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兒不為奴  第九百二十六章 清欠 哭廟

類別: 歷史 | 兩宋元明 | 漢兒不為奴 | 傲骨鐵心   作者:傲骨鐵心  書名:漢兒不為奴  更新時間:2017-01-07
 
蘇州的江寧巡撫衙門已改為江蘇巡撫衙門,作為首任江蘇巡撫,蔣國柱不可謂不盡心。在駐守蘇州的第六鎮協助下,短短數月間,蔣國柱便安撫住了蘇淞鎮常幾府,使民間秩序大為穩定。

元宵節之后,蔣國柱便忙著一件大事,這大事十分的重要,若他做得好了,將來不難入閣拜相。只是此事著手起來卻是十分的棘手,畢竟乃是和全江南的士紳為敵,蔣國柱害怕打狼不成會被狼咬。且南都有風聲傳來,說是皇帝要開恩科。恩科一開,顯而易見,這江南的士紳大半便盡入朝堂之中了,到那時,他蔣國柱一降人面對四面八方的輿論壓迫和江南士紳反擊,又能挺得多久。

又想做,又不敢做,蔣國柱當真是苦惱。這日,蘇州知府閻紹慶卻傳來一事,讓他更加頭大。

閻紹慶本是上海知縣,于張名振軍來時寧死不降,遂被蔣國柱看中,向清廷保其為蘇州知府。蔣國柱降明后,這閻紹慶也跟著他一起降了,仍做蘇州知府。

閻紹慶說的這件事,是他治下吳縣縣令任維初奉府衙之命清催欠賦,充實國庫,結果縣內有一翁叔元,其家歷年積欠多達千金,可衙吏去催征時,這翁叔元夫妻二人連同兩女兒還有其老母卻拼命苦泣,說家中只一碗米度日,要吃時得摻雜稻糠,如此方勉強不被餓死。貧因至此,又哪有錢糧交賦。然翁家卻是境內大戶,有好田數百畝,其功名雖被革,衙役們也知他在說謊,卻不敢凌辱他。但縣衙催得急,衙役們只能每天到他家催收。這翁叔元卻氣得想自殺,夫人和女兒天天守著他不讓他自殺。衙役們沒有辦法,只得向任縣令回稟。

任惟初聞知此事,為了向上官表現自己,竟叫衙役們給翁家點厲害,結果幾番用強,翁家方交了百金,卻離欠額還差得多。任惟初殺雞儆猴,杖斃了翁家一下人,此舉嚇得吳中積欠之家個個恐懼,于是有秀才金圣嘆等人因同情翁家和吳中被催征士紳遭遇,寫了揭貼到哭靈場所控告任惟初。

“定武元年二月初九,江南生員為吳充任維初,膽大包天,欺世滅祖,公然破千百年來之規矩,置圣朝仁政于不顧,潛赴常平乏,伙同部曹吳之行,鼠窩狗盜,偷賣公糧。罪行發指,民情沸騰。讀書之人,食國家之廩氣,當以四維八德為儀范。不料竟出衣冠禽獸,如任維初之輩,生員愧色,宗師無光,遂往文廟以哭之……”

看了金圣嘆等人的哭廟文后,蔣國柱氣不打一處來,因為這文不但是要朝廷懲處任惟初,更將矛頭對準了他蔣國柱,說他蔣國柱從前為清廷鷹犬時便助紂為虐,今日做明朝官又心狠手辣,全然不顧蘇州百姓死活,一昧催收,只為政績,不顧民之艱辛。

閻紹慶又說起一事,他道:“現下哭廟越演越盛,有個叫邵長蘅的士紳將家中田產800多畝賣掉了一半。不過說是賣,其實是送。”

蔣國柱聽得一愣:“這人傻了不成,焉有將家產送人的?”

閻紹慶解釋道:“大人有所不知,這邵長蘅將先人遺留下的田產送人,非是犯傻,而是避稅,所謂發賣只是掩人耳目,那接手之人其實與他早就串通。”

“原來如此。”

蔣國柱點了點頭,心中已然明了,他做了這么多年官,有錢人避稅的手段又如何一概不知。

想到江南士紳盤根錯綜的關系網,他嘆了口氣,知道想要完成齊王交待的使命,將這江南四府變成太平軍的錢糧重地,可謂是任重而道遠,甚至一個不慎,極有可能將自己給陷進去。畢竟南都朝堂之上有不少江南出身的官員在,太傅錢謙益更是江南士紳之首。他一降官,能量有限啊。

“這幫秀才便有冤屈不滿,直接至衙門控告便是,何以聚眾哭廟?至于各縣清征積欠之事,亦不是不可商量,年頭久了可以清銷,但近年之錢糧賦稅,他們總應交吧。這聚眾在一塊鬧將,算得什么事?這不是要官府難堪嗎?”

蔣國柱口氣軟了下來,他也不是真想將江南士紳都得罪光,清欠之事,齊王又未有明確要求,只要所征錢糧能夠過得去,恐怕齊王那里也未必就要犯眾怒。

“大人有所不知,這“哭廟”乃蘇州一帶流傳已久的習俗。本地經濟發達,人文薈萃,崇禎朝以前,每當官府有不法之事不當之舉時,士子們便每每聚集文廟,作《卷堂文》,向祖師爺孔圣人哭訴,更召集民眾向官府申告。”

“何謂不法事?向國家交糧納稅是為不法了?清欠積糧是朝廷大事,倘人人不交,朝廷何以運轉?”

“下官知道這個道理,可這幫人不知道。”閻紹慶也很為難,他征詢道:“大人,這件事是不是報上去?”

蔣國柱想了想,點頭道:“也好,本撫這就上報,由齊王定奪此事。”

剛剛定下第六鎮出兵浙江的周士相接到蔣國柱的奏報后,不禁笑了起來,然后對左右道:“蔣國柱這是膽子小了,怕擔責任,要我這齊王來替他頂呢....先把那幾個鬧事的秀才抓起來,至于積欠之事,孤的態度很明確,有錢糧的就交上來,無錢糧的就清丈其田,收歸官有。”

稍后,周士相又提筆在蔣國柱的疏報上批復:“錢糧系軍國急需,經管大小各官,須加意督催,按期完解,乃為稱職。近覽奉奏,見江南各府錢糧,拖欠甚多,完解甚少,或系前官積逋,貽累后官,或系官役侵挪,借口民欠。向來拖欠錢糧,有司則參罰停升,知府以上雖有拖欠錢糧未完,仍得升轉。以致上官不肯盡力督催,有司怠于征比,枝梧推諉,完解愆期。今后經管錢糧各官,不論大小,凡有拖欠參罰,俱一體停其升轉。必待錢糧完解無欠,方許題請開復升轉。爾等即會同各部寺酌立年限,勒令完解;如限內拖欠錢糧不完,或應革職,或應降級處分,確議具奏;如將未完錢糧之官升轉者,拖欠官并該部俱治以作弊之罪。”

周士相的批復只一個要點,江蘇必須嚴格執行催征積欠,任何人,不管是民還是官,但有拖欠,一律清還,否則,輕則剝奪功名,重則下獄懲處。

接到周士相的批復后,蔣國柱態度一下強硬起來,立即命閻紹慶逮捕了參與哭廟案的倪用賓、沈玥、顧偉業、張韓、葉琪等秀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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