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允浩見的第二位,是死者的上司,財務科科長代理張美琳。
她與李美羅的關系很好,對李美羅評價也很高。
問及中午發生的事情,張美琳落下了眼淚≈gt;
“想不到她那么好的一個人居然會……早知道這樣,今天我就不催她去完成收款工作了。也許她不離開辦公室,就能躲過這一劫。”
等到張美琳收拾了眼淚,金允浩才問道:“請問中午11點到1點之間,你在哪里?”
張美琳停頓了一瞬,回答道:“因為身體有些不舒服,我就里休息了一會。應該是從1點多到1點半吧,聽到警笛聲,我才醒過來。”
“請問有證人么?”金允浩問。
“沒有,車內就我一個人的。您也知道,我這有點翹班的嫌疑,所以沒有其他人看到……”張美琳有些扭捏道。
金允浩點頭,接著轉頭對協助詢問的警察問道:“停車場附近有監控么?”
警察確定的點了點頭:“有。監控正在調取,稍后就能查看。”
聽到這,張美琳臉上出現了一絲慌亂神情。
金允浩看在眼中,卻沒有盯著不放,繼續詢問:“最后一個問題,聽聞李美羅與單位某人有不正當關系,請問你對此了解么?”
張美琳沒有直接回答:“如果我了,能不能…”
“跟案無關的事情,我一概不管。我只想聽到我要的答案。”金允浩清冷的道。
張美琳沒再隱瞞:“姜銀宇,他是我們財務科的課長。他跟李美羅來往非常密切。我曾經看到過李美羅一個人出入他辦公室,并在里面逗留了很長時間。”
完,張美琳有些詫異:“難道與姜銀宇課長有關?”
姜銀宇。
第三位是死者李美羅的同事,同為財務科系長的韓宥株。金允浩詢問后。她給出了相同的名字。
與張美琳不同,她對李美羅的死并沒有表現出悲傷的情緒,更沒有流淚。
當她談及李美羅的時候。反而流露出憎恨的神情≈gt;
“哼,她死了也是活該。整天打扮的像個妖精似的。不是勾引這個就是勾引那個。
要不是靠她那骨子騷勁,爬上了姜銀宇課長的床,她能坐到現在的位置?做夢吧。
現在財務科課長代理的位置即將出現空缺,聽聞姜銀宇將這個位置爭取了下來,留給了李美羅那個狐貍精。哼,這對狗男女。”
看到韓宥株對死者李美羅流露出憎恨和嫉妒的神情,鄭宇圣和男子同時眼神一亮,他們同時想到了李美羅身上的那些刀口。
當時的分析結果是:兇手出于極度和憎恨。才會故意刮花了李美羅的臉和其它身體部位。
韓宥株沒注意到鄭宇圣和男子的眼神變化,繼續道≈gt;
“還有啊,最近新入職的趙瑞榮也被李美羅那狐貍精吸引了,沒事就往她們辦公室跑。
聽聞他還暗地里追求過李美羅,卻被李美羅拒絕了。
這個趙瑞榮也是,沒錢,沒地位,就異想天開的去追求李美羅。就李美羅那種女人,沒有利益可圖她能白白給人家玩?呵呵,真是笑話。”
第四個見的就是三個女人共同指出的姜銀宇。
姜銀宇。男,33歲,已婚。財務科課長。
課長這個位置算是企業低層領導。再向上一步,就能進入中層領導行列。
外表上看,姜銀宇高大帥氣,職場精英的氣質非常濃郁,笑起來略帶一點壞壞的味道,很容易討女性喜歡。
再加上他身處財務科課長的位置,屬于事業有成,很容易產生志得意滿的心里。
如此,也就不難理解他為什么會鋌而走險的在單位搞婚外情。跟李美羅搞在了一起。
他驕傲,他在尋求刺激。
對姜銀宇有了初步評價后。金允浩開始正式提問:“請問中午11點到1點之間,你在哪里?”
姜銀宇沒有直接回答問題。而是松了松領帶,猶豫著仿佛在做什么重大決定。
最后在金允浩的眼神催促下,他據實交代道≈gt;
“我實話實吧。
不錯,我的確跟李美羅保持著婚外情的關系。
今天11點多,我給她發了短信,要求到工廠角落里那處廢棄的倉庫…約會。
這種約會我們之前也進行過很多次,都是趁著她要外出存款的時候,她抽空到那里。今天的情況也是這樣。
她來到后,我們親熱了一次,大概有十五分鐘左右吧,具體的時間我記不清了。
完事之后,我就一個人先走了。她留下整理衣服。之后的事情我就不知道了。
我的可都是實話,沒有一點虛言!
