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妹妹是偶像  一一零零章 時代的締造者

類別: 都市 | 都市生活 | 我的妹妹是偶像 | 趙青杉   作者:趙青杉  書名:我的妹妹是偶像  更新時間:2017-04-07
 
當大屏幕上出現三個華夏人的時候,原本已經安靜下來的大廳又稍微喧鬧了一些,歐美歌手,以白人和混血為主,黑人稍次,再次拉丁裔,幾乎沒有亞裔。

其一,美國的亞裔本來就少之又少。

其二,因為亞洲人的音色和歐美人的音色的確有些不同,聲帶構造普遍不如其他人種厚實,但這并不是亞裔唱歌不如歐美人的根本原因。

對于歐美歌手與亞洲歌手特別是東亞或者說華夏歌手來說,以流行音樂中最長使用的技巧轉音為例,兩者在使用上的差異并不是因為聲帶構造不同造成的,而是語言差異造成的。

華夏人說話講究字正腔圓,唱歌也是。而英語中含有大量的尾音(如spte)而單詞中比如the.th肉gh這些單詞的發音口型和習慣與漢語并不相同。

更別說英語中存在大量連音如I'm.we've等等,英語如果用像漢語那樣字正腔圓的讀法去念會特別奇怪。

加上英語音節較多,在唱英文歌時語速很快。拋開爵士樂不談,一首英文歌如果由華夏和歐美歌手一起演唱,就會造成觀眾覺得歐美歌手轉音特別牛逼,而華夏歌手相比之下就有些渣的原因。

這是語言習慣造成的,與先天條件無關,事實上如果是一個從小就在歐美地區長大的亞裔歌手或者華裔歌手,唱英文歌時感覺并不會與歐美歌手差多少。

但又因為膚色原因,這些會唱歌的亞裔是很難擁有出頭的機會的,除非你的演唱技巧和天賦足夠超越一大眾歐美歌手,否則沒有公司愿意捧一個亞裔,畢竟你在美國屬于少數族群,雖然大部分美國人口頭上說這種族平等,但實際上從每個人心里都信奉白人至上。

作為一個在美國長大的亞裔,如今又在好萊塢混飯吃的導演,程曉羽可謂是深有體會,大部分其他國家的人都因為電影、電視劇對美國有所誤解,加上美國最愛干的事情就是指責他國的人權問題,因此有大部分人認為美國就是勞苦大眾的天堂,是信奉公平的正義之國。

其實美國是個典型的雙標國家,比如作為他的資深盟友,至今還是君主獨裁統治的沙特是不會受到指責的。

而在美國內部,種族平等這種政治正確的執行情況非常奇怪。

一方面程曉羽能夠體會到看到哪怕你再有錢有勢,一旦說話不符合種族平等的政治正確,立刻就會招致鋪天蓋地的批判,甚至可能會產生極為沉重的經濟利益損失。

但另一方面,作為從小在美國長的亞裔,他也知道少數族裔的基本人身安全幾乎都沒有得到保障。

白人警察可以肆意逮捕甚至當街殺害黑人,卻不會受到任何實質性的懲罰哪怕制裁。同樣的案件,犯罪者是黑人還是白人,對判決結果的影響也很大。

更可悲的是少數族裔的印第安人和亞裔,他們的合法權益受到的保護還遠遜于黑人和拉丁裔。甚至可以說,政治正確完全不保護印第安人,也很少保護亞裔。

無他,就是因為這兩個族群人數少,影響力小而已。

雖然在二十世紀末因為華裔和亞裔越來越團結,情況有所改善,可你看華裔還是只和華裔組成圈子,根本沒有白人接納華裔入白人圈子,除非通婚。

不管美國華裔如何努力,也不可能被美國主流社會所認可,只有像程曉羽這樣的精英才能被接納,但像他這樣有錢又有“才華”的還是出生在美國的華裔,又有幾個?

前不久因為他是華裔中的佼佼者,所以被邀請加入華裔精英組織“百人會”mitteeof100,c100)。

會長吳楊華親自出面邀請了他,要說到“百人會”,在華裔中間可謂是鼎鼎大名,全球知名的大提琴家馬立有、大建筑學家貝律名、美籍華裔政治家美國駐華夏大使駱佳輝等都是百人會的成員。

而會長吳楊華更是加州歷史上首位亞裔和華裔法學院院長,曾被業內刊物評選為美國法律教育領域最有影響力的院長,這樣的頭面的人物親自邀請程曉羽入會,算是足夠給面子了吧。

但被程曉羽毫不留情的拒絕了,因為理念不同。

這些老一代華夏移民本質上是在致力于去華夏化,是在致力讓華夏人徹底融入美國社會,成為一個美國公民,這和程曉羽這一代以華夏血統為榮,甚至對自身的血統和膚色更有優越感的新一代華夏人完全背道而馳。

那些老一輩在八十九十年代華夏還不發達的時候,就拿著J1學生簽證來美國刷盤子做二等公民的人,骨子里是瞧不起新一代華夏人的,他們對程曉羽這些買奢侈品、開豪華跑車、吃燕鮑翅的骨子里首先認為自己是龍的傳人的新一代華夏人,充滿了看鄉下來的暴發戶親戚這樣的優越感。

程曉羽對此的體會也相當深刻,因此在他剛剛在洛杉磯開始拍電影的時候,一些華文報紙也是沒有少嘲諷他這個紅三代的,對于這些程曉羽懶得計較,但如今他也算功成名就,就想讓他加入組織,沾一下他這個新進紅人的光。

對不起,沒門。

程曉羽拎的很清,華裔想要在美國博得政治地位,那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畢竟華夏是美國最強大的對手,無論你怎么割裂,你的膚色就是你的標簽。

黑人、拉丁裔、印度裔甚至到處鬧事的穆斯林都可以有甜頭吃,是因為他們都是能被同化的,這些人撐死了對母國有點兒文化認同感就了不得了,卻很難留有太多國家歸屬感。

美國才是他們朝思暮想想要“從屬于”的國家。

華夏人的情況相比來說自然大不相同,特別是這些年,華夏已經有在21世紀跟美國分管世界的架勢。不少在美華夏人巴不得能華美兩國機會均沾呢,怎么可能只對美國死心塌地?

