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縣離潼關不遠,發生在夏縣臨窯村的入室殺人案在秦牧親自督辦之下,所有宗卷及人證物證很快被移送到長安。
甚至連知縣關培,也一并來了,縣里的公務暫時‘交’由縣丞處理。
長安坊間對此已經熱議了多日,宗卷一到,秦牧立即下詔命于成龍重審此案,秦牧亦親往順天府監審。
因為這是大秦告御狀的第一案,百姓極其關注,秦牧特意下旨,允許三百名民眾到順天府觀審。
“陛下駕到!”
洪保一聲高呼,順天府衙‘門’前,官民齊齊參拜,秦牧一身袞服毓冕,于衙‘門’前下轎,然后徑直進入大堂。
衙‘門’前禁衛防守森嚴,所有獲準前來觀審的百姓都被告誡:聽審過程中,不允許大聲喧嘩,擾‘亂’堂審。更不準擅自越過禁衛設定的警戒線,否則將以圖謀行刺天子論處。
因此衙‘門’前雖然擠滿了人,卻是鴉雀無聲,氣氛肅穆。
正堂上加設了一張御案,而主審官的桌案則被移到了下面。
秦牧落坐后,對于成龍說道:“于卿,開始吧。”
“是,陛下。”于成龍抱圓一揖,如臨大賓,回身喊道,“升堂。”
“威武!”
兩班衙役,立即高喝堂威。
夏縣知縣關培是個四十多歲的人,到了這里,他連坐的資格都沒有,恭立大堂一旁,緊張得額頭上細汗直冒。來長安這一路上,他暗叫倒霉已經不知多少回了。
天子就在背后坐著,讓于成龍不敢象往常一樣大喝,但又感覺不能失了官威,于是以一種低沉而不失威嚴的聲音喊道:“來啊,傳人犯上堂。”
秦牧在后頭一聽,便感覺有點刺耳,“人犯”與“嫌犯”雖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概念完全不同,在沒有最終判決之前,便稱之為“人犯”,這是典型有有罪假定,在以往的歷朝歷代,這似乎卻是天經地義的。
普通百姓一但被拘押上堂,不管你有沒有犯法,便已經是“犯人”了,所以主審官動不動就大刑伺候。
秦牧沒有出聲,靜靜地看著。
衙役很快把一個年輕人押上堂來,十七歲左右,中等身材,目光有些游離。
“堂下何人?何方人氏,還不速速報上來。”
“大人,小人名叫楊觀,山西平陽府夏縣臨窯村人,大人,小人冤枉啊,小人沒有殺人,小人是冤枉的.....”那楊觀跪在堂上,大聲喊冤。
“楊觀,你說你是冤枉的,那你有何證據夏證明娘不是你殺的?”
“大人,案發當晚,小人一直在家里睡覺,聽到了有人喊殺了人,才起身,家母可以作證,大人啊,小人冤枉啊!”
于成龍接著傳上遇害者的父母上堂,這是一對四十多歲的夫‘婦’,男的老實巴‘交’,忐忑不安,倒是那‘婦’人,一見到楊觀,眼中頓時‘露’出憤恨的目光。
于成龍問道:“王柳氏,你‘女’兒夏娘被害當晚,可是你第一個到達案發的房間?”
那王柳氏想起‘女’兒的慘景,立即‘抽’泣道:“回大人,民‘婦’的‘女’兒就睡在民‘婦’隔避的房間,當夜三更時分,民‘婦’聽到‘女’兒房中傳來椅子倒地的聲音,便起身過去查看,打開‘門’時看到一個黑影翻窗而出,民‘婦’那可憐的‘女’兒.........卻倒在了血泊里,‘床’上全是血.........民‘婦’趕緊大喊........”
“王柳氏,你先不要哭,本官來問你,當時你可曾掌燈?可曾看清黑影是何人?”
“民‘婦’...民‘婦’沒有掌燈.......掌了,是看到黑影翻窗逃走后,民‘婦’叫‘女’兒不應,才掌燈的。大人,民‘婦’雖然沒有看清那兇手的面目,但那人的身形與楊觀相若,翻窗出去后也是向楊家的方向逃跑......
大人啊,楊觀平時就經常偷‘雞’‘摸’狗,品行不端,這事村里人都知道,不信大人可以傳里正上堂問問。還有,他一直......一直想娶小‘女’,還找上‘門’提親過。
民‘女’見他品行不端,便沒有同意,轉而把‘女’兒許給了隔避村的劉家,楊觀一定是因此懷恨在心,才做出這種喪心病狂的事來,大人,您可要為民‘婦’作主啊,民‘婦’那可憐的‘女’兒死得好慘啊!”
