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問我,我就會講,
但是無人來。
簡簡單單的幾個字,卻有無數人覺得內心中仿佛被針輕輕扎了一下。
“但是無人來!!”
如果沒有林初的事件,他們或許還不會有那么深的感觸,但是搭配起來看……猛打哆嗦!
大家只會關注他的喜劇,關注他在舞臺上無厘頭的表演,他的喜劇風格是那樣的夸張,一如這首歌的歌名。
——浮夸!
……
我期待到無奈有話要講,
得不到裝載。
我的心情猶像樽蓋等被揭開,
嘴巴卻在養青苔,
人潮內愈文靜愈變的不受理睬,
自己要搞出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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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初當初是不是也是那樣?他從期待到無奈,他從落于俗套的表演,演變成夸張到極致的無厘頭喜劇。
他私下里給人的印象就是個不愛說話的人,在娛樂圈打拼了五六年,卻還帶有鄉下人的小自卑。
沒人走進過他的內心,沒人知道他的想法,他渴望別人的關心,可他心里的蓋子沒有人打開過。
他從未開口,嘴巴都已長滿青苔!
……
像突然地高歌,
任何地方也像開四面臺,
著最閃的衫,扮十分感慨,
有人來拍照要記住插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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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記得那張照片嗎?那張林初第一走紅毯的照片。
記者們瘋狂拍著,身旁的女演員往他身邊靠了靠,他手足無措,連手都不知道放哪。
這張稍顯滑稽的照片,后來還被媒體報道,淪為笑柄。
仿佛就像是他告訴自己:下次一定要記得把手插進口袋。
……
歌曲還在繼續,并進入了副歌部分,音量陡然拔高,好似是在吶喊。
你當我是浮夸吧!
夸張只因我很怕。
似木頭似石頭的話,
得到注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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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為什么會產生無厘頭的表演?他為什么能在鏡頭前“哈哈哈哈”笑的那么夸張!
喜歡的人覺得很搞笑,不喜歡的人覺得這人有病。
這些人都想對了,他們想的都沒錯!
他有病且可笑。
假如他還和以往一樣,表演落于俗套,他可能還是個跑龍套的,他這輩子可能都無法改變命運。他依舊只是個鄉下的窮小子,臺詞也沒有,燈光永遠都在別人身上。
他想得到別人的注意!
……
其實怕被忘記,至放大來演吧。
很不安怎去優雅。
世上還贊頌沉默嗎?
不夠爆炸!
怎么有話題,讓我夸
做大娛樂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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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好似都明白了,他為什么那么盡力在鏡頭前擠眉弄眼,為什么他的賤笑能那么大聲,為什么他的肢體語言會那么搞怪!
因為不放大,他就永遠只是一個小角色、一個沒法讓人注意到的小角色!
一如接下來的歌詞,再一次扎入人們的內心。
——大動作很多,犯下這些錯,
博人們看看我,算病態么?
……
“博人們看看我,算病態么?”
這一句歌詞在所有聽眾的腦子里盤旋,他們甚至覺得這輩子可能都忘不掉這句話!
他們仿佛看到了那個林初,他在盡最大努力的博人眼球,他想讓所有觀眾都看到這個鄉下來的小子,看到他的喜劇天賦。
算病態嗎?
算病態嗎!!!??
……
所有聽眾都覺得這是最扎心的一刀,實際上這只是慢刀子的第一刀而已。
歌曲還在繼續,歌詞依舊是那么震撼人心。
路小蘇既然已經開起了第二槍,那么不見血,他就不會收手。
用十倍苦心,做突出一個,
正常人夠我富議論性么?
……
表演你看嗎?夠歇斯底里嗎?
以眼淚淋花吧!
一心只想你驚訝!
……
凝視我,別再只看天花。
我非你的茶,也可盡情的喝吧?
……
句句扎心!
……
這到底是首什么樣的歌?
這真的只是一首歌嗎?
這難道不是林初的內心世界?
他們甚至都難以明白,為什么有人能寫出這樣的歌?這樣字字誅心的歌!
聽眾們只覺得胸口挨了一拳,很悶,悶到說不出話來。
沒有人可以懷疑路小蘇找槍手了。
沒有人可以否定他的音樂天賦了。
因為沒有更合適的歌可以形容林初,這首歌就像是為他量身打造一樣。
每一句歌詞都在抨擊聽眾的耳膜,都在敲打娛樂圈的良心!
歌曲已到末尾,那是最后一句歌詞。
別遺忘,有人在為你聲沙!
別遺忘,別遺忘……
誰還忘得了?
如果是在這首歌之前,可能這一股林初熱潮過幾天就被大家忘卻了吧。
他畢竟沒有真正的紅過。
除了那一部奪命賤狗外,他連任何一部拿的出手的電影都沒有。
他的粉絲很少,他的知名度也不高。
假如不是他從樓上的縱身一躍,可能很多人都沒有聽說過林初這個名字。
這是一個大信息時代,人們每天接收的信息量是以往的數倍甚至數十倍!
一個不起眼的小明星而已,一周后,一個月后,一年后,大家很快就會忘的干干凈凈。
偶爾有人提起,或許還會想起來:“哦,林初啊,就是當初跳樓的那一個嗎?”
然后呢?
沒有然后了。
但多了這一首歌后卻變得不一樣了,這首歌注定會流行,注定會爆紅。
不管是作詞還是作曲,亦或者是路小蘇傾注感情的演唱,哪怕沒有林初事件,這首歌一樣能紅。
過三四年甚至過十年,這首歌照樣有人聽,因為經典。
但現在不一樣,這首歌就像是把刀子,突然間就在你的心里開了個口。
人們會記住這一刻心頭被針扎的感覺,從而記住那個縱身一躍的病態男人。
這首歌叫浮夸,林初的表演也一向浮夸。
……
但凡聽過浮夸的人,自然知道這首歌最精彩的部分并非副歌,而是歌曲最末,陳奕迅那一聲歇斯底里的高音。
尖銳的高音如若神經質一般,感覺能刺穿耳膜。
路小蘇的版本同樣有。
那是一聲引人起雞皮疙瘩的“啊!!!!”
也是整首歌最精髓的地方。
這一聲長達數秒的高音,如若瘋魔!
陳奕迅在DUO演唱會的live版里,前面還嘶吼了一句“NO!!”因而有人認為超越了CD版,可惜的是,這版本聽著有點吵。
這首如刀一樣的歌就這樣大規模傳開,只聽一遍,就能抓住所有人的耳朵。
越聽越好聽,但又越聽越不是滋味。
生活中的小人物有那么多,誰都能體會到歌中的心酸還有人生百態,我們何嘗又不是生活里的小丑?
林初已經走了,但還有大量的“跳梁小丑”要繼續生存下去。
是你,是我,也是他。
大家不由又想起了路小蘇發的微博,那一條只有寥寥幾個字的微博。
——“一個小丑的獨白而已。”
……
“嘭——”
第二槍,鮮血淋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