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力之門  第0696章 你是千萬富翁嗎

類別: 官場風云 | 權利 | 權力 | 官道 | 官場   作者:溫嶺閑人  書名:權力之門  更新時間:2018-04-28
 
徐浩東道:“關于這個問題,我想再次確認,協調會是個社會團體,一個城市加入與否,是這個城市的權利和自由,與此次變故沒有關系。其次確實是我們還沒有做好準備,當然,有人說我們沒有資格,我們也承認這一點。還有,我們也做過全面的評估,加入或是不加入協調會,一點都不影響我們云嶺市與其他城市的經濟合作和各種往來。”

還有一點,徐浩東沒說,協調會開會動輒就是上千人的規模,東道主需要開支上千萬元。將來要是輪到云嶺市當東道主,云嶺市承擔不起這筆經費,因為云嶺市壓根就沒有這是種預算。

省日報社常駐云嶺市的記者問道:“徐書記,你好,此次事件對于你個人造成了什么影響?你的家人受到了影響嗎?你想過拿起法律武器捍衛自己和家人嗎?”

徐浩東道:“謝謝,衷心感謝你對我對我家人的關心。此次事件對我個人毫無影響,因為我已經歷頗多,我曾幾次受過誣陷,算是鍛煉出來了。因為我所從事的工作,必須時刻處于聚光燈下,也可以說幾乎不能有個人的。至于對我的家人,影響是既有又沒有,對我的父輩和我妻子沒有影響,都是成年人嘛,對兩個剛到人世不久的小家伙也沒有影響。但對我的大女兒和大兒子有點影響,影響的結果就是微博約架。”

稍作停頓,徐浩東道:“有一點要明確的是,作為一家之主,我有保護家人的神圣職責。他們可以攻擊我,但是,我絕不允許他們損害我的家人,在此我鄭重聲明,為了保護家人,我可以不惜任何代價,包括我的生命。”

徐浩東嚴肅地應道:“關于我個人,我保留這個權利。關于云嶺市人民政府,暫時保留這個權利,將視情況的發展,再做進一步的決定。”

又一位記者站了起來,“徐書記,你好,我是市晚報記者,我的問題是,對方文章里關于你的陳年舊事,說的都是事實嗎?你真的偷過楊梅偷過西瓜嗎?”

很多人笑了,徐浩東自己也笑了。

“好吧,我首先要承認,對方的情報工作做得很好,基本上把我做過的錯事都寫出來了。但是有兩個問題,一是比較夸張,二是不少捏造。不錯,我十二歲時,下鄉偷過楊梅,十三歲時,下鄉偷過西瓜,十四歲時,與人打過架,但都是少不更事,事出有因,不是文章中寫的那么夸張。”

晚報記者笑著喊道:“徐書記,請你解釋一下唄。”

徐浩東笑著說道:“很簡單,十二歲時,我還以為楊梅就是山上的野果,可以隨便采摘,所以與一幫發小浩浩蕩蕩地下鄉,可還沒上樹就被抓獲。十三歲時,我們是帶了錢的,但管西瓜地的人硬說我們不先找他,而直接進入西瓜地就是偷,我至今覺得我們太冤了。十四歲時,我在長途汽車站廣場擺地攤,看到兩個小混混欺負一個賣冰棍的下崗工人,我抱打不平,出手揍了那兩個小混混,我記得這事在派出所有記錄,感興趣的可以自己去查。”

輪到一位外省記者提問,自我介紹以后,拋出了一個敏感的問題,“徐書記,你好,首先請你不要誤會。那篇文章提到,你是個千萬富翁,說你在農村老家有五間房子,在云嶺市有兩套房子,在省城也有房子,你姐夫的工廠你有一半的股份。徐書記,針對那篇文章的這個說法,你有什么要解釋的嗎?”

徐浩東先微笑了一下,然后說道:“首先要明確一條,我個人的財產和家庭經濟狀況,每個月都要向組織報告,并且隨時接受省紀委和市紀委的核查。所以,如果你和大家想知道詳細情況,可以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請。但是,針對那篇文章的不實之言,我愿在此特別的澄清一下。”

“先說房子,我老家的房子,已經歸入我姐夫名下,這是立了契約的,因為我姐夫是上門女婿,契約上寫得明白,我父母要住在我姐夫家。我在省城沒有房子,如果一定要說有,那就是我岳父岳母的房子,從理論上講,我岳父岳母的房子將來應該由我妻子繼承。在云嶺市這邊,棚戶區改造以后,有一套九十平米的商品房,但那不是我的,而是我姐夫的,是他當工人時單位分配給他的。我現在住的老房子,是我父親當工人時單位分配給他的,現在還在我父親的名下,但從理論上講,這房子就是我的,因為在我姐夫入贅時,我父親立了契約,這個房子歸我所有,我隨時可以過戶。”

“關于我姐夫的工廠,在當地確實經營得不錯,據我姐夫講,這些年的平均年收入,五十萬元大概是有的。不錯,這個廠先是我父親辦起來的,但我可以明確的說,這個廠與我一點關系也沒有,按照當初的約定,即使我父親有收入,也不會給我一分錢。不過我要承認,我也當過啃老族,前幾年我的生活比較拮據,父母和姐姐姐夫對我偶爾有些接濟,特別是我前妻生病期間,他們支持了不少錢。”

“至于說我是千萬富翁,那實在是無稽之談。當然,也有這么一種可能,倘若把岳父岳母以及父母和姐夫的所有財產都歸到我名下,我應該能算是一個千萬富翁。如果你一定要問我家里有多少錢,我也不知道,因為我家的財政大權不歸我管,每個月一次的向組織報告,都是在我妻子領導下完成的。關于我的稿費收入,我也說明一下,我那本書,一共賺了兩筆稿費,國外的和國內的,大約是稅后三百八十萬元,這錢分為兩個部分,一半歸我妻子掌管,另一半作為孩子將來的教育費用,歸我岳母保管。”

又一個記者站了起來,自我介紹后問,“徐書記,你好,那篇文章說,你參加獻血,還有每月的工資和收入,要各拿百分之五交黨費和捐給慈善機構,是你為了個人形象的作秀。徐書記,對此你有什么要解釋的嗎?”

請記住本站域名:大風車小說, 搜索 "大風車小說" 即可找到本站.
(快捷鍵←)
上一章
目錄
下一章
(快捷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