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康被想方設法“硬塞”進2.12專案組,一時半會兒回不來,就算能回來在警務室也呆不了幾天。陳潔這幾天在警務室幫忙,但過幾天就要去豐永縣公安局報到。
他倆以前既是朝陽社區保安公司的保安,更是義務治安巡邏隊的“內勤”。不但負責管賬、記考勤,輪流在警務室坐班,甚至兼顧管理,堪稱韓朝陽這個大隊長的左右手。
現在說走就要走,人往高處走水往低處流,想留也不能留。
韓朝陽沒辦法,正打算借上午沒什么警情的機會,跟陳潔商量下她和小康這一攤兒交給誰比較合適,等確定下人選再請她幫著帶幾天,結果剛坐下來警務室的座機就響了。
“喂,您好,是,好的,我這就通知值班民警……”陳潔放下電話,一邊飛快地記錄,一邊帶著幾分幸災樂禍地笑道:“韓大,新民小區正式開啟了沒完沒了的報警陌生,有業主打110報警,說保安打人。早知道新民小區接下來很長一段時間不會安生,曉斌天天守在那兒,你說他們怎么可能對業主動手?”
昨晚說好的,物業公司今天應該沒貼關于收物業費和停車管理費的公告。
但從物業公司進駐小區的那一刻開始,所有業主都知道物業公司早晚是要管他們收物業費和停車管理費的。一些不想交物業費和停車管理費的業主這段時間在極力動員其他業主團結起來,跟物業公司斗爭。
據許宏亮說,那些不想交錢的業主建了十幾維權群。
春節期間又沒什么事,從早到晚水群,每個群的聊天記錄都是999,正在緊鑼密鼓地研究對策,甚至有些業主躍躍欲試,找各種借口挑釁物業公司員工。
意料之中的事,既然發生了就要面對。
韓朝陽正準備開口,孫國康起身道:“既然報了警就要出警,韓大,你今天休息,我和老錢去就行了。”
“你們先去,我馬上到。”
“你沒必要跑,我們能應付。”
韓朝陽掀開接警臺蓋板,一起走出警務室,爬上電動巡邏車:“不用問都知道那個業主是故意找茬兒,你還在試用期,老錢連輔警都不是,業主讓你們出示證件怎么辦?”
“我穿了警服!”
“他們才不管你有沒有穿警服,只要拿不出警察證,他們更有理了,甚至會打電話投訴。總之,處理這種事糾紛要謹慎,絕不能授人以柄。你們先過去,我回宿舍換警服,換上警服就去跟你們匯合。”
真是新人沒人權,孫國康郁悶到極點,只能叫上在六院保安值班室門口跟一個婦女聊天的老徐一起先去。
韓朝陽開電動巡邏車趕到理大教師宿舍,麻利地換上警服,火急火燎驅車趕到新民小區東門,只見保安值班室門口黑壓壓一片全是人。
“麻煩您讓一讓,謝謝啊。”
“看見沒有,這才是真警察,你個臨時工跟我扯什么淡!”一個三十多歲,矮矮胖胖,脖子里戴著一條黃燦燦的粗金鏈子的男子一看見韓朝陽,就把孫國康推到一邊,指著保安小徐吐沫橫飛地說:“警察同志,你總算來了,這個小兔崽子居然敢動手,居然敢打人!這是什么地方,這是我們小區,他算什么東西……”
小徐一臉委屈,正準備開口反駁,被李曉斌一把拉住了。
韓朝陽走到他們面前,提醒道:“有話好好說,大過年的,不許說臟話,不許罵人。”
“我沒罵人,我就不服這個氣!我是業主,我就住三號樓,他一個小保安憑什么騎我頭上,憑什么對我指手畫腳?”
“您先別激動。”韓朝陽從孫國康手里接過文件夾,抽出夾在里面的筆一邊做記錄一邊問:“有話慢慢說,我們一個一個來,對了,先自我介紹一下,我姓韓,叫韓朝陽,是燕東公安分局中山路警務區的民警,手騰不開,等會兒給您出示證件。”
“不用出示證件,韓警官,我認識您,您來過小區好幾次,去年總丟電動車,那些案子不就是您破的嗎?”
