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警官  第一百二十七章 迂回戰術

類別: 都市 | 都市生活 | 韓警官 | 卓牧閑   作者:卓牧閑  書名:韓警官  更新時間:2016-10-28
 
快出門時,想想還是給吉主任打了個電話。

盡管局里一直把李順承當一個鄉干部而不是公安民警,但人家擔任良莊公安特派員維護十幾年治安是一個不爭的事實,住院時沒去探望,現在快不行了,局領導再不過來看看實在說不過去。

張局不能來,萬一被親屬纏著,當那么多人面,一些發票你是報還是不給他報。

為體現局里對這件事的重視,袁政委和吉主任一起過來的,帶一大袋中華鱉精、麥乳精、水果罐頭之類的營養品。

良莊風俗,彌留的人不能睡床,要在客廳打地鋪。

李順承真不行了,躺在地鋪上,骨瘦如柴,精神萎靡,氣若游絲。不能吃飯,只能喝一點米湯,還要靠家里人灌。

當十幾年公安特派員,得罪人無數。

彌留之際,只有鄉領導、左鄰右舍和親戚朋友來探望。

有氣無力,說不出話,從眼神中能感覺出神智比較清醒,應該能認出誰是誰。看兩眼,用眼神交流,累了,眼睛閉上。他愛人怕他再也睜不開眼,忍不住喊兩聲,再次睜開,再閉上。

他兒子、女婿和幾個親戚在外面準備后事。

黨員干部,必須火葬,不能做棺材,不知從哪兒借來一塊棺材蓋板。

如果……如果不行了,就把人移到棺材蓋板上,按本地風俗舉行一套儀式,然后再叫靈車送火葬場。

成立治喪委員會,開隆重的追悼會,是領導和烈士才有的身后待遇。

鄉黨委委員兼公安特派員算不上領導,在工作崗位上患癌癥頂多算積勞成疾,烈士一樣評不上,所以后事只能這么準備,將來只能這么辦。

來探望探望,安慰安慰家屬,表示下關心,兩位局領導能做的就這么多。

好不容易來一次良莊,袁政委自然要來警務室看看,車開進院子,歸家豪、安小勇和兩個聯防隊員已收拾好行裝準備出發。

這一趟出去不知道要解救幾個婦女,不知道要抓幾個嫌犯,開一輛車不夠,干脆不開車,從省道坐過路的長途車去反而更方便。

聽完韓博介紹,袁政委挨個握完手,關切地問:“同志們,幸苦了,出市執行任務,手續準備好沒有。”

“報告政委,報告吉主任,案件材料,介紹信,拘留證,全已準備妥當。經費預支八千,手銬帶六副,食堂還煮了八斤茶葉蛋。”

好幾年沒出市執行任務,歸家豪有些興奮。在縣里沒少跟領導參加飯局,匯報到最后竟嬉皮笑臉舉起秦師傅給他們準備的茶葉蛋。

以取證為主,兩個中間人到底能不能抓到要看運氣,畢竟時間已過去近兩年。

他是老同志,在刑警隊干那么多年,送好幾個嫌犯上了刑場,再說他配了槍,又不是一個人去,袁政委實在沒什么不放心的,熱情洋溢說:“準備工作做得不錯,特別是經費,能夠有保證,祝你們一路順風,馬到功成。”

“是!”

“出發吧,現在動身,下午三點前應該能到。”

誰都沒想到局領導會來送行,同志們士氣高昂,再次立正敬禮,鉆進陳猛開的7號車,開出大院,拐上思良公路。

送走他們,袁政委和吉主任在韓博陪同下開始參觀。

外面是公安宣傳的大廣告牌,圍墻上是“立警為公,執法為民”的大標語,玻璃幕墻上掛著一大警徽,房頂上是“人民公安”四個大金字。

接警臺、戶籍服務臺、調解室、訊問室、羈押室、檔案室、證物室、學習室、聯防隊員的臨時休息室、食堂、浴室等設施一應俱全。

墻上是各種規章制度和宣傳海報,戶籍服務臺里有電腦、打印機和復印件,接警臺里有電話、傳真機和對講機中繼臺……

袁政委和吉主任走進裝修更豪華的會議室,接過香煙打趣道:“小韓,知道你們條件好,沒想到條件會這么好,程文明那小子沒說錯,你這兒不像警務室,你這兒是良莊公安分局。”

“讓政委見笑了,我們這是沾鄉里光。”

吉主任坐下來,意味深長問:“小韓,干這么長時間公安特派員,做這么久基層工作,有什么感想。”

