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唐尼回到城堡后,就把希望萊恩當他貼身仆人的事,告訴了母親瑪德琳夫人。
“好啊,萊恩這孩子很久都沒來城堡看望過我了,這次就讓他來城堡里侍候你吧,唐尼,小萊恩救了你一命,你可別把他當成隨意使喚的下人。”
瑪德琳夫人沒什么意見,小兒子唐尼也滿十六歲了,長大成人后,最終還是要展翅高飛離開這小小的格蘭領……即便她也不希望這個最疼愛的小兒子離開,但一旦等到康納走了,愛德華當了領主,他是不會容忍唐尼繼續住在城堡的——因為領地的一切,都屬于長子。
如果小萊恩一直陪伴在唐尼身邊的話,她就會放心很多了,跟調皮好動的唐尼不一樣,小萊恩從小就表現出了讓她驚嘆的聰明、懂事、沉穩,讓他跟在唐尼的身邊,將來出去闖蕩,總能避免很多挫折與危險。
瑪德琳夫人點頭了,康納男爵更沒什么意見,一個貼身仆人而已,又不是騎士侍從,而且小萊恩聰明又機靈,關鍵時刻又忠心,正好可以輔佐他這個淘氣又不省心的兒子。
“四年了,我萊恩又回來了!”
站在城堡門口,背著一包裹換洗衣服的周鳴,再次踏進這座闊別四年的城堡的時候,心里忍不住感嘆一聲。
或許,從今天開始,自己要么站在那城堡白色塔樓的高高尖頂之上,俯瞰眾生,要么,從那高高尖頂筆直墜落,永墮凡塵。
或者,粉身碎骨。
……
進了城堡后,在城堡主樓第三層的仆役居住區,內務管家給周鳴分配了一間面積十平米左右的單間,環境布局不錯,有張舒適的單人床,有冬天取暖用的小壁爐,一套橡木桌椅,面朝薔薇鎮的窗戶,可以將山下的小鎮風景盡收眼底。
經過幾天的仆人禮儀與技能培訓后,周鳴很快換上了仆人特制的短打與禮服(短打平時干活的時候穿,禮服尊貴客人來訪的時候穿),還別說,這些仆人衣服穿在他身上后,形貌氣質立刻變得跟以前不一樣了,還真有點像模像樣,仿佛是為他量身定制的一般。
正式上崗后,周鳴每天的工作也很輕松,一個是照顧小唐尼的日常生活起居,另一個是陪書侍讀,陪他一起上課、出行,保證他的人身安全。
就照顧他人生活起居這件事上,幾乎沒有人比周鳴更拿手了。
小唐尼口味比較刁?
簡單,煎炒烹炸煮,生吃、火烤、腌制、發酵,這個世界可以說沒人比他在行了,甚至可以給你來個一年三百多天不重樣,同一種食材,給你整出八十種不同的菜樣出來,還怕你嘴刁。
當然咯,周鳴要是有這個閑工夫,當然可以在廚藝方面進行深入的研究,對于小唐尼,他那拿手的奶油蛋糕、水果派、蛋撻與各種口味的餅干就能輕松擺平了,實在不行就放個“叫花雞”的大招,包他不再厭食胃口大開。
還有為了方便小唐尼日常洗澡用的淋浴澡堂,方便上廁所用的抽水馬桶,方便冬天取暖用的暖炕……等等這些東西不僅小唐尼覺得很方便,領主康納男爵跟瑪德琳夫人也覺得很方便,叫周鳴給他們也弄了一套,并很快在城堡中流行起來。
不過,這些都只是在城堡侍候小唐尼過程中發生的小插曲,真正讓周鳴感覺收獲巨大的,還是陪同小唐尼一起學習過程中,從埃倫學士那學到的不少寶貴知識。
埃倫學士,一個五十出頭的小老頭,花白的絡腮胡,身材微胖,穿著一身寬袖灰袍,早年曾在王都宮廷里當過幾年學士,身居高位,見多識廣,要不是遭到政敵誹謗,被國王趕出王都,他也不會混到給一個男爵次子當家教的慘境。
提起那段在王都宮廷里的歲月,埃倫學士總是忍不住懷念和憧憬,在小唐尼跟周鳴面前,吹噓著自己跟國王說過什么話、跟王子私下喝過酒、跟美麗的王后私下探討過文學等等……當然,吹的最多的,還是年輕英俊時候的他,跟許多上流貴婦有過的一腿……
周鳴懶得拆穿這位渾身上下看不出一點帥的埃倫學士,到底是怎么吸引那些美貌動人、風情萬種的上流貴婦的,他最感興趣的,還是王國上層的權利結構與內部糾紛,到底是怎么構成與處理的。
“我們沃里斯王國只是這片廣袤土地上的一個邊緣小國而已,除了直屬王都的國王領,四周還有十四個分封的伯爵領,每個伯爵領的下面,又分封了十個左右的子爵或男爵領,男爵領再往下,就是直接分封給騎士的采邑了,采邑是最小的一級分封單位,一般只有一個村子跟幾千畝地。”
“教廷裁決著所有王國王位甚至是皇位的授予與繼承權,國王裁決著國內所有伯爵爵位的授予與繼承權,伯爵裁決著自己封地內所有子爵、男爵的繼承權,男爵只裁決自己封地內騎士的繼承權,至于騎士的授予權,只有男爵在征得上級伯爵的同意或獲得騎士名額的賞賜后,才能增加領地內騎士采邑的數量,男爵、伯爵一樣如此,下級封爵數量的增加,必須得到上層貴族的許可或賞賜。”
“如果王國內的男爵與男爵之間,伯爵與伯爵之間發生了矛盾和沖突呢,那應該怎么處理呢?”周鳴問。
“由貴族法庭處理,就如男爵領的法庭,能裁決所有領民間的矛盾一樣,男爵與男爵之間的矛盾,可以在上層伯爵領的法庭中進行裁決,伯爵與伯爵間的沖突,可以在王國貴族法庭中進行裁決,王國與王國之間的矛盾,則由教會法庭進行裁決,至于教會內部的矛盾,那就由上帝來裁決吧。”
“既然有貴族法庭的存在,法律呢?每個法庭里面,是不是都存在一些法律呢?”周鳴又問。
“當然,格蘭領的法庭里,不就有一部領地法令么?這部法律一共有155條,包括農民應當上繳的地租雜稅,游商應當繳納的商稅,對于破壞領地人員財產的小偷、盜賊、騙子、殺人犯、強~奸犯等罪犯規定的處罰措施,都有十分詳細的規定,領地內發生的各種情況,根據這部法律進行審判就行了……至于伯爵法庭與王國貴族法庭,那些由學士和大法官們制定的法律更復雜了,有些問題上甚至要進行仲裁表決,分成了不同的派系……”
不過。
在一些現實利益問題上出現巨大分歧,貴族法庭都無法仲裁調解時,動用武力,或許就成了解決爭端的最后途徑了吧。
正如康納男爵跟加西亞男爵打的那場“麋鹿戰爭”,沒去伯爵法庭申請仲裁的原因,不正是因為知道談不攏,才用一場戰爭解決的么?
“看來,跟周密嚴謹的法律條文相比,這個世界理氣最壯的,應該還是那只最強的拳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