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娛締造者  第320章 邏輯學家的推論

類別: 都市 | 都市生活 | 文娛締造者 | 別人家的小貓咪   作者:別人家的小貓咪  書名:文娛締造者  更新時間:2016-09-27
 
威廉為了錢要踩線,所以威廉夫人想盡很多辦法來說服威廉,讓他不要去,比如為什么梅瑟斯特不選在第二天見面,而是要坐過火車之后,又累又乏的傍晚見面。

當然其實要說也說得通,也有可能是梅瑟斯特想快點,甚至于迫不及待的想把這件事情解決掉。

所以,這種模棱兩可的問題,肯定是阻止不了已經被金錢沖昏頭腦的威廉,與財迷的德國人卡爾。

卡爾被說服了,從一開始的不借,到了主動借給威廉兩英鎊,讓其好好置辦一身行頭,去見那個曾經的巴克,現在的梅瑟斯特,畢竟敲詐勒索也是需要準備的。

你想想,如果你穿得像一身乞丐一樣,就這種生活水平,你想敲詐多少?最多給你一百英鎊。

但你穿得西裝革履,還不錯的樣子,一百英鎊能拿出手?那就可以敲詐到更多的錢,威廉與卡爾,為了更多的錢努力著。

然而,威廉這一去就不復返了,并且還去芬雀曲街附近找了,但一無所獲,所以才找到了警察,把她知道的所有一切都告訴了警察,這里自然包括兩份信件,這點之前也說過。

報案后很久了,警方都已經把威廉定為失蹤人口了,從十二日報案,然后一直到了三十一日,威廉的尸體才被兩個船夫在一個廢棄的船屋底部發現,已經腐爛得無法辨認。

“實際上的船屋,你知道,在我拍下這張快照的時候已經被移走了,不過你可以了解這是多完美的處所,可以讓一個人從容地把另一個人的喉嚨割斷,不愁被發現。

那具尸體,我說過了,腐爛得無法辨識;它放在那兒可能已有十一天了,可是一些物件,像銀戒指和領帶夾,都還辨識得出來,而且威廉太太指認出那些是他丈夫的。”

這種情況不用說了,威廉的夫人,肯定要告梅瑟斯特,最重要都是威廉夫人提供兩份信可以說是絕對的證據,然后以前的巴克,現在的梅瑟斯特在大飯店被捕。

井澤元彥沒發現,他和書中的女記者波頓一樣,波頓一開始對于老人說的這個案件很簡單什么什么的,也在不屑的,但隨著老人慢慢把這個案件清楚明白的講述出來,女記者波頓態度就變了,變得認認真真的聽著。

他開始也一樣,對于這個匿名華人所寫的推理小說是沒抱什么期待的,再加上簡介還如此的不靠譜。

然而現在,井澤元彥已經聚精會神,屏氣凝神的看著了,當下腦袋也沒想其他的。

“這個案件貌似到目前,沒什么曲折,為什么會被稱為懸案?”井澤元彥奇怪。

然后,他心中的這番話剛落,就啪啪的打臉了。

“老實說,那時我也相當疑惑。克蕭太太的陳述與梅瑟斯特的信件后來都上了報,而我用我的老法子——請注意,我只是業余,我對一樁案子的推敲只是出自喜好——我想為這樁警方宣稱是梅瑟斯特干下的罪案找出動機。大家都公認,他確實想除掉一個危險的勒索者。可是,你有沒有想過,這個動機其實是多么薄弱?”

“為什么會薄弱?明明除掉一個勒索者,是無比充分的理由。”井澤元彥脫口而出。

他是這樣想的,那個女記者波頓也是這樣想的。

老人的回答:

“一個靠自己努力累積了巨額財富的人,當然不是傻瓜,不會相信威廉那種人能對他做出叫他害怕的事來。他一定知道威廉手上不會有對他不利的罪證——至少不足以讓他受絞刑。你見過梅瑟斯特嗎?”

老人說著,又在他的小皮夾里摸來摸去。波頓回答說她曾在當時附有圖片的報紙上看過梅瑟斯特,老人把一張相片放在波頓面前,接著說:“這張臉給你的印象最深的是什么?”

仔細想想也是,首先白手起家的富豪沒有一個是傻逼,機警、聰明、謹慎、掌控時機,甚至于運氣好,但總有一項是異于常人的,否則他怎么能成為富豪?

而如果梅瑟斯特專門回來殺這個勒索者,并且還迫不及待的半夜動手,那就太傻逼了。

即使是一開始沒準備殺,然后因為價格方面談不攏,臨時起意也不合理。

“這是邏輯學?”井澤元彥感覺到了一點,說老人是通過邏輯學來破案的。

一個邏輯學家是非常恐怖的,有一個段子是說有三個邏輯學家走進酒吧。

侍者招呼問:“你們都要一杯啤酒嗎?”

第一個邏輯學家說:“我不知道。”

第二個邏輯學家說:“我也不知道。”

第三個邏輯學家說:“是的。”

很奇怪的三個回答,而實際上第一個邏輯學家的回答,他是要啤酒,但不知道后兩人要不要啤酒,所以回答不知道。

而第二個邏輯學家,從第一個人的回答中推出了第一個人要啤酒,他自己也要,但他不清楚最后一個人要不要,所以回答我也不知道。

最后一個,基于前兩個人的回答,知道了他們兩人都是要啤酒,自己也要啤酒,所以回答是。

雖然這只是一個段子,但真的能夠很好的說明邏輯學家的厲害之處,還有另外一點,侍者真可憐……

我們言歸正傳,井澤元彥判斷這個作者是用邏輯學破案之后,并沒有停歇,繼續馬不停蹄的看著。

老人從梅瑟斯特的外貌,又推導出了很多東西——

“嗯,我想是他奇特和吃驚的表情,因為眉毛全沒了,還有頭發剪成可笑的外國樣式。”

“非常貼近頭皮,看來幾乎像是被剃過的一樣。完全對!那天早上當我跟著人群擠進法院,第一眼看到被告席上的百萬富翁時,這就是我最深的印象。他很高大,看來像個軍人,身干挺直,臉上曬成深古銅色。他沒留胡須也沒有髭,頭發剪得很短,幾乎露出頭皮,像個法國人;不過,當然最特別的是,整個眉毛,甚至睫毛都沒了,讓他的臉看起來非常奇特——就像你說的,一種驚訝不已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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