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付出受傷的代價殺死他,丁一卻就是能做到的,因為殺人是不用講究多少公斤級,不用講究體型,便如拼刺一樣,只要找到破綻,一個突刺中了,便是一擊必死。可偏偏丁一是不可能殺死或打殘阿勒赤歹,因為這樣的話,必定會引起轟動,然后很大可能也先或是伯顏帖木兒之類的,就會召見他,那真是自投羅網了!
于是這對丁一來說,真的是個頭痛的問題,他先前沒有想到,這個蒙古人的耐力這么好,一輪快速無花巧的重拳至少維持了十秒,大約調整了三五秒過后,又是一輪快速的重拳。
丁一所做的選擇,是在阿勒赤歹第二輪重拳結束,主動后撤半步的時候,搶上前與阿勒赤歹對了一拳,接著一個抱腿摔硬把對方摔倒,然后順著阿勒赤歹騰空踹出的的一腳,向前飛仆,丁一落地就咬破了自己的口腔內壁,爬起身吐出一口血痰,一副受了內傷的樣子。
“不打了。”他揮手止住撲上來的阿勒赤歹,用只有兩人才聽得見的聲音說道,“我若出頭,都音部落知道我在這里,他們不會放過扎蘭達的。”因為阿勒赤歹這樣的高手,又是親身對戰,那是騙他不過的,他哪里會不知道剛才那一腳壓根沒踹上?
但聽著丁一的話,阿勒赤歹卻就點了點頭,退開一步道:“你沒輸,我沒贏,走,進帳篷里喝酒去!喝起酒來,阿勒赤歹必定是要贏你的!”便攬著丁一入了帳篷去。邊上圍觀的那些瓦剌精銳。都說平時混蛋的阿勒赤歹,今日倒是還象個人樣子,也有不少人覺得。丁一是體型差太多,要不然以丁一的摔角技巧,不見得就輸給阿勒赤歹。
這讓丁一在接下來兩天,迎了了不少摔角好手的挑戰,都是聲明不夾雜拳腳的比較高低。
只不過,在這一日上午,阿勒赤歹就被也先叫了去。一直去到下午才回來,喝得熏醉。
“說是阿傍羅剎便是這軍馬里,那顏抽了十隊人。都是好手,阿勒赤歹就在第二隊!所以有好酒喝!”他得意地拍打著丁一的肩膀,又從懷里摸出一個酒壺,塞給丁一。“你又不敢出頭。怕都音部落知道了,回去禍害你們部落里的女人和崽子,要不你也被選上,便有酒喝……這是阿勒赤歹慢慢弄出來給你的,快嘗嘗!”
其實也算不上好酒,便是在這年代的大明,這等酒,也值不得幾個錢。只不過相比之于阿勒赤歹平日喝的馬奶酒,那就真的好喝許多。看著丁一喝了兩口。不住點頭,阿勒赤歹咧嘴笑著,倒頭便睡了。
當丁一走到帳篷外,看著漫天風雪的時候,張懋湊了過來,卻是苦著小臉向丁一問道:“這廝對先生也好,對弟子也好,都煞是仗義,到時撤退之際,若是他來攔著我等,可如何下手殺得了他?”
丁一點了點頭道:“不錯,有進展,會想事了,那你自己好好想想。”他現時頭痛的,不是阿勒赤歹,而是也先抽調的十隊人,阿勒赤歹只是身處第二隊!那么也就是說,有一隊人的身手,要比阿勒赤歹更強!這就有點恐怖了,丁一雖不害怕,但卻真的有些頭痛,關鍵是在實施狙擊之前,他不可能用槍,一用槍就是暴露,暴露了,在十萬鐵騎里就是一個字:死。
而不用槍,要弄死阿勒赤歹這等身手的家伙,正面對決的話,必定就是以傷換命;暗中動手,以一對十,只怕也難逃以傷換命的結局,只是傷得多重的問題。但如果第一隊的人手,比阿勒赤歹還強,說不頭痛?那絕對是假的。
丁一甚至已經在考慮,是不是現在就撤出,終止這個計劃算了。
因為未知的因素太多了,超過控制的東西也太多了,多到已經很難保證這個行動在戰術上的可行性。
阿勒赤歹在午后就被伯顏帖木兒派來的人叫去,他們開始在十萬鐵騎之中搜尋丁一。
盡管目前丁一所處的位置,基于燈下黑一樣的道理,還沒有什么危險,但其實也是早晚的事,也先竟有這樣的警覺,那么遲早他會想到,開始排查這些守衛,看看丁一是不是滲透到這些守衛他安全的軍兵之中,若是也先生起這樣的念頭,那么丁一就當真插翅難逃。
到時候是連一點反應時間都沒有,完全取決于也先什么時候想到這一點。
丁一討厭這樣失去主動的事情,所以當張懋問他怎么辦時,丁一便告訴他:“你自己好好想想。”因為除了思考之外,丁一還要去把塞在周圍的狙擊槍還有兩把偏心輪弩挖出來,不可以把這樣的利留給瓦剌人。
而當丁一把那幾件用著羊皮包裹的裝備悄然挖出之后,他就失去了撤退的機會,因為雪開始小了,也許明后天就會晴,所以瓦剌的軍馬都要開始集結,巡邏的小隊、各處的衛兵也開始恢復正常。如果說這是一件糟糕的事件,那么還有一件對于丁一來說,更糟糕的事情。
那就是巴達瑪抱著滿都海,領著她的二百親隊離開營地的時候,只好有人來找丁一比試摔角,而在丁一干凈利落摔倒對手之后,就聽著一聲口哨,他轉過頭,卻就見著巴達瑪從馬鞍旁邊摘下一袋馬奶酒扔了過來,對他說:“不錯,是個勇士,要不要到我的衛隊里來?”