韓博感嘆道:“本職工作沒什么感想,在其位謀其政,做好份內事。在處理與鄉黨委政府的關系上有一點,遇到一些麻煩事不能片面認為是‘非警務活動’而無動于衷,應該積極主動幫助黨委政府解決疑難問題。

尊敬鄉領導,在不違反原則的前提下為鄉里做點事,遇到一些困難就可以向黨委、政府匯報,黨委政府自然而然會幫著解決。

比如將企事業單位門衛收編進治安聯防隊,解決人手和經費不足的問題,形成聯防聯動機制,就是鄉領導主動提出來的。又比如接下來的各村警務室建設,鄉里會協調各村解決用房用電等問題。”

上級要求公安不得參與非警務活動。

可公安是“條塊管理”,并以“塊”為主,財權和人事權不獨立,地方黨政領導的話能不聽,敢不聽?

更何況國情在這兒,司法并不獨立,上級的各種通知文件,甚至人大常委會的一些決定,上面第一句話就是“各級公安部門要在各級黨委政府領導下”開展什么什么工作,不得參與非警務活動的要求根本不現實。

敢打敢拼,有沖勁兒有闖勁兒的民警多了。

現在的刑警大隊副大隊王解放,在家里排行老三,人稱“拼命三郎”。剛剛出市執行打拐任務的歸家豪,在刑警隊時一樣很拼,受過好幾次傷,榮立過二等功。

像這么敢打敢拼又會變通,能理解地方黨委政府的難處,能處理好與地方黨委政府關系的民警不多。說句不夸張的話,他這個公安特派員,干得是公安局長的事。

太年輕了,要是有點資歷,明年提正科之后當個副局長沒問題,局里現在最缺的不是會破案敢破案的干部,而是他這種有大局觀,能夠獨當一面的干部。

袁政委滿意的點點頭,開始聽取警務室工作匯報。

不聽不知道,一聽嚇一跳。

“11.26”案正在偵查階段,涉嫌收買婦女的嫌疑人正關在看守所,其它鄉鎮的打拐工作剛剛開始,他這邊已經著手整治交通,確保春運安全,同時開始打擊練氣功的和搞傳銷的。

具有主觀能動性,工作永遠做在別人前面。

特別是手中這份《平安良莊建設總體規劃》,極具前瞻性。如果能得到落實,不是走在其它基層派出所前面,是走在全市乃至全省前面。

太震撼,需要慢慢消化。

袁政委放下匯報材料問:“傳銷確實存在很多問題,確實危害到社會穩定,但這些問題大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管轄范圍之內。小韓,你懂法律,應該清楚搞不好會惹出麻煩,你打算怎么整治?”

韓博笑了笑,胸有成竹說:“盧書記的意見是抓幾個上線,給他們點顏色瞧瞧。考慮到傳銷主要歸工商部門管,那家美國公司來頭也確實比較大,我建議盧書記采取迂回戰術,從村規民約著手,師出有名,讓他們在法律上找不到我們麻煩。”

“村規民約?”

“嗯,鄉里正在召開各村支書和村主任會議,讓他們回去召集村民小組長和村民代表修改村規民約,將不許搞傳銷寫進去,誰搞就把誰扭送到公安機關處理。人扭送來了,我們不能不管,別說他們不一定敢告,就算敢告他怎么告,難道把二十幾個村委會告上法庭。”

吉主任不是很懂法,一臉不可思議地問:“村規民約有法律效力?”

“我們不是沒法律,只是沒好好利用。”

韓博拿起暖壺,幫他們續上水,微笑著解釋道:“傳銷是工商部門批準的,國務院辦公廳又下發過清理傳銷中違法行為的文件。沒相關法律,只有各種規定,令出多門,管理混亂。明知道社會危害性大,下面卻不知道該不該查處,不知道該如何查處。

村規民約是什么,村規民約是依據黨的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結合本村實際,為維護本村社會秩序、社會公共道德、村風民俗、精神文明建設等方面制定的約束規范。

《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有明文授權,其法律性質是‘依法自治’,是村民實施村民自治的基本依據,是村民自己的‘小憲法’。禁止傳銷符合黨的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某種意義上比工商行政部門的‘規定’、‘通知’和‘決定’更具法律效力,至少在我們良莊是這樣。”

到底是學法律的,到底擁有律師資格,竟能想到利用誰都沒當回事的村規民約來對付傳銷。

強龍不壓地頭蛇。

袁政委相信在良莊這一畝三分地上,那個傳銷公司肯定搞不過他,何況他身后還站著一個更難纏的老盧。好若書吧,書友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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