因此華夏人在美國的地位實在有些尷尬。

程曉羽花大力氣想要把夏紗沫捧上天后寶座的潛在意義,也是想替華裔打開通向主流社會的大門,不說像當年邁克.杰克遜兩次被提名諾貝爾和平獎,起碼他希望通過自己的努力,能夠帶給華裔一個黃金時代。

一瞬間程曉羽因為周遭的議論聲,思緒飄的有些遠,確實,一個華夏人出現在以唱歌能力為主旨的選秀比賽上,是有些奇怪。

拋開膚色問題不說,美國音樂人瞧不起華夏音樂人也是有道理的,畢竟華夏流行音樂都是玩的霓虹玩剩下的,而霓虹更是玩的美國人三十年前的玩意。

畢竟流行音樂這個東西就是上世紀三十年代美國人創造的,它的誕生與進化都與美國歷史、文化息息相關,頂多再加上英國的一些影響。

發展到今天已經擁有了三百多個流派,并且每一種都有不少受眾,但是華夏本土的只有歌唱祖國,歌唱軍隊,歌唱民族團結,到八、九十年代改革開放才接觸到搖滾、民謠這些美國人已經玩爛的東西。

直到程曉羽出現整個華夏才掀起了RNb風潮,之所以華夏的RNb風潮為什么到程曉羽出現才掀起來,這也是程曉羽能夠吊打華夏音樂人的原因。

因為要接受RNb,首先就要放棄帶有華夏民族特性的傳統旋律性,才能轉投向以節奏性為主導的R&b。

這不僅僅改變的是樂曲本身,更多的也是唱法的轉變。本身作為像日語和中文這樣的語言,音節、語義的獨立性和英語那種歌唱中副詞虛詞一大堆是完全不同的。

但是華夏是以歌手為主導,也就是作曲人要根據歌手的演唱特點去寫歌,而不是作曲人自己覺得怎么好,怎么吊,怎么會流行去寫。

在程曉羽之前,重詞輕曲,重旋律輕節奏,一直是華夏流行音樂的特性,直到程曉羽聯手毒藥拿出一系列重磅作品,才開始改變華夏人的聽歌習慣。

毫不夸張的說,程曉羽和毒藥,是當今華夏流行樂壇里程碑級別的音樂人,你可以想象周董無數公告牌頭名歌曲Kpop洗腦流,這種從音樂先進性上就可以碾壓還處在民謠搖滾時期的華夏音樂人,對這個時代的華夏音樂沖擊是多么大。

程曉羽也仔細思考過,為什么華夏音樂人二十一世紀了還這么落后,還在玩那些不夠先進的音樂,這也是歷史文化原因和利益造成的。

其一,華夏沒有程曉羽記憶中的香港和臺灣這樣中西方文化交流和碰撞的地方。

其二,前面說過,一首華夏歌曲的創作是以歌星和市場為主導,音樂人的話語權完全被忽略。

其三,在華夏,音樂人中間最有話語權的,是作詞人,作詞人都能作為一個營銷點的流行音樂模式,在流行音樂發展的這么多年來,唯華語音樂這獨一家,重詞輕曲,也是華語流行音樂落后于歐美音樂的根本原因之一。

大部分華夏人都知道那些能寫出一首好詞的華夏詞作者,這一點是自古以來的傳統,遠古比如柳三變,現代記憶中的比如林夕、黃偉文、方文山都能成為教父級別的人物。

但誰能說的出那些大熱歌曲的作曲者是誰?

拋開那些從幕后走到臺前音樂人周董、林JJ、大衛陶不說,有幾個人知道三寶?趙季平?麥振鴻?陳小霞?雷頌德?澤日生?郭偉亮?

可在歐美流行樂壇,作曲,編曲,混音的地位都比作詞者高,這也造成了在一首歌曲的構成方面,東西方文化差異帶來的南轅北轍。

于是程曉羽這種集詞曲、編曲于一身,背景又雄厚的妖孽出現,就能已一己之力撼動整個流行樂壇,成為這個時空的華夏流行音樂的締造者。

此時就連程曉羽自己都不太清楚,他給華語流行音樂帶來了多大的改變。

但有一點他清楚,他給華夏帶來了一個無與倫比的歌姬,一個有資格站到格萊美最佳女歌手領獎臺上,代表當今樂壇最高水準的女歌手。

這個時候穿著白色連衣裙,看上去有些瘦弱和拘謹的夏紗沫已經從采訪區走過狹長黑暗的甬道,朝舞臺進發。

她走出甬道,素面朝天,腳步輕盈的來到輝煌璀璨的舞臺中央,一千多個觀眾,大部分對這個華夏姑娘并無期待,只有一點稀稀拉拉的掌聲,全是程曉羽他們發出來的。

但夏紗沫依舊表情淡然,追光打在她身上,鋼琴前奏響起,她握住了前方的話筒架,整個人的氣勢為之一變。

女帝降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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