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戲文娛  第四百六十七章 瘋狂的念頭

類別: 都市 | 娛樂明星 | 調戲文娛 | 幼兒園一把手   作者:幼兒園一把手  書名:調戲文娛  更新時間:2018-02-14
 
吳波師叔并不知道,自己認準了的第二春,其實是一段孽緣。

如果他是網絡男豬腳的話,碰到這種百合花,那絕對是美滋滋的。

代表你收了一個還有一個,完全的買一送一啊!

而且要知道,這種百合啊,相處的都是很好的,完全不用擔心變成修羅場,想想都覺得美滋滋。

甚至連隔壁老王都不用擔心,畢竟你不在家的話,她倆可以自行解決……

可老傲嬌吳波是男豬腳的人設嗎?

如果他是男主,那一定是一本虐主文。因為他是被老爹從小揍到大的啊。

三十年河西,三十年河東,莫欺少年窮?

呵呵。不存在的。

三十年前河東挨揍,三十年后還在河東被抓著打,別想跑河西去……

莫欺少年不經打,長大他媽的還是打不過!

再加上董方一直是個陰險狗頭軍師的男二人設,所以吳波撐死了就是個傲嬌男三號。

而且以路小蘇對這兩朵百合花的了解……廣大男性還是對她們死了心吧。

現實總是那么殘忍,在你以為就要美滋滋的時候,分分鐘教你做人。

路小蘇也曾委婉的勸過吳波師叔,他也只能委婉的勸,畢竟這是她倆的小秘密,她們喜歡偷偷的百合,覺得老刺激了,路小蘇也不好公之于眾。

可吳波師叔對于路小蘇的勸說毫不在意。

在他看來,寧櫻是“言情第一主編”,我是音樂界赫赫有名的音樂總監,實在是太登對了!

寧櫻這種“黃金剩斗士”哪怕年紀不小了,但肯定還是超級搶手,可自己也不差啊!

金錢,地位,外形,啥都不缺。

沒錯,一點不虛!

除了路瘸子,老子見誰都有底氣!

而且寧櫻經常主動找我聊天,沒錯,經常。

每次都打著“打聽路小蘇”的旗號和自己聊天,還真是一個害羞的女人,嘖嘖嘖,我喜歡!

我早就看破了,路小蘇就是塊遮羞布,就是找我聊天的借口罷了,我看破不說破,她一定能感受到我的體貼。

這一波,穩了!

飛龍騎臉,怎么輸!?

對于傲嬌加自我感覺良好的吳波師叔,路小蘇也表示無能為力。

這貨最近還異想天開的開始研究起了言情,他覺得寧櫻既然是這一方面的主編,而且相傳她很敬業,那么一定很熱愛言情。

就像自己,因為熱愛歌曲,所以當了音樂總監。

要投其所好,多研究研究。

嗯,這一波分析,真他娘的縝密!邏輯超清晰!

他還去蘇靈犀那虛心請教,蘇靈犀也不怎么看,但別忘了,小夏曾經給蘇靈犀推薦過不少霸道總裁文。

于是乎,吳波師叔最近看霸道總裁文看得無法自拔,還在努力學習里面的套路。

路小蘇都能腦補出結局了。

“女人,做我的女朋友吧!”

“不行!”

“女人!我要的是一個肯定!”

“肯定不行!”

好吧,心疼老傲嬌三秒。

心疼完他后,路小蘇心中憤恨,媽蛋,誰心疼一下老子?

寧櫻約了飯局,他也不好拒絕。估計依舊是由蔣新顏下廚,然后由她灌酒。

蔣新顏這彪悍的女人,神他媽能喝。

她畢竟是個能和寧櫻做完羞羞的事后,光著屁股躺床上唱《私奔》的彪悍妞。

酒足飯飽后,兩女也肯定不會帶他一起做點羞羞的事,一個勁的就知道催稿。

沒勁!這他媽真是一輛去幼兒園的車!

還他媽逼老子寫作業!

碼字好累,不想碼字,好想咸魚……

萬惡的吳波師叔,自己遇到孽緣就算了,還賣我!

路小蘇想當個佛系寫手,所謂的佛系寫手,就是有靈感了就寫,沒靈感也不強求。能寫多少憑感覺,什么時候寫看心情,反正隨緣唄。

可他和榕樹出版社是寫過合同的,里面是有最低標準的。

怎么辦?怎么才能在不違反合約的情況下,還能當一條咸魚?

一個念頭從路小蘇的腦子里冒了出來,然后瘋狂滋長。

——把榕樹出版社買了!

為了不碼字,把出版社給買了……

什么叫豪?什么叫有錢任性?

這就是!

其實,這只是一小個原因。

他一開始,內心中冒出買下出版社的念頭的時候,路小蘇都被自己逗樂了。

可是笑著笑著,他的眼里突然放起了光!

為什么不買?是啊,為什么不買?

現在言情市場有點賣不動了,這是榕樹出版社主打的市場,雖然靠自己的《龍族》給續了一波命,可還是大不如前了。

畢竟青春幻想,不是榕樹出版社擅長的。

李峰山手頭的那一批言情的版權,現在根本不怎么值錢。

出版社每年都在走下坡路,這也是他和寧櫻總是催路小蘇寫書的原因。

這種情況下,只要價格合理,李峰山很可能愿意賣掉出版社。

他可能還會笑嘻嘻的覺得路小蘇是個腦殘接盤俠。

至于那些小股東,就更別提了。

而買下出版社,真的是賠錢買賣嗎?

暫時是的。

現在買來,肯定是虧的。

可如果再過一兩年呢?

路小蘇比誰都清楚,“大IP時代”就要來了!

而榕樹出版社,手握最紅的言情里的一半版權!

等“大IP時代”來臨的時候,這些版權會再一次值錢起來!

就像地球上的《何以笙簫默》、《微微一笑很傾城》等,都是很多年前的言情,然后在多年后進行IP運營,大撈一筆。

路小蘇又有自己的影視公司,還有自己的視頻網站,還有自己的唱片公司搞配樂和歌曲,完全沒有中間商賺差價……

甚至連營銷宣傳方面他都有一百多個微博大V博主。

公司與公司之間的確要相互給錢,但路小蘇作為大老板,不過是左手到右手。

跟著我左手右手一個慢動作。

自己給自己來個一條/龍服務!

最可怕的是,就像在地球上的幾年前一樣,現在這個時空的人,除了受路小蘇影響的這一批人外,其他人都還沒有這種IP意識!

他們都還不知道,這些版權以后有多值錢!

既然連出版社都要買,那何不趁機把局布得更大一點?

機不可失,失不再來啊!

一個更為瘋狂的念頭,從路小蘇的腦子里冒了出來……

(ps:情人節快樂~今天不保證有第二更,我真有女朋友,我們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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