強悍,一言不發,可是揮舞起來的刀光卻是仿佛可以將天空都劈開。他們的斬首才是功績巨大,但是每個人都可以理解,那是面對面的搏殺。拿命拼來的,比自己藏在安全的城墻后面射箭確實要勇武得多!

吾希又去求那南方來的將領,希望能穿上那一身黑色的重鎧也站到城頭上去,不過,那將領也沒有說什么,只是丟給了他一襲黑色鎧甲,然后讓他劈斬出十刀試試。

心花怒放的吾希穿上了那一身重鎧后就覺得不對,他發覺這一身鎧甲超乎尋常的堅固,當然,也擁有超乎尋常的重量!自己連站直都很有些困難,等到十分勉強的拿起沉重的長刀做出劈砍動作的時候,吾希很干脆的重心失守摔了下去,在堅硬的石板地上撞出來了一連串咣當咣當的響聲,惹來了旁邊的一陣嘲笑聲。

就在吾希無地自容,恨不得馬上逃走的時候,不卻有一個和和氣氣的人把他扶了起來,笑了笑,看著他忽然問了個問題:

“你覺得一個好的馬倌和一個強大的勇士誰對部族更重要?”

吾希還是第一次和陌生人這樣講話,囁嚅了半天才理所當然的道:

“當然是勇士重要。”

可是那個人卻是微笑道:

“若是沒有馬倌給勇士喂養好馬,勇士又怎么可能有優秀的坐騎去殺敵呢?沒有馬的勇士和有馬的兇惡敵人較量,就要大大的吃虧哦。”

吾希想了想,甚至他旁邊的這些發出哄笑的人都想了想,然后沒有笑了。

那個陌生人這時候便又問他:

“那現在你覺得馬倌和勇士誰對部族重要?”

吾希試探性的道:

“都重要。”

那個陌生人微笑了起來:

“對,每個人都有自己擅長的方面,所以你穿不上這重鎧,揮不動這長刀也沒什么了不起的,將你自己最擅長的東西發揮到極致,就一樣是對部族最重要的人!大家說是不是?”

吾希身邊的人都是呼喊若雷:

“是的,公子,沒錯!”

吾希這時候才目瞪口呆,他才知道剛剛如此和和氣氣與自己說話的,竟然是公子!那個部族里面的大人物都對他虔誠得像是膜拜得像神一樣的人!而他卻還這樣的鼓勵自己!

所以,吾希就聽了公子的話,他覺得要將自己最擅長的東西發揮到極致,最后還是得在戰場上,所以打滾撒賴的申請參加了夜襲隊。

夜襲隊并不是一項什么好差事,事實上三里部已經持續對那些該死的東夏人進行了三天的夜襲,每天都是投入了接近兩千人,分成了四十支小隊,像是狼一樣的神出鬼沒。

盡管一再強調,夜襲雖然目的是襲擾,但是重點不是襲擊,而是擾亂對方,可是李明華在這方面表示出來了一個老將的難纏之處,盡管他的軍隊缺醫少藥,在那一日暴雨后至少病倒了一兩千人,更是大多數人都沒有營寨棲身,可依然是發揮出來了驚人的戰力。

第一批去夜襲的兩千人,能夠活著回來的只有不到一千四百人,有足足五六百人都在那激烈無比的廝殺當中倒在了草原上,當然,東夏軍為了留下這些人,也是付出了相當慘重的代價。

第二批去夜襲的兩千人,依然折損了五六百人,按理說夜襲就在于突然性,被人知道的夜襲叫什么襲擊?可是林封謹和方名兩人卻是難得達成了共識,堅持要這樣做!

因為這么干的話,已經等若是將戰爭的主動權掌握在了自家的手中!

在大艦的運輸下,可以說是吳作城派出來的騎兵隨時可以在東夏人的后方岸邊任意登陸,根本是防不住的,他們只能死守,同時腦海里面都有一根繃緊的弦,總是會提心吊膽的想著對方的夜襲究竟什么時候才來。

這樣的等待毫無疑問,是相當耗費精力和體力的,而自那一場大風雨之后,東夏人就根本沒能好好的吃上一頓飯,睡過一個囫圇覺!

雖然他們的反擊依然強勁,雖然他們的反擊依然兇狠,但無論是林封謹和方名都很是清楚,對方一定是有一個極限在的,只要一直源源不斷的這么襲擾,總是會有到達臨界點的時候!為此哪怕是死一些人,付出一些代價也是在所不惜!

林封謹的心理底線是死五千人,按照目前的規律來說,足足可以支持夜襲十次了。

吾希便跟隨著第三次前去夜襲的族人出發了,事實上他的心跳很快,呼吸也是十分急促,因為凡是夜襲的時候立下了戰功,能帶回敵人一個首級的,封賞都是格外的豐厚,令人眼熱啊!至于戰死的族人當然也有人悲傷,但是草原人實在要面對太多的死亡了,白毛風,自家的部族內的火并,外來部族的吞并,他們的士氣并不因為前兩次的傷亡數量而沮喪。

吾希他們小隊出馬的時候,東夏軍的大營周圍已經熱鬧得仿佛若一口煮得正開的米粥,數不清的慘烈搏殺正在黑暗當中迅速展開,并且可以見到三里部是占據上風的,因為不時還有三里部的勇士大聲唿哨著從黑暗當中奔馳而出,將手里面的火把拋擲向東夏軍本就為數不多的營房,肆意縱火,興奮吶喊。

忽然之間,吾希他們小隊也是遇到了一支敵人,這支敵人就仿佛是從黑暗當中撞出來的似的,鎧甲十分精良,更是渾身上下彌漫了一股逼人的煞氣,渾身上下都是流淌著點點滴滴的鮮血,也不知道是別人的還是自家的,遇到了這樣的敵人,盡管草原勇士十分勇猛,也是在數量相同的情況下不敢硬抗,只能吶喊著象征性的射上就箭,然后撥轉馬頭,很干脆的就跑。

可是這一次吾希他們小隊卻是在毫無準備的情況,一頭撞到了這東夏軍的精銳小隊身上,這些人咆哮著拔刀,只是一照面間,吾希他們小隊十個人就倒下了三對!這是東夏軍在鎧甲和武器上的巨大優勢啊,林封謹雖然財雄勢大,也沒可能與一個國家的財力相比,何況他最大的一筆開銷都是在建立吳作城上。

不過,趁著戰場上的混亂勁兒,吾希便冷眼旁觀,猛然抽冷子就拿出來了自己最拿手的絕技,那便是套索!

在只有火把光芒的搖曳昏暗環境下,相聚三四十米的距離,用一根套索準確無誤的套住一個人的腦袋,這聽起來完全是一項不可能完成的任務。但是,當一個人從六歲開始,一直到十七歲的時候,每天都用超過十個小時來練習這一門求生的手段以后,你就會覺得這實在是理所當然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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