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山軍  第十五節軍法裁判所

類別: 歷史 | 架空歷史 | 蒙山軍 | wanglong   作者:wanglong  書名:蒙山軍  更新時間:2014-06-25
 
第二天早操后,龍謙將四個連長,八個排長以及參謀組長寧時俊,軍械組長武烈,后勤組長宋晉國,騎兵隊正副隊長遲春先和江云召集到醫護所周毅的病房。

這些人就是蒙山軍的核心了。

“大家都說說,誰來干這個軍法裁判所合適?”龍謙開門見山。

“我想了半夜,還是有些不明白,”遲春先問道,“這個,這個裁判所真的可以推翻頭領的處罰?”

“叫上司,不要叫頭領了。”龍謙微笑道,“是,如果被處罰的下級不服,可以申報至軍法裁判所,裁判所必須在一天內對爭議作出判罰。這時候裁判所就有幾種選擇了,第一,認為軍官判罰得當,那就駁回士兵的上訴,由軍官帶回去執行處罰;第二,裁判所認為士兵無罪,那么就可以做出無罪判決,當場釋放士兵并且上報最高軍事委員會,對軍官的錯誤判決記錄在案。第三呢,如果認為軍官,哦,也就是上司的判罰不公,有違軍規及細則,則可以推翻原定的處罰,責令軍官對有過錯的士兵重新作出處罰,這個過程可能是多次反復,所以,裁判所是很麻煩,很得罪人的差事。”

“等等,隊長,不,司令,你怎么又冒出個最高軍事委員會?這是個什么玩意?”聽的稀里糊涂的魯山打斷了龍謙的話。

“哦,這是我昨晚想出來的一個機構。覺得很有必要成立。大家想一想,如果你被上司冤枉,或者上司有意報復你,作出不切實際的錯誤判決,不該關禁閉的,給關了禁閉,該關一天的,給關了三天。你們是不是覺得很委屈?”

“那時當然。誰不是這樣啊?”封國柱道。

“弟兄們,誰也不敢說自己不會遇到糊涂上司,不會遇到心胸狹窄,打擊報復的上官。所以,蒙受冤枉的可能性是極大的!這關乎弟兄們的身家性命,是很重要的一件事情。但是,軍法是必須設立的,并且會越來越多,越來越完善。沒有嚴明的軍紀,就沒有蒙山軍的將來。所以,我認為,設立裁判所,是為了盡可能地杜絕那些錯誤的軍法裁判,讓不服氣的士兵和下級軍官有個說理的地方!可是,軍法裁判所并沒有最高權力,而且,他們也可能犯錯。設想一下,他們或許敢減輕處罰,但敢不敢作出無罪推定呢?就是徹底駁回軍官的判決宣布士兵或者下級軍官無罪呢?這等于打了上級的臉!所以,必須再設立一個機構,為裁判所撐腰,也為監督裁判所的工作。這就是最高軍事委員會。”

大家露出沉思的神情。都在消化龍謙的這番話。

“那,你說的最高軍事委員會,都有些誰?”王明遠問。

“問得好。人選是現成的,”龍謙微笑道,“這個委員會的職能,也就是它的權力,不止是處理裁判所的事務,它應該是咱蒙山軍的最高決策機構。一切有關蒙山軍前程大事,都應該由這個委員會決定而不是只由我一人來定!一個人犯錯的幾率絕對大于一群人,你們或許不相信,但我相信。這個委員會目前的人數不宜多,我的意見是,司令,副司令,四個連長,參謀組長,后勤組長,騎兵偵察隊的正副隊長,還有這個裁判所的所長,為委員會的正式成員。”

龍謙沒有說出名字,而是說出了委員會成員的職務,有聰明人立即聽出了他的意思,周毅問,“你的意思是,誰當這些職務,誰就是這個委員會的成員?”

“對頭!職務可升可降,干得好就升,干不好就降。比如四個步連的連長,不一定一直都是連長哦,如果你干得不好,兵練不好,仗打不贏,我就換人!讓優秀的排長頂上來!”

