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繹硝煙化戰魂(書寫英雄話戰魂)
——也談《抗日鐵血執法隊》
《抗日鐵血執法隊》,抗日戰場,晉綏軍殘酷壯烈抗戰的巨幅畫卷。
我們說,抗戰寫實莫過于《亮劍》,軍營寫實莫過于《士兵突擊》。兩部片子之所以熱播,源于作品成功演繹了,李云龍作戰群體之“亮劍”,“鋼七連”許三多等如何扛旗“不拋棄,不放棄。”
筆者以為,抗戰故事《執法》作,何嘗不是又一部《亮劍》,抑或《士兵突擊》?其戰爭寫實,可謂《亮劍》之抗日風火;其人物塑造之真實感,可謂又一批“鋼七連”將士;其地域性特色,更是濃郁的晉劇、雁劇般晉陜“梆子”風情。
《執法》作,抵御外侵的強大主題,寫實再現的戰場硝煙,鐵血激戰的西北軍戰魂,有血有肉的抗日軍人群像,撲面而來。活靈活現,形象bi真,再現了晉陜社會現實生活。如此這般,皆是犁耕《執法》作,成功之花絮、花串、花環。
至于《執法》作之思想性與藝術性,逐浪社區之個人空間,有定襄犁耕之讀后感《血戰天鎮顯忠魂》,奉讀在前。其“讀后感”,對《執法》作之思想內容,藝術特色,皆評說的比較到位。筆者在此,就不再具體展開贅述了。竊以為,《血戰天鎮顯忠魂》,值得一讀。可以幫助讀者,更好地品讀與理解抗戰大作《執法隊》。
但凡文學評論,即對文學作品的鑒賞與批評,都是見仁見智,千人眼里千“羅敷”。
因而,筆者也對《執法》作之藝術技巧方面,提幾點不同看法,以供作者與讀者商榷。
其一,作品書名,有待琢磨。
作品名稱拘泥于“執法隊”。這對作品展示的博大精深之思想內容,乃明顯硬傷。
軍門執法,各個朝代,各個時期,各有說法。民國軍門“執法”軍種,謂之“憲兵”,就是專門“找茬”于軍中的執法兵種。
《執法》作,所演繹的,乃西北軍英勇抗戰之主題,“執法”只是其主題內容下的組成部分。因而,以“執法”為題眼,以“執法隊”為落腳點,無論主題內容如何具有深廣度,都被作品標題給“局限”了。這,不能不說是“硬傷”。
誠然,縮小外延,有利擴大內涵。從而避免大而泛泛,以利筆觸更加具體與細致。然而,外延與內涵的比例掌控,應當根據主題之著眼點,求度適中,求情合理。
其二,作品主角,有待斟酌。
既然主要人物,大多是閻錫山麾下,那么“閻錫山”就是看點。無論正史、野史,對閻錫山其人其行如何評價,其畢竟是人們耳熟能詳之人物。以此為切入點,哪怕當反面人物、影子人物塑造,過大于功,其也算得上“歷史人物”,曾經的一路大軍閥。
至于主人公張培梅,可以是“張培松、張巖松、張梅松”什么的,不可拘泥于基本紀實。這樣不利于對主人公“偉岸”而豐滿形象的出爐,更不利結局之合理“蓋棺定論”,也就必然對作品人物,所折射的“廣泛性”意義,形成“軟傷”。
《執法》作,文體是小說而非傳記,完全可以將主角人物,在“個性”基礎上,求得“共性”,使之人物意義,具有更加廣泛的社會性。真人真事,張培梅等人物與故事,應當視為作品故事的模本、藍本之出處。因為,“小說”中的人物,都是“文學人物”,有別于真實人物。比如《三國演義》的曹Cao,有別于《三國志》的曹Cao.
何謂“小說”?魯迅先生對此有界定,那就是“雜取種種,合成一個。”
就是說,假如要塑造一個理發師的文學形象,這個理發師身上所展現之種種,就必須具備所有理發師之“共性”。從而達到,讓每個理發師都感覺到,故事說的象自己,又不是自己;讓讀者惑觀眾,感覺是“這個”,而又非“這個”的藝術效果。
比如,《亮劍》的作者都梁,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親口說過“李云龍”是他自己想象出來的名字。再說,共和國開國功臣名冊上,也沒有出現過這個名字。然而,誰敢說作者塑造的文學形象“李云龍”,不是抗日戰場真英雄?不是鐵血抗戰的代表?這個,就是文學人物“共性”。而李云龍就是李云龍,不是張云龍,孫云龍等等,這就是文學人物“個性”。
再比如,無論你走進共和國的哪個兵團,你會不見《士兵突擊》的“鋼七連”?你會感受不到“許三多”就在眼前?
諸如此類,就是文學作品之共性與個性的有機融合,從而形成文學形象,具備一定的藝術張力與魅力。是對“小說”之文學定義,“雜取種種,合成一個。”的實例解析。
所以,筆者認為,作品主人公張培梅,可以是作品主要人物之一。同時,應當加強文學真實化,力避現實真實化。
“文論概說”認為,任何文學創作,所反映的社會生活,皆往往取于現實生活,而又高于現實生活。因為,其中無不滲透與折射,一個作家對人生、對人性、對愛情、對丑惡,對禮義忠廉恥,對包羅萬象之自然與社會的審美感悟、需求、鞭撻與期望。
其三,筆觸視點,有待考量。
一部文學作品,所涵蓋的思想、藝術性范疇,包括時代背景的設置,故事時間、地點的界域,主人公的言行界碑等等,都涉及作者布局謀篇的“立足點”問題,尤其主要人物安排的“立足點”至為關鍵。即,你站在哪個層次,哪個平臺,哪個角度,高舉你手里的探照燈,掃視你的筆下,所要描繪的一切?立足點不同,所折射的角度與層次就不同。
我們說,作品人物安排的合理性,很具匠心。故事,是靠主要人物展示與演繹的。安排什么樣人物,其價值取向,其所作所為,將直接貫穿作品全部,直接影響作品的思想性,進而將直接導致,人們對作品“立足點”取向的拷問,無以回避是否形成“隱傷”。
因而,借此建議犁耕先生,是否考慮將主人翁故事“大而化之”一些呢?即,大而化之寫實,大而化之演繹。因為,你寫的是“小說”,不是為某人“紀實”。從而也就能夠,合情合理地規避了,擺在我們眼前之現實的“局限”與無奈,也就自然而然地排除了“隱傷”。
以上幾點不同看法,僅僅是有關文學藝術的探討范疇。也只有,很有質感的作品,才值得探討。
瑕不掩瑜!幾點所謂的硬、軟、隱傷,并不影響作品厚重的思想性,精彩的故事性,引人入勝的可讀性。禮贊!
謹以此文,答謝犁耕!同是天涯筆耕人,希望能夠,給予文壇窮耕耘的犁耕先生,些許思路,點滴撫慰,筆者也就不枉專此奉文矣!
文家薛南,于書齋靜好居,寫于2013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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