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運邪醫  第六百四十三章 代理閻王

類別: 都市娛樂 | 扮豬吃虎 | 搞笑 | 桃運邪醫 | 啤酒二兩   作者:啤酒二兩  書名:桃運邪醫  更新時間:2017-11-29
 
葉晨聽到判官的話差一點摔倒...整個臉都吃驚的不得了..“你說什么?”聲音提高了八度..“讓我代理什么?我沒有聽清..”

判官面對葉晨現在的表現,整個人都懵逼了..這哪里還有剛剛那個前輩的風范?而且說話的語氣,未免也太夸張了吧?

“就是...代理閻王...”強忍著心中的想法,判官低聲的說到..

果然,葉晨頓時就崩潰了..“我靠..你咋想的?我聽說過代理局長,代理市長,甚至代理軍長的...還從來沒有聽說過代理閻王?我靠了..你這是先讓我死在這里?”他真的有些無語了..這個家伙搞什么飛機?自己剛剛才救下了他們這些人..不送點禮物也就算了..現在竟然咒自己死掉?

“葉前輩,我想您是誤會我的意思了/..在下對于葉前輩的救命之恩,感激還來不及呢..怎么可能咒您死掉?我的意思是如今地府之中閻王已經死掉..群龍無首..而且血河現在變得異常不安穩..需要一個人站出來為我們主持公道..”判官差一點跪在地上說到..

可能是自己的表達方式不對,讓葉前輩理解錯了..

聽到這里,葉晨這才明白...暗暗松了一口氣..“那你說的這個代理是怎么回事?”

說真的,葉晨對于這個代理并沒有放在心上..唯獨有興趣的,是那個可以縮短時間的到達曼維州的東西..

判官聽到葉晨口氣有所緩解..心中的大石頭也算是落在地上..長長的出了一口氣..“請葉前輩隨我前來..”

說完,做出一個請的手勢..他要帶著葉晨來到閻王生前的地方..

沒有多久,葉晨就跟著判官來到了酆都,這里曾經是地府之中最為繁華的地段..

雖然跟陽間的繁華不一樣,這里的繁華是因為鬼魂非常多,而且還有眾多的鬼兵守衛...

在特定的情況下,有些魂魄甚至可以在這里販賣一些增強魂魄的丹藥..

只是現在的酆都大不如前,一眼望去,冷冷清清,連一個鬼魂的影子都看不到..可想之前那個骷髏怪物是有多么的殘暴..

隨著兩個人越走越遠..終于來到一個大殿...

這大殿之上赫然寫著三個字..閻王殿...

這里是多少陽間人類的噩夢..但凡能夠見到閻王殿的人,就說明自己已經遠離人世..來到了陰間..

“葉前輩,這里就是閻王生前辦公的場所..請您隨我進來..”判官依舊十分的恭敬..

當然,也有可能是因為閻王生前的余威還在..讓他比之前更加的卑微..

倒是葉晨,大大咧咧的走進去..四處張望..他并不在乎什么閻王殿..反倒是很好奇..

大殿之中,裝修可謂是十分具有震懾力..墻壁上刻畫著十分丑陋而猙獰的頭像..他們的獠牙上沾滿鮮血.瞪著殘暴的眼睛看著大殿的門口..如果是一般的魂魄來到這里..一定會非常害怕..

“哎?閻王都喜歡這種嚇人的東西嗎?”葉晨身手指了指不遠處一個丑陋的刻畫問道..

判官聞聲停下身影,順著葉晨的手指看過去..差一點嚇呆了..急忙來到葉晨的身邊,按住他的手指..“葉前輩,不要亂說..這里是十殿閻王的畫像..并非什么震懾作用的畫像..”

“十殿閻王?那是什么鬼?”葉晨好奇的問道..

“.....”判官快瘋了..大爺..您說的沒錯..閻王也是鬼..但是那些可都是十殿閻王..您竟然稱他們為鬼?也不知道如果十殿閻王真的聽到葉晨的說法,會有什么樣的反應..

拉著葉晨急忙向里面走去..

來到一個像是書房的地方..判官唯恐葉晨還有什么更刺激的話語,快速的找出來數十本功法,放在葉晨得面前..“葉前輩...這些事閻王的功法..也是必須修煉的一些手段..您先看看..”

葉晨的注意力被拉回來..淡淡的看著那些功法..隨意翻弄了幾本...

突然有一本書吸引了他的注意力《燕妖訣》

“嗯?妖法?”葉晨有些好奇..在這地府之中竟然見到了妖法..這兩者好像并沒有什么關系吧?

判官雙手抱拳..并沒有在意葉晨口中說出來的妖法..而是非常恭敬的說到“葉前輩好眼力..這個功法就是能夠讓您在一天之內到達曼維州的輕功..”

葉晨兩眼一翻..“我靠..你讓我在地府之中,一個鬼待著的地方,修煉妖法?還保證這個速度是最快的..你咋想的?”葉晨真的有些懵逼了..這家伙不是玩自己吧?

先不說這個功法能不能達到這個速度..就說一個人,在地府之中,卻是修煉妖法...

這他媽太神奇了吧?

是自己的世界觀有問題,還是說這個世界本來就很瘋狂?

判官十分難得的老臉一紅..說是老臉一紅,也只有他自己能夠感受到..葉晨根本看不到。。。“葉前輩,功法這種東西,其實部分誰家的..俗話說,誰得到就是誰的..”說到這里,就連判官也覺得自己的臉皮夠厚的了..

倒是葉晨聽到這句話,沒有什么反應..道理也就是這個樣子..

就像自己修煉的煉體術,還有祝由術..本身也都不是自己的功法..只不過被自

請記住本站域名:大風車小說, 搜索 "大風車小說" 即可找到本站.
(快捷鍵←)
上一章
目錄
下一章
(快捷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