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末陰雄  第九百一十四章 開河的傳說

類別: 歷史 | 兩晉隋唐 | 隋末陰雄 | 指云笑天道1   作者:指云笑天道1  書名:隋末陰雄  更新時間:2015-08-31
 
東都,洛陽,兩儀殿。

楊廣的心情很不好,站在他對面的王世充,偷著頭,垂手恭立,臉上裝得一臉地忠順,可心中卻不住地冷笑,自從他把這個開河過程中查辦到的惡行奏折寫好的那一刻起,他就知道楊廣這些天因為陳棱遠征流求島大捷,還抓了幾千個土人回來獻俘太廟的好心情,一定會煙消云散的。

楊廣抓著奏折的手,在微微地發著抖,他的臉已經漸漸地變得通紅,而兩道眉毛也緊緊地擰在了一起,左手捧著奏折,右手一把把地抓著一個玉盤里的冰塊,放在嘴里干嚼著,這個已經被紅丸春藥的猛烈藥性,弄得有點走火入魔的家伙,已經只有靠這種辦法,才能壓下體內熊熊燃燒的怒火了。

終于,楊廣再也忍不住了,把奏折往地上狠狠地一扔,就落在王世充的腳前,一邊站著的虞世基一下子跪倒在地,磕起頭來,聲音也帶著哭腔:“至尊,您萬萬要保重龍體,要息雷霆之怒啊!”

王世充輕輕地一彎腰,撿起了這道奏折,裝進了自己的袖中,默默地退回了半步,也不下跪,也不說話。

楊廣如同一只困獸似的,在御案后面來回地踱著步,嘴里不停地罵道:“該殺,該殺!”

他這樣走了十幾個來回后,稍稍平復了一些,停下了腳步,對著王世充說道:“王侍郎,你再把那個開河總管麻叔謀的罪行說一遍,朕不想看,怕污了朕的眼睛!”

王世充不慌不忙地說道:“開河總管。上開府將軍麻叔謀,自從領了圣旨,奉命疏浚從東都到江都(即揚州)的通濟渠后,便征發了一百多萬軍士和民夫。日夜挖河,督促甚苦,累死百姓十余萬人,道路之上。運送尸體的車輛前后相望,來往不絕。”

楊廣搖了搖頭:“麻叔謀的手段是太急了一點,但他畢竟完成了朕約期的開河任務,朕在兩個月前坐了龍船,到江都去了一個來回,確實河道要寬了許多,上次去江都的時候一些無法通行大龍船的淺灘,也被重新整理過了。全河道暢通無阻,這些犧牲的百姓,為了江山社稷而死,還是值得的。”

說到這里,他的眼中突然噴出了怒火,咬牙切齒地說道:“朕所不能容忍的,不是麻叔謀在開河的時候逼死了多少役夫百姓。而是他對朕的不忠誠!王愛卿,你繼續說!”

王世充點了點頭,繼續說道:“麻叔謀挖河挖到雍丘境內的時候,曾經挖到了留候張良的墓,只挖了丈余,就發現了一個古棺室,麻叔謀命人發掘此墓,看到一個石棺,開棺之后,卻發現了一個古代的尸體。那人面目栩栩如生。一頭的黑發從頭上長出,蓋過其臉,穿過整個正面的胸腹和腿,直到腿底。又從腳底穿過,一直到了背部才結束。”

虞世基聽得背上一陣發涼。額頭上也是冷汗直冒,卻是不敢多說一句話,只聽王世充的聲音越發地帶了三分陰森之氣,如同是在講鬼故事:“那個尸體的下面還有一塊石銘,上面寫著一些大家看不懂的古代文字。麻叔謀在挖河的民夫中重金懸賞,有人如果能認得此銘文,則可免其役,結果有個下邳人認出了此銘文,上面寫著:我是大金仙,死來一千年。數滿一千年,背下有流泉。得逢麻叔謀,葬我在高原。發長至泥丸。更候一千年,方登兜率天。”

楊廣冷冷地說道:“這事麻叔謀也向朕回報過,當時朕派了使者,帶了一對上好的西域白璧,去祭奠這個留候,而麻叔謀也早已經自備棺材,把那具尸體重新入斂,葬于城西。可是朕萬萬沒有想到,這個麻叔謀,竟然敢私吞朕的白璧!”

王世充嘆了口氣,說道:“正是,當日至尊的白璧到后,麻叔謀裝模作樣地開壇焚香,祭奠留候張良,然后把他的尸體遷往他處,繼續開河,可是祭奠的時候,卻是狂風大作,那對白璧也不見了蹤影,后來才知道,是麻叔謀暗中盜取了這對白璧,為了滅口,還把偷璧的那個役夫給殺了!”

楊廣恨恨地一拍御案:“連朕用來祭奠仙人的玉璧也敢偷,這個麻叔謀好大的膽子,王愛卿,你繼續往下說!”

王世充點了點頭,繼續說道:“這個麻叔謀繼續向東開河,一直挖到寧陵縣的時候,他得了風疾,起坐不得。至尊派了太醫巢元方前往探病,說他的病已經入了腠理,尋常服食湯藥不可以治,得把藥塞到羊羔的肚子里,蒸熟了吃下,這才能治病。”

虞世基聽到這里,笑道:“這只怕是麻叔謀自己貪吃,想找些什么新鮮刺激的法子吧,只聽說過往羊肚子里塞些雞和鵝一起蒸了吃的,還沒聽說過塞藥的呢。”

他一抬頭,卻撞上了楊廣那張陰沉的臉,一下子收住了嘴,意識到現在楊廣一肚子火氣,根本開不得玩笑。

楊廣重重地“哼”了一聲:“還真會吃啊,王愛卿,你繼續!讓虞侍郎聽聽,這個麻總管有多會吃!”

王世充面不改色,繼續說道:“麻叔謀按這辦法吃了十幾天的藥塞羊肚,就好了,但他為了治病而收小羊羔的事情,已經傳遍了附近的睢陽,寧陵,襄邑這幾個縣,由于他出的收購價很高,所以附近的百姓爭相前來賣羊羔。麻叔謀吃嫩羊羔吃上了癮,也是來者不拒,照單全收。”

“寧陵的下馬村有個惡霸,姓陶,名榔兒,家中巨富,兄弟皆兇暴,他住的村子離河道只有二里,而祖墳更是就在這河道邊上,怕挖河的時候會動了他家的祖墳,于是偷了同村人家的一個三歲小兒,殺掉,斬頭去足,掏去內臟,把杏仁,干酪,蜜棗等東西塞進其腹腔之中,外面刷上糖稀,看起來就象是小羊羔一樣,獻給麻叔謀吃。”

“麻叔謀吃了之后,發現這滋味比羊羔肉還鮮美,就重賞了陶榔兒,不但挖河時繞開了下馬村,還讓陶榔兒當了自己的大廚。從此陶榔兒天天指使自己的兄弟們到附近去偷小兒,半年不到,就偷了數百小兒,這樣給麻叔謀吃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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