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之浩然正氣  第四百八十四章 青霉素

類別: 戰史風云 | 抗日 | 株洲 | 331基地 | 長沙會戰 | 抗日之浩然正氣   作者:石皮破  書名:抗日之浩然正氣  更新時間:2017-11-29
 
乘著幾個‘女’人忙得不可開‘交’,蔣浩天急不可耐地將蔣浩然推進房間,說是有好東西給蔣浩然看,必定會讓他驚喜一場。..因為飛機上還有機組人員,蔣浩天一直憋著沒有告訴蔣浩然,這回到家里頓時有種按捺不住的興奮。

蔣浩然滿心期待地看著蔣浩天從手提包里拿出一個紙盒,剝開層層包裹,最后拿出的竟然是一個比大拇指大不了多少的小瓶子,橡皮封口像是很嚴密,里面是一小撮白‘色’的粉末,蔣浩然立即搶到手里,不可置信地驚呼道:“青霉素!”

“對,就是青霉素!”蔣浩天興奮地答道,隨即又奇道:“咦,我還沒有說你怎么就知道這是青霉素,這剛剛生產出來的,市場上還沒有賣,你就更不可能見過了,你是怎么知道的?”

望著一臉錯愕的蔣浩天,蔣浩然笑道:“你別忘啦,還是我要你買下瑞輝制‘藥’廠的,所以我知道也不算奇怪。”

蔣浩天繼續追問道:“說到這里我就不得不問問了,你從來沒有出過國,對醫學知識也一竅不通,怎么就知道美國有這家‘藥’廠,而且還就生產這個青霉素的?”

這一問倒讓蔣浩然好一陣凌‘亂’,他的確沒有想過要怎么解釋這個問題,眼珠子飛快轉動幾圈之后,才回答道:“嗨!我這人最大的缺點就是喜歡看書讀報,平時沒事什么書刊、雜志、報紙都能翻上一陣子,上軍校的時候,我無意中看到一份國際方面的報道,說是美國瑞輝制‘藥’廠有個叫弗萊明什么的生物學家,發現了這個青霉素,并說它是最好的消炎‘藥’,所以我一直記著這個事情,這不你正好在美國嘛?我就尋思著把這個‘藥’廠買下來,反正也‘花’不了多少錢,說不定就可以發一筆橫財,快說說,這‘藥’效果到底怎么樣?”

蔣浩然飛快地轉移話題,事實上,早在1929年,英國細菌學家弗萊明就發現了這種抗生素,并將這種抗生素命名為青霉素

。由于當時的醫學界不相信青霉素的治療效果,而且弗萊明所在的研究所的所長,也不支持對青霉進行深入研究,弗萊明只好孤軍奮戰。由于缺乏必要的實驗條件、實驗經費及合作者,他終究沒有成功地將青霉素分離提純出來,以進行臨‘床’試驗。

直到半年前,蔣浩然命令蔣浩天收購瑞輝制‘藥’廠,并將青霉素提上研究課題,青霉素才被人從故紙堆中翻了出來。在蔣浩天提供完善的設備、充足的經費下,幾十名病理學家、生物學家、細菌學家、醫學家幾個月的分工合作,才奠定了青霉素的治療學基礎。青霉素這種特效‘藥’‘花’了近十年的時間才走完從發現到臨‘床’應用的過程。投入市場大量用來治病救人,比歷史上整整早了兩年多,而且,青霉素進入中國的時候,是叫“盤尼西林”,經過蔣浩然的這番折騰,直接就變成了“青霉素。”

蔣浩然的這番解釋,雖然有些牽強,但蔣浩天也沒有繼續糾結下去,他二哥逆天的事情太多,他們也開始習慣起來。隨即告訴蔣浩然,青霉素已經通過了臨‘床’試驗,消炎抗病毒的效果超好,雖然還只是小范圍地運用在臨‘床’上,但由此產生的轟動效應簡直勢不可擋,就蔣浩然手里這一小瓶,黑市上的價格已經超過了一兩黃金。

對于這一切,包括療型價值,蔣浩然雖然早已了然于‘胸’,但為了配合氣氛,不至于讓蔣浩天懷疑,故作不可置信地興奮了一番。

青霉素的提前面世,所產生的經濟效益自然不用說,但最大的好處還是治病救人,有了它,大量的傷兵可以不用因為感染而喪命,也使得大量的傷兵,免于因為感染不得醫治,而不得不鋸手鋸腳,導致大量的傷殘,同時,也加快了士兵的康復速度,小的創傷不用幾天就可以再次踏上戰場。

當然,對于青霉素的流向,蔣浩然是絕對控制的,絕不允許蔣浩天因為利益而投向日本和德國市場,至于其他國家,人道主義雖然要講,但價格不能太低,比如現在這一兩黃金一瓶的價格就很公道,畢竟外國人都比我們富裕,尤其是美英帝國,掠奪了我們這么多年,拿點出來也很應該。

蔣浩然本以為浩天的好事到此就該結束了,誰知他又變戲法地拿出一疊厚厚的文件,推到蔣浩然面前。

蔣浩然拿起這疊英文打印的文件翻了翻,立即明白這只怕是美國方面已經同意了他以武器和科技專利置換船廠的事情,因為這疊文件有幾十頁紙,密密麻麻的條款有幾百條,蔣浩然也沒有細看,只是翻到最后,果然看見了美國總統羅斯福的親筆簽字。

“咦,這上面怎么沒有任何圖章,這不會有問題吧?”蔣浩然揚起手里的文件道。

蔣浩天笑道:“美國政fu乃至全國很知名、很大的公司都沒公章。包括我們黃河科技貿易公司也沒有公章,簽字是一切文書往來的唯一證據。即便是對外合約,管事人簽字后就生效。特殊情況偶爾可能會見到一些類似公章的條形印章,但往往都有主管的名字刻在其中。這與中國很多往來文件有很大不同。別小看這個差別,其作用和帶來的結果卻有天壤之別,它隱含著深刻的責任制大問題。首先,使用公章有很大的弊端。一個最直接的問題是掩蓋了決策者應該承擔的責任。如果是集體決策,使用公章還有情可原。但大多數情況下,明明是某個人,或某幾個人的決策,一個公章一敲,原來的決策過程就簡化成了公章所帶來的一小片紅‘色’印泥。最大的困難在于,事后要是想找到誰是主導的話,可就費了大勁兒了。雖然日后無法究責,但卻容易造成相互推諉。更有甚者,要是偷蓋公章就更說不清了。更不知道這是誰的主意、誰讓辦的。簽字的好處是,把責任制具體落實到了個人,如果我們國民政fu也能用這種簽字制度,恐怕會要少很多貪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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