于成龍并沒有傳里正上堂,而是傳楊觀的母親楊柳氏上堂來,楊柳氏一見自己的兒子,便忍不住撲上去,“兒啊!”一聲悲呼,包含了太多母愛和心酸,聽得人傷心慘目。
于成龍讓衙役把楊柳氏拉開,然后沉聲問道:“楊柳氏,你說案發當時,你兒子楊觀一直在家里,本官問你,你與你的兒子楊觀住的可是同一間房間?”
“回大人,我兒住在民‘婦’隔壁的房間。”
“那你如果能確定你兒子當夜一直在家中?”
“大人,聽到夏娘的娘親大喊前,民‘婦’還幾次聽到我兒的咳嗽聲,他一直是在家里睡覺的,夏娘一定不是他殺的,大人,我兒是冤枉的啊......”
這邊的王柳氏立即大叫道:“你說謊!大人,她的話怎么能信?他為了包庇自己的兒子,才這么說的,以往楊觀去偷‘雞’‘摸’狗的時候,她哪次不說不是他兒子偷的?大人啊.........”
“肅靜!”于成龍沉喝一聲,“王柳氏,本官沒有問你話之前,不得出聲,否則本官治你喧鬧公堂之罪。”
秦牧一直沒有發話,聽到這里,總體面言,王柳氏說的不足以證明楊觀就是兇手,即便他以前有偷‘雞’‘摸’狗的行為,但也不能因為他人品不好,就斷定人是他殺的。
而楊柳氏的一面之詞也不能完全采信,為了兒子能活命,她確定有可能作偽證,以求替兒子脫罪。
這個時候,秉承“有罪假定”還是“無罪假定”,將會出現截然不同的結果。
如果按原來的“有罪假定”的方式來審案,那么你不能證明你是無罪的,那你就是有罪的。
而按“無罪假定”的方式來審的話,則你不能證明被告是有罪的,他就是無罪的。
這時于成龍轉頭向夏縣知縣關培問道:“關知縣,現場可是你親自帶人勘察的,本官看了案件宗卷,上面除了提到案發房間的窗戶上有血跡之外,并無案發現場的腳印之類的證據,這是怎么回事?”
關培不自覺地瞄了一眼坐在上首的皇帝,小心謹慎地答道:“于大人有所不知,下官第二天帶著衙役趕到臨窯村時,案發現場已經被無知的村民破壞,受害人的尸體被移動過,房中也到處是村民的腳印,重重疊疊,難以辨認。而遇害人的后窗外是草地,這十多日天氣晴朗,地上的積雪已化,亦無腳印留下,只有窗戶上留有一點血跡,證明是兇犯留下的。”
于成龍點了點頭,緊接著讓人把物證呈上來,那是一把普通的匕首,木柄長四寸,匕身長五寸左右,匕首上的血跡已經變成紫黑‘色’。
關培接著說道:“楊觀家離案發現場三十五步,這把匕首是在楊家后院的草叢中發現的,刀口與遇害者脖子上的傷口比對之后,正好‘吻’合,加上匕首上的血跡,足以證明是殺害死者的兇器,也證明王柳氏看到兇狠往楊觀家方向逃走的話是真實的。”
于成龍問道:“關知縣,在楊觀家可找到血衣?”
“沒有,不過照下官推斷,兇手殺人時應該是用被褥捂住了遇害人的口鼻,因為睡在融避的王成和王柳氏夫‘婦’并沒有聽到‘女’兒的慘叫,由此推斷,兇手動作迅速的話,衣服上并不一定會染上血跡。”
于成龍接著問王柳氏道:“王柳氏,你第一個進入你‘女’兒的房間,你可還記得當時房中的詳細情景?”
“大人啊.........嗚嗚嗚......民‘婦’那可憐的‘女’兒好慘啊,民‘婦’看到黑影逃走,連忙叫喊,卻不聞民‘婦’的‘女’兒回應,點燈之后,看到‘床’上全是血,被褥掉在‘床’下,也全是血,我那可憐的‘女’兒身上的衣服.........嗚嗚嗚......”
于成龍見王柳氏傷心‘欲’絕,轉而問關培道:“關知縣,死者身上可有抓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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