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法規定: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時,不再需要偵查人員陪同,不被監聽。…≦小,..o
此條規定有利于律師和犯罪嫌疑人之間充分交流,相互信任,從而更好地維護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益。
如此,朱志勛和律師交談時,金允浩便只能選擇在監控室等待。
監控室內,除了金允浩,還有負責記錄審訊過程的申東海和宋恩智。至于尹國洪,他接替申東海的工作去傳喚嫌疑人尹雪吉了。
例外的是,此時李慧娜也混進了監控室,說什么想見見朱志勛這位明星。
換做其它情況,金允浩早就把李慧娜攆出去了。
追星也不分分場合。
不過話還沒說出口,他又臨時改變了主意。
也許讓李慧娜見見朱志勛也好,融洽的氣氛更利于朱志勛自白。
“真的?一會我真的可以去審訊室見他?”
聽到金允浩的話,李慧娜十分驚喜,同時大感意外。
原本,她已經做好了被金允浩訓斥的心里準備,可沒想到金允浩今天居然這么好說話。
金允浩diǎn了diǎn頭,說道:“如果他選擇自白,倒是可以讓你見見他。”
“耶!”
李慧娜興奮的尖叫了一聲,最后開心的直接摟住了宋恩智,在宋恩智光嫩的臉頰上親了一口。倒是將宋恩智弄的慌亂不已。
“切,有什么好見的,不就是個男演員嗎?”
申東海撇個嘴。嘟囔道。他有些嫉妒了。
“你懂什么?”李慧娜跟申東海說話。就沒那么客氣了:
“他可是獲得過‘演員中模特’稱號,堪稱擁有完美身材和外貌的男人。是很多女性心中的白馬王子。怎么,你羨慕人家?”
申東海向隔壁的審訊室方向怒了努嘴,滿是不服氣的反駁道:
“我羨慕他?喏,看到沒?你的白馬王子涉嫌吸。我一個正義的司法工作者,會羨慕他?”
這話,李慧娜不樂意聽,插著腰。高聲辯駁:
“請注意,是涉嫌,又不是最終定罪。就算是事實,也是被別人拐帶的,他一夜爆棚,一時把持不住自己,我們這些粉絲會原諒、理解他的。”
“……你這是完全被洗腦了!根本就是花癡的行為。”
申東海竟無言以對,憋了半天憋出這么一句話來。
“我花癡,我樂意,用你管?!”李慧娜一副豁出去的架勢。反諷道:“有能耐,你也張的像人家那么帥氣。我也花癡你。”
“……”聽到二人拌嘴,金允浩大感無語。
申東海這家伙也是,沒事去撩撥李慧娜干嘛。
至于李慧娜,也沒法說,花癡中的女人完全是沒有理性的。
“都閉嘴。”
金允浩出言喝斥了一聲,實在是被吵的頭疼。恰好朱志勛和律師也談完了,適時的阻止了這場戰爭。
金允浩率先走進了審訊室,而申東海和李慧娜也緊隨其后跟了進來。不過兩人一副斗雞的架勢,相互瞪著眼。
沒理會此二人,金允浩將注意力放在了朱志勛身上。
看到朱志勛一身輕松的模樣,金允浩心道一聲:成了。
果然,朱志勛最終選擇了自白,交代了吸事實。
據朱智勛交代,他與品扯上關系是因為他與男模特藝學英相識。
2008年3月,他與藝學英等一起喝酒后,在喝醉酒的狀況下參加了藝學英家中舉行的吸派對,先后兩次吸食具有很強的幻覺性的品。
“沒了?”金允浩問道。
“沒了!除了這兩次,沒再吸過。”朱志勛一臉認真的回答。
金允浩盯著朱志勛看了很久,最后diǎn了diǎn頭。
在朱志勛的臉上,沒看到說謊的表情,而且他又是誠心認罪。于是,金允浩便暫且相信了他的說法。
當然,事后還要多方面印證。不冤枉他,也會讓他鉆法律的空子。
之所以一定要弄清朱志勛吸毒的次數,是因為此事與最后的量刑標準有關。
首先需要明確的是:各國對吸行為有不同的處罰規定。
相對而言,處罰較輕的如:
華夏《治安管理法》規定:個人吸屬于違法行為,但不屬于犯罪行為。
根據情節輕重,分別處以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或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二千元以下罰款;或強制隔離戒。
處罰力度中等的如:
韓國《刑法》規定:凡非法使用品的判處20年以下徒刑或處200萬韓元以下罰金。
處罰力度最大的如:
馬來西亞《禁毒法》中甚至明確規定:注射品的行為是犯罪行為。
針對吸行為,各國法律針對規定大不相同。
金允浩目前身在韓國,也就按照韓國法律處理朱志勛案了。
既然朱志勛承認了吸,那么他就觸犯了韓國《刑法》,而他吸的次數以及時間,便成為量刑時的重要考量因素。
如果真如朱志勛交代的那樣,他只吸兩次,并且幾個月后不再吸,那么客觀上就存在自我檢討行為,可以從輕處理。
金允浩看向朱志勛,說道:“有關于《刑法》的內容我就不再對你一一解釋,相信你的律師已經對你講清楚了。
有關于你的自白,我會進一步調查、核實。
如果調查的情況與你所說的情況有出入,那么你的行為就屬于故意隱瞞事實。當然也不會被視為自首情節。”
聽到金允浩這句暗含威脅的話,朱志勛坦然面對。征詢了律師的同意后。他回答道:
“是。我清楚了。不過我說的都是實話。對于我犯下的錯誤,我已經在深刻的檢討了。”
朱志勛最后一句說的不是太順口,顯然是律師教他這么說的。不過這些都不重要。
“下面詢問你其它問題。藝學英是誰,是他向你提供的品?”金允浩問道。
“他是一個人氣很高的男模特,兩次都是他向我提供的毒品。”朱志勛回答道。
金允浩立即追問:“是有償的,還是無償的?”