“認識最好。”韓朝陽笑了笑,抬頭問:“您貴姓?”
男子不無得意地回頭看了一眼圍觀的鄰居,掏出香煙笑道:“免貴姓仲,單人旁一個中字,單名勇。”
“這個姓真不多,”韓朝陽記錄下來,隨即問道:“仲老板,您的基本情況回頭再登記,我們還是先說事吧,您打110報警說保安打人,誰打您的?”
“他,就這小子!”
小徐急了:“韓大,我沒打他,我沒動手!”
“誰問你了,誰讓你說話的?”韓朝陽臉色一正,旋即轉身問:“仲老板,您能不能說一下事情的經過,他為什么動手,為什么打您,是怎么動手的,打到您身體的哪個部位,疼不疼,嚴不嚴重,要不要先去醫院?”
韓朝陽話音剛落,站在后面圍觀的人禁不住哄笑起來。
“笑什么笑?”男子回頭瞪了一眼,氣呼呼地說:“韓警官,我是小區業主,結果我每次進門,這小子都攔著我問去幾號樓,問我幾單位元幾零幾的。別人都不問,就盤問我,韓警官,您說我看上去很像壞人嗎?”
眾人暗想你看上去確實不太像好人!
他剛剛說完,后面又是一陣哄笑。
韓朝陽也想笑,但不能在當事人面前笑出來,強忍著笑說:“仲老板,小區以前總發生失竊,很大程度上跟外來人員可以隨便進出有關,他問您是不是小區業主,住幾號樓幾零幾,其實是對您及小區業主負責的一種體現。當然,他的方式方法可能有問題,太簡單,太直接,讓您很尷尬,回頭我跟物業公司張經理說一聲,請物業加強服務意識,注意方式方法,提高服務質量。”
“何止尷尬,搞得我很沒面子!”男子豈能就這么錯過這個機會,恨恨地說:“看我不像小區里的人,可以跟著我走啊,看看我住幾號樓,看我是怎么進家門的,攔在大門口盤問算什么?別以為我不懂法,只有警察才權盤問,他算什么東西,他憑什么盤問?”
“對對對,一開口就知道您懂法,確實只有公安機關、檢察機關、法院和國家安全機關才有權盤問公民。他的方式方法有問題,回頭我批評他。我們接著說動手的事,他為什么動手,是怎么動手的?”
“昨天攔住我問,今天又攔,我不服氣,就跟理論,結果他就動手了,從這兒一直把我推到那兒。”
“推您的,不是打您的。”
“推不就是動手嗎,這有區別嗎?”
“區別還是有的,但推也是不對的。”韓朝陽放下筆,回頭問:“如果沒記錯你應該姓徐,叫徐光明是吧?”
“是!”小徐連忙道。
“你為什么推仲老板?”
“報告韓大,我是推過他,但他先推的我。”小徐走到對面行人入口處,一邊比劃著一邊解釋道:“我是站這兒執勤的,他是從這兒進來的,我問了一下住幾號樓,他就罵我,口水噴了我一臉。我問他為什么罵人,他就推我,把從這兒一直推到那兒……”
就知道是故意找茬兒!
韓朝陽裝出一副將信將疑的樣子,回到報警的男子身邊:“仲老板,你們各執一詞,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讓我怎么處理?好在前面有攝像頭,要不這樣,我們一起去調看監控。”
男子光顧著找茬兒,忘了物業公司一進駐就裝在幾個門和小區里裝了好多攝像頭,如果那些攝像頭不是擺設,剛才發生的一切就會被錄下來。
他意識到搬石頭砸自己腳了,立馬掏出手機看看時間,隨即急匆匆地說:“韓警官,我沒時間跟你們一起去看監控,我有急事先走一步,我今天主要講的是這個理,憑什么不問別人只問我,他又有什么權利見人就盤問。”
不過今天的兩章不是2000字,請各位書友諒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