“不,貴人,扎蘭達更愿意守衛著那顏。”丁一很鎮定地對著巴達瑪行了禮。
而巴達瑪也沒有再多說什么,笑著又拋了一袋馬奶酒過來,便帶著她的衛隊而去,但她在馬上留下一句讓丁一心驚膽跳的話:“可惜我的刀賜給了我的安答,不然的話,我或許會把它賞賜給你,長生天的勇士!”
對于丁一來說,很大的機率巴達瑪看破了他的偽裝,盡管他在自己和張懋的臉上敷了一層加工過的動物筋膜,以讓他們的臉看起來就象是長了凍瘡的草原人,不單泛紅而且還有一些部位脫皮,并且加深了眉毛,還有眼睛下方的陰影,讓他和張懋的臉形,單純在視覺上,與原本的臉就有著很大的結構差異。
可是從巴達瑪的話來看,他的這位安答,未必是在唬他。
因為不然的話,完全沒有必要提起她的那把大馬士革彎刀。
不過在巴達瑪離開以后,有許多人就在埋怨丁一不懂事:“那可是巴達瑪!那顏的妹妹!阿傍羅剎的安答!跟著她,那有許多的賞賜!”、“也更能活下命來,每回有商隊到帖良古惕,都有阿傍羅剎送她和滿都海的禮物……”
“在都音部落里,他們當我們是賤民。”丁一把那兩袋馬奶酒分給周圍的蒙古軍兵,對他們說道,“來了這里,我才找到了草原上兄弟!”他搖了搖頭,“要是那貴人的手下,也跟都音部落的人一樣對待我們呢?不,扎蘭達愿意跟大伙一起喝酒,一起上陣,一起死掉……”
于是那些蒙古軍兵便安慰起他來,一個有本事的人,又愿意把貴人賞賜的酒分給大家喝,大抵人緣總不會太差的,而且他還能跟黑熊一樣的阿勒赤歹打個平手,人們都愿意接納這個喚作扎蘭達的男人;不過對于張懋,卻就有點不一樣了,因為丁一宣傳的弓馬過硬,在閑時演練起來,卻就引來了許多的噓聲:“也就準頭還行。”這是最好的一句評價了。
因為守衛著也先的這些軍馬,都是精銳,對于他們來說,射得準,沒有什么值得夸耀的,正如現代大國的一線野戰精銳部隊里,步槍一百米胸環靶,伏姿射擊能打上靶,能贏來什么贊許?大約再怎么客氣和善意,也就是“還行”兩個字吧?
“你得用重一些的箭頭!”有人這么給張懋提出建議,“不然的話,你根本就射不穿明人的盔甲,連棉甲都射不透!”也有人說,“太慢了!蒙古歹講究的是一個快字!”、“又不騎馬,步射這么近,用把軟弓——反正你用的都是輕箭,我那五六歲的崽子,射得都不比你差!”
張懋被說得頭都抬不起來,一個是他畢竟是大明英國公,就算有天賦,練習起來,自然也不比這些草原上百戰余生的精銳那么拼命,現時雪停了,風仍很大,箭可不比槍彈,五十米能上靶,老實說算很不錯了;一個是他把一部分精力,也可以說重心,是放在狙擊槍和手槍上了,畢竟在丁一改良了這個時代的槍械之后,他是看得出來熱火器取代冷兵器,是一個必然的趨勢了。所以張懋也不可以單純抱著弓箭死練。
不過此時被蒙古人的軍兵這么一調侃,讓他感覺到自己的箭術真的是一無是處,不禁很是尷尬。還好丁一走過來攬著他的肩膀笑道:“不怕,你才十四,慢慢練,等二十歲,看他們誰還敢笑話你!”
“十四?”邊上的人就驚嘆起來,阿勒赤歹或是陳三那些的體魄,于這年代,不論關內關外總歸是少數,張懋一米七上下的個頭,他們就很感嘆了,不住有人拍打著張懋的肩背,“不錯!才十四,好好練!”、“扎蘭達,你這崽子長大了,怕是能趕上阿勒赤歹,那可比你強啊!”
丁一微笑和應著,看不出有一絲的憂心,盡管那十支精銳中的精銳,正在軍中搜尋他;盡管巴達瑪很有可能,已經識破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