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道至圣  第2542章 強盜法律

類別: 玄幻 | 東方玄幻 | 儒道至圣 | 永恒之火   作者:永恒之火  書名:儒道至圣  更新時間:2018-06-29
 
“那么,這種強盜族群的法律,和善良族群的法律,會有什么不同?”

“人族有怕蛇的本能,道德水平高的人族本能認為自己是好人要重懲罪犯,那么,這種罪惡累累的維京人后代,他們的本能認為自己是樣的人?”

方運停下,掃視全場。

幾乎所有人都知道答案。

方運點了一下頭,道:“對,他們本能地認為,自己可能會和祖先一樣去犯罪。那么,這種本能實際上是違背道德的,而他們已經脫離殘酷野蠻的社會,想要成為道德水平高的人,不想違背道德,那他們怎么從道德上保護自己?我先不直接說,諸位想一想,可以相互討論。”

眾人立刻開始議論,整座會場頓時變得喧嘩雜亂。

一些人因為意見相左,甚至爭執起來。

但是,有一些法家人一言不發,一直冷眼旁觀,毫不掩飾抗拒的心態。

過了許久,方運示意,眾人很快停下討論。

方運微笑道:“他們用了很多手段。我舉幾個例子。第一,他們給所有人類扣上屎盆子,宣揚每個人都有罪,每個人生來就帶著罪惡出生,認為人這一生,就是贖罪的過程。你看看,他們咬定所有人都一樣,那么,他們就可以坦然面對,這不是自己的錯,也不是祖先的錯,是全人族的錯。既然全人族都有,那自己也就不用懷疑自己道德有問題。這樣,他們就保護了自己。你們如果沒有聽我之前的說法,只是聽說一個族群竟然宣揚所有人都有罪,都帶著原罪,那么必然會奇怪,無法理解。因為咱們華夏人族,從來不存在原罪這個概念,因為我們認為自己在出生前要么是好的,要么是空白的。”

但是,一些荀家人面色難堪,孟家人突然露出怪異的笑容。

性惡與性善之爭一直存在。

方運早就預料到這種事情,道:“我要著重說一下,希望大家不要誤解荀圣的性惡論。荀圣的性惡,不是指人出生前就帶著惡,而強盜族群,認為人一出生就帶著惡與罪。荀圣的性惡,也不是說人非得做壞事,而是說,人本性利己,一旦利己,便有可能傷害到他人,這種行為,在荀圣看來是有變惡的趨勢。更何況,我們大多數華夏子民更相信性本善。”

荀家人的臉色這才好一些,孟家人也稍稍克制,雖然兩家有圣道之爭,但方運說的很正確,荀圣的意思就是這般,和原罪論相差甚遠。

不過,孟家人心里依舊很得意,雖然誰都知道圣元大陸還是性本善占據主流,但從方運嘴里說出來,意義非常重大。

方運繼續道:“除了宣揚原罪,他們還做了第二件事。他們既然不承認自己流淌著犯罪的血脈,只有原罪,但心里卻明白,自己就是道德低下,自己就是潛在的罪犯,是壞人,那怎么辦?他們不可能為此制定法律,也不可能去主動請求判刑,所以,他們虛構了一種遠遠超過人類的力量,讓那種超越的力量來解決這個問題。于是,他們借助先人創造的神靈,不斷改造那個神靈的意圖,讓神靈來寬恕他們的罪行。不過,他們有時候太敷衍,隨便弄點水澆在身體上,就算洗清了血脈中的罪惡。按道理來說,稍微有理智的人都會懷疑這種事,但他們竟然不懷疑,為什么?還是那句話,他們的本能在保護自己,以致于相信這種一眼就能看穿的虛假。”

許多讀書人無比驚訝,甚至覺得可笑,根本無法想象會有這種族群。

“他們還有第三種手段,那就是,和我們華夏子民更傾向于公平不同,他們更注重個人的自由。你想啊,如果他們強調公平,那么他們的行為和他們的本能,其實是違背公平的,對公平是有害的。但如果更傾向于個人的自由,少了束縛,少了道德的鉗制,那自己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哪怕做了不應該做的,也可以用自由來掩蓋。”

“他們還有第四種手段,就是強行推廣他們的觀念,讓所有人都變成和他們一樣。怎么推廣呢?先確定一種好的觀念體系,這種體系是普遍適用的、沒有爭議的觀念和風俗習慣,比如人人平等,比如公平公正,總之,就是各種好的觀念。然后,他們利用自己力量,占據了這種普適觀念的解釋權,從而,他們便獲得了道德標準的制定權。和他們的觀念一樣,那就是對的,是道德的,是正義的,和他們的觀念不一樣,那就是錯的,是不道德的,是不正義的!”

“第五種手段,認好作父。這些維京人也罷,奧州人也罷,他們的祖先在相當長的一段時期,是野蠻的強盜。可是,他們總不能宣揚自己先祖是強盜,那怎么辦?找一個道德上沒有瑕疵的精神祖先!于是,他們四處宣揚他們繼承了古希臘古羅馬的種種文化文明和學問,甚至不惜偽造,總之想盡辦法讓自己成為古文明的繼承者。但實際上,在古希臘古羅馬的記載中,強盜族群的祖先都只是上不了臺面的蠻族。”

“我們若是仔細想想便會明白,強盜族群若是真有自信,若是真的不覺得自己的血脈罪惡,為何非要攀附異族的文明?”

“此類種種,我就不一一列舉。總之,這只是他們在道德上的保護,那么,他們不僅要在道德上保護自己,也要在實際生活中保護自己,那怎么辦?自然是制定有利于自己的法律。”

“這些強盜族群有什么特點呢?”

“和同情被害者相比,他們更同情施暴的兇手。”

“和為被害者找回公道相比,他們更傾向于努力減輕兇手的刑罰。”

“和宣傳被害者及其親友的痛苦相比,他們更傾向于宣揚寬恕兇手,更傾向于推卸兇手的責任,要讓整個社會或全人族承擔責任,這像不像之前所說的原罪?”

“這樣的社會,必然會滋生大量的問題,但是,因為他們流淌著罪惡的血液,因為利己,因為本能在保護自己,他們必須要這么做。”

“所以,我把他們制定的法律,叫做強盜法律。”

眾多讀書人第一次聽到這種說法,頓覺耳目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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