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韓歌怔了一下。
“她在星韻文化的合約已經不到一年了,這一張專輯肯定是最后一張。”趙傾城說道:“只要你和她關系打好了,說不定等她合約結束就能挖過來了。”
“你怎么知道她的合約不到一年了”韓歌有些疑惑。
“你晚上帶我去聚會,我就告訴你。”
“那還是算了吧”韓歌搖了搖頭:“晚上真沒法帶你去,我可以保證,你去了那種場合,絕對有人會認出你是大能貓的主播,電腦你現在真不能有男朋友,會影響你直播。”
“你也不是我男朋友呀”
韓歌無奈地拍了拍腦袋:“明天我帶你去豎鎮玩,行了不”
“好這可是你說的”趙傾城笑了起來。
“嗯,反正明天我要再去一趟那里。”
“那行了,你忙去吧”
“不過你好像真的了解一些寧含薇的事情”韓歌依舊疑惑不解。
“我也僅僅只知道她的合約快到期了。”趙傾城說道:“其實這種問題并不是什么大秘密好吧一些藝人合約快到期的時候,為了拿到一個不錯的續約費用或跳槽費,都會悄悄把合同到期的事爆出來炒一下。”
“可你還是沒說你是怎么知道的啊”
“晚上就告訴你,我保證”趙傾城舉手作出發誓的模樣:“不過你如果能和她打好關系,應該是有機會把她挖過來的。”
“好吧”韓歌笑著拍了下她的肩膀,與她錯身走出了房間。
回到自己房里,韓歌打開電腦登錄小微。
果然看到寧含薇的小微里,置頂的一條小微文是艾特了他向他邀歌的。
這是目前第一個比較有名的歌手直接發布微文向她邀歌的。
其他的人都是利用私信溝通。
或許他們是擔心被拒絕了有點沒面子吧所以沒有公開邀歌。
畢竟自己之前已經說過了,每個月最多只給別人寫一首歌而已。
這競爭就太大了,連百分之一的概率都不到。
但寧含薇還是自己發小微文了,她好像不怕丟面子。
韓歌頗為好奇地點開了寧含薇這條小微的評論,以下是點贊最多的四條。
看到這些或誠心或打趣的評論,韓歌也是會心一笑。
想到趙傾城方才的建議,韓歌覺得她好像知道一些什么似的,就決定信她一次。
而且以寧含薇的個人條件,和她有一些關系的確是不錯的。
韓歌以前就把寫歌的“對象是誰”納入了考慮范圍內,寧含薇的條件是符合這個要求的。
既然她這么直接不怕丟面子那就不讓她丟面子了。
想到這里,韓歌笑著編輯了一條小微文:首先艾特了寧含薇,然后他也沒打字,而是發了個的小表情。
盡管這樣,網友一眼也就懂什么意思了。
那些不懂的人,肯定會點進寧含薇的小微,看到她發的那條微文后,自然也就明白什么意思了。
寧含薇的小微評論頓時就炸了一波。
韓歌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網上居然也有人開始喊他“歌哥”了,并且已經越來越多。
果然這種稱呼是很多人都會想到的。
感覺要不多久,以后不管路人還是粉絲可能都會喊他歌哥了。
與此同時,看到韓歌回復的寧含薇的確是開心不已,這可是韓歌給別人寫的第一首歌啊就這一點,也可以和朋友們炫一炫了。
另一方面,她也的確需要這么一首歌。
寧含薇的新專輯還有一個多月就要發行了,但是依舊缺一首自己滿意的主打歌。
說白了,就是暫時沒靈感就是寫不出來了。
靈感這個東西很抽象,但也的確存在,它不來你就干巴巴的沒轍。
所以寧含薇想讓公司買一首歌回來。
但是公司給的說法是,她是創作型歌手,以前的專輯全是自己的原創歌曲。
所以如果要買歌,還是買搶手的歌。
意思就是,買了別人的作品,然后在歌曲的作者上署上自己的名字。
但是寧含薇拒絕了,一來是覺得這樣做欺騙了歌迷大眾。
二來也是怕這件事曝光了,對自己影響太大。
不管怎樣,都不該做這種事。
雖然公司一再保證這是行業內的一個潛規則,不用擔心曝光,但寧含薇的態度也堅決。
就算不會曝光,但拿著別人的作品當自己的,心里也覺得不舒服。
或許別人能坦然接受,但她就是覺著別扭。
所以她堅持不用搶手的歌,如果要買歌,就寫上原作者的名字。
說起來,以她現在的地位,的確有和公司叫板的資格了。
若是普通藝人敢這樣和公司叫板,早就死翹翹了。
總而言之,這件事目前還僵著呢
就在前兩天,寧含薇聽到了韓歌給林子幽寫的十首作品,簡直驚為天人
她自知就算是自己的巔峰時期,也絕對寫不出這么一張質量的十曲目專輯。
所以她當下就生出了找韓歌約歌的念頭。
其實她但是就已經給韓歌發過私信了,只是韓歌的私信太多了,根本還沒去細看。
最后寧含薇決定,干脆直接發在小微上,如果被韓歌拒絕了大不了就被人嘲笑一下算了。
反正自己真的喜歡他寫的歌,努力爭取過就不后悔了。
所以現在看到韓歌答應她之后,寧含薇別提有多高興了,興奮的差點跳了起來,哪里還有一個被百萬人崇拜的大明星該有的樣子。
(梨樹文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