氣沮的魯山又高興起來。好好的連長,因為一次逃兵事件被免掉了!搞得自己連最高軍事委員會也進不去了。明遠還是夠意思,幾次勸慰自己要沉住氣,要給隊長爭臉面,但這排長就這么一直當下去嗎?幸虧司令說了后面這番話,看來自己的職務還有希望復職。

周毅想,這招真他媽的毒,難怪叔叔看中他是做大事的人。看似分權,但真正的權力永遠握在他手里,委員會,裁判所,他反正有撤換人的權力,成立再多的機構,也只是加強他的統治,而不會動搖他的根基。轉念一想,這些個看起來分出去很多權力的機構一成立,那些被選進機構的人更增加了對他的忠心,真是高明啊。

龍謙這番話也給其他人帶來了震動,特別是幾個暫時坐在指定位子上的人,所謂的“最高軍事委員會”的成員們,看起來這個位子也未必穩當呢。下面還有八個排長,其中不乏龍謙的親信,比如程二虎,比如魯山,特別是魯山,那可是不次于王明遠的絕對親信。如果老大不滿意,自己的接班人就擺在那里,隨時可以接替,事情還真的需要認真辦呢。

排長們太多,進不去這個似乎有著很大權力的“最高軍事委員會”很正常,除掉排長們,在場的只有軍械組長武烈沒有進入。但武烈本人不過是個老實巴交的鐵匠,不識字,也不是真正的響馬,而是孫德明三年前裹脅上山的鐵匠。因為孤苦無依,武烈大概覺得上山至少能填飽肚子。前些日子大隊突圍時,武烈正好病著,走不動,也沒人照顧他,便留在了咄咄寨跟著宋晉國碰運氣,恐懼之下,病竟然好了個七七八八。等龍謙回山,請武烈出任軍械組長,武烈幾番推托,覺得自己就是個打鐵的,哪能當什么組長啊。龍謙執意讓他當這個頭,還給他派過來三個體弱不堪充作戰兵的士兵做他的徒弟,讓武烈干活的勁頭更足了,現在每天起早貪黑地帶著他的三個部下修復那個簡易的鐵匠鋪子,準備早日開張呢。

現在武烈根本沒有不被龍謙重視的感覺,龍謙將他喊來開會商議就足夠給他面子了。在武烈看來,龍隊長,哦,現在叫龍司令了,哪樣都好,就是有些婆婆媽媽了,當頭領嘛,跟下面商量什么啊?想到這里,不由得喊了一聲。

“老伍有話要說?沒關系,你隨便講。”龍謙鼓勵道。

“俺,俺覺著,大事由司令定就可以啦。”鼓足勇氣,武烈說了這么一句。

這句話卻說到了龍謙幾個鐵桿心腹的心里,封國柱當即接話道,“老伍哥說的是。俺覺著這個委員會沒啥的意思。司令的本意俺知道,司令愛兵如子俺也明白,但連執行軍法都要大家商量,還要司令干什么!”

“國柱!”龍謙喝道,“老伍那樣說,我不生氣。但你也這樣糊涂我就不滿意了!道理都給你們講了嘛,設立這個委員會,既是為了你們,為了士兵們,也是為了我少犯錯誤!更是為了我們這個團體的發展!再說這樣的糊涂話,這個委員會,你就別待著了!”

“好吧,司令,我推薦個人選可以不?”王明遠不愿意讓封國柱尷尬,急忙回歸主題。

“當然可以,本來就是征求你們意見嘛。”

“我推薦曹敏忠當軍法裁判所的所長。”

“別說,明遠哥推薦的這個人行!”魯山大嗓門喊道。

曹敏忠是原五隊的小隊長,跟隨周毅回山寨,出任整編后的排長,為人很剛直,敢于抗上。作為曹敏忠的連長,王明遠已經領教了曹敏忠的抗上之風,但事后又覺著這個人的抗上并非胡鬧,確實占著理。龍謙既然要成立這么一個裁判所,王明遠立時便想到了他。

封國柱也表示贊同。

“唔,這個人怎么樣?”龍謙問其他人。

“既然王連長認為可以,不妨讓他試試。”周毅道。

“嗯,如果沒人反對,那么這個所長就定下來了,還有兩個名額,大家繼續提。”

這次周毅提名了,他提了一個原三隊的士兵,現在當著班長,叫劉春寧,大家沒反對,立即通過了。馮侖見狀,也提了個原六隊的班長,叫胡宗玉。還沒來得及表態,寧時俊,遲春先也各自提出了自己的人選,寧時俊提出的是參謀組的藍心治,遲春先則推薦了他的副手江云。

這兩個人立即被龍謙否決了,“那個藍心治不錯,是個參謀的好苗子,不適宜到裁判所。至于江云,我另有考慮,不行。”

最后,還是定下來胡宗玉。

關于這個軍法裁判所的制度建設,龍謙已有考慮,他拿出一張紙,上面寫了七條規矩,是軍法裁判所的最基本制度,一條條跟大家解釋了,除掉他自己,在場的人都有些心不在焉。所以,這個《條例》也通過了。

于是,龍謙將曹敏忠和其余二人叫來,正式組建了這個令士兵們感到驚奇的新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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