我現在只希望你們能幫我保守這個秘密,因為你們也知道,在職場中是不允許發生這種事情的,一旦被公司知道,我這就完了。”
我真的求求你們幫我保守這個秘密。看在我據實交代的份上,你們就幫我這一次吧…啊?”
著話,姜銀宇便哭喪個臉,同時跪倒了地上,不斷的哀求。
在姜銀宇即將摸到金允浩褲腳的時候,他拍了下桌子,及時制止了姜銀宇的舉動≈gt;
“你交不交帶其實都無所謂,也不用拿這個做什么交換,更不用做出這幅姿態。
因為只要對李美羅的尸體進行尸檢,就能夠得出結果,查出到底是誰跟她發生了性關系。
所以,不用你交代,我們也能知道。
在李美羅生前,你跟她發生過性關系,在她體內留下了,也是最后一個見到她的人。你。你自己的嫌疑大不大?
如果我是你,就不會去考慮飯碗的問題,而是應該考慮怎么洗脫自己身上的嫌疑。謀殺罪可是比丟掉飯碗嚴重的多。”
“冤枉。真的冤枉啊!我沒殺人,我連魚都不會殺。怎么能殺人啊。”姜銀宇再次哭腔喊地,著著,他突然想到了什么。
“對了,趙瑞榮!是他殺了李美羅。
他之前就暗地里追求過李美羅,但是卻被李美羅拒絕了。他一定是不堪受辱,這才動了歹意殺害了李美羅,一定是這樣!”
韓有利和姜銀宇同時指出了一個嫌疑人,趙瑞榮。
趙瑞榮。男,8歲,從資料上來看,相貌一般,家境一般。是上個月剛剛入職的。之前在別的企業工作,因為不知名原因主動辭職,來到了這里上班。
可是當金允浩要找這個趙瑞榮時,卻根找不到這個人。人不在單位,電話也關機。沒人知道他去了哪里。
最后調查監控發現,他在1點3分離開了公司。并且有人反映那時的確看到了趙瑞榮神色匆忙的離開了公司,
難道真的如韓有利和姜銀宇猜測的那樣,是趙瑞榮因為被拒絕。最后惱羞成怒殺害了李美羅?
案又多了一個嫌疑人。
信息一條一條出現,將整個案情弄的亂七八糟。
死者李美羅的下屬兼好友金孝善,上司張美琳,同事兼競爭對手韓有利,頂頭上司兼情人姜銀宇。
金允浩在盤問這四人的時候,發現他們都存在嫌疑。
還有最后這個追求者趙瑞榮,更是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徹底消失了。
金允浩在快速思考,回想、總結著這些信息。
身旁。鄭宇圣也在苦事冥想。
不過,他顯然沒有金允浩那么專注。一會看看這,一會看看那。有時還抓耳撓腮。
他以前從來沒遇到過如此情況,從來沒有。
因此他現在整個人覺得有些束手無策。
不是鄭宇圣此人笨,也不是他專業知識不豐富,而是他非常不習慣這種辦案模式。
韓國是資社會,仿造美國實行資主義制度。
在這種大的背景下,韓國的司法體系借鑒、融入了非常多的美英法法系的特點。
其中很有特點的一項就是:一切罪名的審判,必須要依據相應的證據。
比如: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同處一間密室,女人非正常死亡。那么所有人都想到了,這個男人就是兇手,而真實情況也的確如此,這個男人就是兇手。
但因為是在密室中,沒有目擊證人。同時現場和尸體上也沒有留下任何他殺證據。
最后,法官在判決時,因為沒有證據,宣判這個男人無罪,將其釋放。即便法官也知道,這個男人就是真正的兇手。
這種情況屬于一個極端假設,但道理卻是相同的。那就是在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的情況下,無法給嫌疑人定罪。
因此,所有司法工作者學習的時候,他們都會被反復灌輸一個思想,那就是注重證據。
在這種思維下,檢察官辦案也是先要找到相關證據,然后根據證據做出推斷,找出辦案方向,從而進一步查明事實。
這是正常的,也是最普遍的辦案方式。
也是鄭宇圣熟悉的辦案方式。如果給他一天或者兩天時間,等待將物證都收集,他在根據這些物證分析判斷,辦理此案,會非常簡單。
但是現在情況不同,現在是要求他和金允浩必須在夜里1點之前破獲此案。
而金允浩又因為約會的事情,又將這個時間進一步縮短,將最后破案時限定在了下午6點前。
如此,好多證據都來不及收集,嚴重缺乏物證支持,這才是鄭宇圣遇到的最大難題。
“真的能在下午6點前破案?”鄭宇圣現在產生了嚴重的懷疑。
而那位準將男子現在也抱有同樣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