朱志勛猶豫了一番,最后如實說道:“第一次是無償的。第二次是有償的。”
金允浩隨后又詢問了幾個問題,最后問道:“藝學英除了向你提供品外。是否還向其他人提供過品?你知道哪些情況?”
“咳咳!”
聽到此問題,律師立馬出聲制止。
“金次席,我想關于自白的部分,我當事人已經交代的非常清楚了。您下面的問題,與我當事人自白無關。”
金允浩diǎn了diǎn頭,附和了一句,“不錯,的確如此。”居然一副非常好說話的樣子。
獲得了朱志勛的自白后,如果情況屬實,那么朱志勛的案件就算結束了。之后提起公訴。等待法院開庭審理就可以。
金允浩對李慧娜眼神示意,同時對朱志勛說道。“公事談完了,下面有件私事想要麻煩你。”
獲得金允浩的首肯后,李慧娜迫不及待的拿出一個空白的筆記本,遞到朱志勛面前。
“您好,我叫李慧娜,是您的粉絲,可不可以幫我簽個名?”
李慧娜一臉崇拜的看向朱志勛,熱情的整個人都要貼到人家臉上了。
朱志勛稍感意外,隨后便痛痛快快的給李慧娜簽上了名字,并送上了滿滿一頁紙的祝福。
如此結交對方的大好機會,朱志勛又不笨,當然不會放過。
雙方閑談了幾句,看到李慧娜心愿達成,金允浩便讓李慧娜和一直負責記錄口供的申東海離開。
“能請你的律師也離開一下嗎?我有些話想單獨跟你說。”金允浩說道。
聞言,朱志勛猶豫了一番,最終因為金允浩一直以來善意的示好,還是同意了此項請求。
律師無奈,最后附耳對朱志勛低聲交代了幾句,這才不情愿的退出審訊室。
無關人等離開后,金允浩又關掉了審訊室內的錄音器,示意自己沒有在錄音,進一步讓朱志勛安心。
金允浩說道:“你是一位藝人,是公眾人物。相信此事曝光后,對你的演藝事業一定會影響巨大。
雖然像李慧娜那些你的鐵粉依舊會支持你,但外界其他人不會如此。尤其是追逐利益的商家。
太具體的我就不多說了,相信你自己比我更加清楚此事的后續影響。”
金允浩嘮家常的話,一下子就說道朱志勛心坎里去了。他紅著眼睛,心情仿佛處在地獄一般,頹然的diǎn了diǎn頭。
不過,金允浩卻說道:“我是檢察官,我不能幫你掩蓋罪行,但是我卻可以幫助你盡量減少不利影響。
我想如果我這位檢察官也幫你說話,你的情況會好很多吧。”
聞言,朱志勛仿佛又從地獄來到了天堂一般,十分驚喜的看向金允浩。
沉默了良久,他說道:“請問,您是有條件的吧?”
金允浩贊賞的diǎn了diǎn頭,事到如今他不再隱瞞自己的目的,直接開門見山,說道:“我想請你講訴知道的一切情況。”
朱志勛家庭背景簡單,人際又不是很廣,雖然知道一些內幕,但還處在新人階段的他,是絕對不敢隨意攀咬別人的。
因此,金允浩只能用這種非常規的方式,撬開朱志勛的嘴。
“我不需要知道具體的人名,比如某位明星涉案,你可以用‘a’這種稱呼代替。”
看出了朱志勛的猶豫,金允浩折中說道。
如此大費心神,金允浩的目的就是要搞清楚,朱志勛首席設下的陷阱,到底在不在朱志勛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