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揚天下  第1039章 趁熱打鐵

類別: 歷史 | 兩宋元明 | 明揚天下 | 何昊遠   作者:何昊遠  書名:明揚天下  更新時間:2015-09-11
 
一場浩大的儒法之爭的風波,在來自下層百姓強大的譴責聲中,以及皇帝真誠的溝通疏導下,逐漸平息下來。

這其中,夜不收散布的陰謀論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很多暗中煽風點火的官員,由于擔心被指為心懷鬼胎,消停了下來。

沒有了他們的暗中鼓動,再見皇帝祭拜孔廟,推儒家,加上皇帝在太學的那番推心置腹的言談很快傳開,讀書人也就心平氣和了。

畢竟歷朝歷代都有律法,吏治是否清明,與律法執行與監督是否到位有著直接的關系,這些大家都懂。

大家只是擔心皇帝拋棄儒家,甚至像始皇帝一樣再來一次焚書坑儒。這份擔心消除后,讀書人對改革司法的行為也就可以理解了。

秦牧乘著這股春風,再次召開大朝會,宣布司法改革的方案。

這是紫宸殿的大朝會,官員不但要行三跪九叩大禮,而且不像資政政殿舉行的常朝那樣從三品以上的官員有席可坐。這紫宸殿的大朝,所有官員都是沒有座位的,全按官位高低列班站立著。

秦牧在紫宸殿召開大朝會討論司法改革方案,不無借助這莊嚴的儀式,宣示皇帝的權威的意思。

氣勢恢弘,莊嚴肅穆的金鑾大殿上,秦牧毓冕袞服,高坐于丹墀之上那盤踞著九條金龍的御座上,平目而視,殿內百官躬身垂立,殿外云天蒼蒼皆在一望。

翰林學士王夫之執笏出班,朗聲宣讀:“這次司法改革的目的,是要讓司法更具中立性、獨立性、統一性、專業性、公開性、權威性。具體的改革思路都將沿這五個方向探索。

其中,中立性是要求主審官員要像天平一樣,做到兩邊平衡,不偏不倚;而獨立性是為了保證主審官員不受到來自于各方的干擾和壓力,根本案件的實際情況。依法做出公正的審判;

而統一性,則是為了避免司法混亂,各地各行其是,避免量刑輕重不一,以及地方保護主義影響審判,以致相似的案件得出不同的審判結果等。

專業性這一點,則不難理解,沒有專業的司法官員,再好的司法制度也難以得到落實。至于公開性,因為司法審判往往會涉及人命。若不審慎,一旦出現冤假錯案,必是天怒人怨;

是以審案的過程,有必要公開化,允許民眾旁邊觀審,以此接受多方的監督,來避免主審的官員暗箱操作,貪贓枉法,以保持司法的公正。

最后的權威性。作為最后的,也是最重要的一個特點,是其前面幾個特點所決定的。這就是說,司法權的中立性、獨立性、統一性、專業性和公開性決定了它必然具有權威性。

立法機關具有立法權威。行政機關具有行政權威,司法機關作為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的施行者和行政執法行為的監督者更需要權威。換而言之,誰都不能夠刻意去破壞、去損害司法的權威性........”

王夫之中氣十足,大聲宣讀著。把中立性、獨立性、統一性、專業性、公開性、權威性,這六個司法改革的主旨解釋一遍之后,便退回班列。

秦牧開聲說道:“諸位大臣對此有何補充。但請直言。另外,為了能確保這六個司法特性,具體如何改革司法機構,完善其硬件和軟件,各位大臣都請詳加建言吧。”

司馬凱搶先出班奏道:“陛下,微臣以為,為了確保司法的公正性,必須規定,主持司法審判的官員,一律不得兼任他職,以免因職務牽扯,利害攸關,做出有違公正的判決。

縱觀官代刑法,其執法與判決權都掌握在地方官行政官員手上,這是導致司法的一個重要因素。地方官員為了政績,而枉顧律法的現象屢見不鮮。

目前大秦司法審判權雖然從地方主官手上剝離,交由副職主理,但副職仍未脫離行政體系,與主官之間仍為從屬關系,可謂是換湯不換藥。

是以臣以為,先地方上主理司法的官員,立即完全從行政體系脫離出來,另設衙門,獨立審判。

另外,所有從事司法的官員,其自身的廉潔公正尤為重要。禁止其家屬經商,上任前實行財產申報公開,卸任或升遷時要接受財產審查。”

司馬凱說完,御使張孝臣立即出來大聲道:“陛下,臣以為如此尚有不足。陛下,臣建議所有司法官員要實行終身負責制,也就是說,他必須對自己辦理的每一件案子負責到底。將來不管他是卸任了還是升遷了,只要他辦理過的案子有冤錯假案,都要加以追責。而且作為執法的官員,若執法犯法,理應罪加一等,從嚴懲處。”

“不錯,人若貪財好利,經商去,莫為官。陛下要改革司法,使其具備中立性、獨立性、統一性、專業性、公開性、權威性,對從事司法的官員,就必須嚴格要求,即便苛刻一些,為了天下蒼生計,也在所不惜。”

殿中的御使言官們,紛紛出來,挖陰角,堵漏洞,似乎把未來的法官弄成圣人一般,什么私心雜念你都別想有。

這其中有些人大概真是為了杜絕私法,但也不乏對司法改革不滿,而把氣撒在“法官”身上的人。

老子將來指不定要被你審判呢,好,老子先把你弄成毛都別想沾的“圣人”,我倒要看看誰愿去做這個法官。

官員們對官場上的道道清楚得很,真把“法官”當成公敵之后,防微堵漏做得那叫一個絕。什么離職和升官要實行財產審查,這怎么夠?必須每年一查。審理案件的過程中,不得私下接見雙方當事人,辦案時要接受地方議員監督.......

紫宸殿上這一幕,讓秦牧都有些哭笑不得,這是防火防盜防法官,蠅頭小利你都別想沾........

不過話說回來,這樣也好,不管怎么樣,對法官防微杜漸總是好的,秦牧相信還是有人愿意干的。不求利而求名的人不少呢,這活估計這種人會搶著干。

司法改革是重中之重,但越是這樣,越得一步一步的來。先是改革刑部,另成立一個法院系統,將審判權劃歸法院;刑部則只保留執法權,垂直管轄各地的巡僉司,實際上相當于警察系統。

各地方上的同知和縣丞,也分拆出來,成立獨立的地方法院,并規定上下級法院之間是監督和指導關系,而非領導與被領導關系,維持審判獨立。

換而言之就是絕對禁止上級法院在任何時候干預下級法院的審判活動,只有當事人提出上訴時,上級法院才能對下級法院的裁判做出改判或維持的決定。

至于其他行政部門,更是嚴禁干涉各級法院的審判過程。

對法官的培養選拔、擢升等,更是做出了十分詳細的規定,以防微杜漸。

各部門的官員對此討論十分熱烈,那些御使言官更是不放過任何漏洞。秦牧對此樂見其成,其實這只是司法改革的第一步。

司法體系,實際上包括立法,監察,執法、審判等幾個部門,而御史言官,負責的就是監察這一塊。

事實上,審判的公正性固然重要,但監察是否到位,更加重要。一旦刑部改革完畢,秦牧是一定要對都察院加以肅整,完善監察體系的,到時,要接受手術的就是現在叫得最歡的御史言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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