卻說那瑤姬下得洪荒,的確為昊天上帝訪得不少大賢,使得天庭氣象一新,昊天上帝見此亦是高興,任由她在洪荒活動。
就在那瑤姬在洪荒各處仙山福地訪仙問賢之時,在西方須彌山八寶功德池旁,西方二圣正自看著跪在下面的一個弟子,此子乃是人族出生,機緣巧合之下拜入西方教門下,西方二圣見他跟腳不凡,且異日必有一番因果,因此將他好生教導,如今亦是有了金仙道行,殊為不凡。
準提看了一會兒,說道:此番命你輪回轉世,你一切須得從頭來過,你可愿意。
那弟子拜道:“弟子一切皆是二位教主所賜,教主有命,弟子(豬—豬—島)小說.zud.豈有不愿之理”
準提聞言笑道:“如此甚好,待得你功成歸來,少不得你好處。”
而坐于一旁不言語的接引圣人亦是微微頷首。
那弟子道“弟子多謝教主,如此弟子便去了。”
準提頷首道“善,你切去吧。”
那弟子向二圣行了一禮,便自往輪回而去。
看著那弟子離去,接引向準提道:“師弟,我等這般算計人族和天庭,恐怕那位和三清不與我等善罷甘休呢?”
準提微微一笑道:“師兄不需擔心,此子本就出身人族,且確與那瑤姬仙子有一世姻緣,我等所為,亦是順天應道之事。”
接引聞言,只得點頭。
卻說那瑤姬仙子在洪荒之中一邊為昊天上帝訪問賢才,一邊卻也幫助眾生解除劫難,她本是先天靈玉得道,跟腳不凡,如今亦是有了金仙道行,在如今這洪荒世界,亦算是一方高手。倒叫她闖下不小的善名,人族多有她的祭祀。
卻說這一日,瑤姬來到桃山下,正自觀看桃山美景,那桃山乃是洪荒之中一處福地,頗為不凡,瑤姬正自觀看,卻不料那峭壁之上突然傳來救命之聲,瑤姬正自奇怪,確見那峭壁之上一個人掉了下來。
瑤姬見此,忙將那人接住,那人驚魂不定,以為自己不死,卻不料待得自己停下下墜之勢,確見一嬌麗無比,溫婉動人的女子正自看著自己。
那人何曾見過這般美麗動人的女子,竟是一時看得呆了。
瑤姬見此,不由得微怒,當下將那人放下,那人這才回過神來,向著瑤姬行禮道:“在下楊天佑,多謝仙子救命大恩。”
瑤姬微一點頭,便要離去,那楊天佑初見瑤姬,為其美貌所迷。此時哪會讓他便離去,因此上前糾纏住,其中不知說了多少贊美欽慕之言。
那瑤姬一直居于九天之上,自出生以來,除了修道便是修道,雖則下得洪荒多年,可是所交也多是修道之士,偶有救贖凡類,也不過是救過則罷,哪見過楊天佑這般人物。
一時間竟然就對其好奇起來,且他天命之中本就與楊天佑有一世姻緣,如今相見,不自覺之間竟然就陷了進去。
于是否二人便結伴云游桃山,時間一久,情愫暗生,竟是珠胎暗結,不過幾年,瑤姬竟生出兒子一女來,三個孩子盡皆不凡,其長子名為楊姣,出生時蛟龍盤體,生來力大無窮,修煉武道更是進展奇速,小小年紀便已經煉己鏡大成,離那地變之境只有一步之遙。
二子名楊戩,出生之時金光滿室,頭生三眼,瑤姬知其異,不敢讓其修煉,恐為天庭所知,為家招來禍害。
三女名楊嬋,生來玉蓮附體,猶如天人一般。
這邊瑤姬一家其樂融融,自是忘了為昊天上帝訪賢之事。昊天上帝在天庭之上,間這十多年來再無修士來頭,瑤姬亦是無有音信傳來,心下奇怪,當下掐指欲算瑤姬在何方,哪知一算之下,卻毫無結果,不由得大驚,要知道他雖然在天庭之中一直以準圣初期的修為示人,可是他跟在鴻鈞道祖身邊,早就修到了準圣后期,如今竟然算不出一個金仙的所在,而且還是與自己有莫大關聯的金仙。
昊天微一沉呤,便知有人算計,當下拿出道祖所賜昊天鏡,往洪荒一照,這昊天鏡乃是道祖為昊天監管三界而煉制,能夠遍觀三界,此時一照,自是知道了瑤姬所在,可是見那一家人其樂融融的樣子,心下不由得大怒,當下吃了昊天寶塔,便要下界將她擒會,剛欲動身,卻見王母進來,見昊天要走,便問道:“陛下何往。”
昊天將所見之事說與王母聽了,王母亦是大驚,不過稍稍冷靜下來便說道:“陛下不需下去,想那楊天佑不過一介凡人,命不過百年,于我等來說不過是一瞬間的時,此時我等且擾亂天機,不讓人知道便可,一來全了瑤姬之情,二來我天庭禁止天人相合,如今瑤姬犯了天條,若是讓人知道,陛下顏面何存?”
昊天聞言,甚覺有理,且他素來疼愛瑤姬,此時見她私配凡人,心下雖然惱怒,可是自昊天鏡中見她生活幸福快樂,亦是為她高興,當下便同意了瑤姬之言,與瑤姬二人聯手,使用昊天鏡和昆侖鏡之力,將瑤姬天機隱去。
昊天與瑤池皆是準圣后期大能,差一步便可踏進至人之境,此時二人聯手掩蓋天機,又有昊天鏡和昆侖鏡兩大至寶相助,即使是圣人想要算計,也得費一番功夫。
二人將瑤姬天機隱去,本想待百年之后,楊天佑壽終,再將瑤姬召回天庭。豈料第二天早朝時,班中一仙名為慈惠真人的竟出班奏道:“啟稟大天尊,我天庭制定天條,乃是為了眾生有序,三界有輪,實乃是大功德之事,奈何有人不知大天尊苦心,竟私配凡人,犯下天條。”
這慈惠真人乃是自行歸附昊天的大能,也有那大羅金仙道行,深得昊天信用。
昊天聞言,心下一動,不過想到自己與瑤池何等道行,掩蓋天機又豈是一個小小的大羅金仙能夠看破的,當下稍覺寬心,說道:“真人言之有理,卻不知是何人犯了我天庭天條,若是查證屬實,當以天條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