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陰,宜解除、納畜,忌開工、開業、赴任,沖猴煞北。
交出了錄像后的赫爾在家里等了兩天,這兩天里,他只跟上門送外賣的說過幾句話,其他的時間都是一言不發的狀態。
基本上,除了吃飯睡覺上廁所之外,他就只是守在手機邊上發呆。
每當他出神時,幾天前發生在那個“地堡”中的情景,就會在他的眼前閃回——對于當時的他來說,從四具尸體的胃中取出膠囊,已經不算什么事兒了,最多就是有點兒惡心;但是要他下定決心殺死那個女人……卻不是那么容易的。
說到底……自衛和虐殺,是出發點完全不同的兩碼事。
前者是為了保護自己在生理上不被傷害,后者則是為了某種心理上的滿足去傷害別人。
而讓赫爾覺得痛苦的就是,他本人并沒有那種需要靠虐殺行為來滿足的心理訴求——他既無法從這種行為中得到快樂、對那個女人也沒有特別強烈的復仇意愿,他只是在不知不覺中就走到了這一步……并迎來了一個不得不做的抉擇。
人生中有很多這樣的抉擇,當時當刻的一個決定就能改變你的一生。
赫爾自然可以選擇做“對”的事,他可以不殺那個女人,可以報警,可以把所有的事、包括與判官有關的那些一五一十都告訴警察。
那結果會怎樣呢?他很可能會被拘留,然后被FCPS接手并嚴刑拷問,直到對方認為他沒有價值時,再踢回警方那邊。
屆時,如果他的運氣好,才可能會被釋放,重新變成一個無業游民;而如果他的運氣不好……比如說警方不相信他的說辭(盡管他說了真話),或者那些“至高者”的家屬們想洗白自己的子女、搞死赫爾為孩子復仇之類的,他就很可能被定個“過度防衛”乃至“蓄意殺人”罪,被扔進監獄乃至宣判死刑。
當然,赫爾也可以做“錯”的事,他可以按照判官說的,虐殺那個女人,把錄像交給判官,從此走上一條由判官掌控著的不歸路。
另外,赫爾還可以做“不對也不錯”的事,他可以和那個女人談一筆交易——兩人串供,各自為對方作證,想一套合情合理的證詞,把罪名全部推到判官和至高者們的身上,他們倆則扮演受害人的角色……全部商量妥當后再報警。
這樣一來,他們倆不但可以安然無恙地回歸社會,還能瓜分掉“殺戮狂歡”資金池里的黑錢;至于以后會怎樣……誰知道呢?沒準那姑娘會因為赫爾的不殺之恩愛上他,沒準他們的謊言會被揭穿雙雙入獄,沒準他們會被暗網上的賭客們追殺致死……
人生就是這樣,那些重大的抉擇,從來都沒有絕對的“對”與“錯”,即便是道德上的對錯也是充滿了矛盾的;你做了對的事也好、錯的事也罷,都可能會引發好的、或壞的結果。
有些人一直在做對的事,人生卻顛沛流離;還有些人道德淪喪、卑鄙無恥,卻是飛黃騰踏、榮華富貴。
有人認為只要結果正確,手段方面大可以犧牲和妥協;但也有人認為不擇手段換來的好結果已經失去了意義……
“正確”和“自由”,是永遠無法達成一致、也無法分出誰對誰錯的。
這兩樣東西折磨著世上所有有著良心和道德的人,包括……赫爾·施耐德。
判官那晚的安排,重點并不是要殺死那些已經墮落不堪的“至高者”們,那些人對他來說什么也不是。
判官真正要殺死的……是赫爾的良知。
他成功了。
赫爾最終還是選擇做了“錯”的事。
做對的事很難,做錯的……就很容易。
人,用盡一生的時間都未必能成為一個圣人,但只要一念之間就能變成一個魔鬼。
當赫爾開始在那個漂亮姑娘身上發泄時,生理上的快感迅速就讓他停止了多余的思考;他在欲海中沉淪,漸漸變得冷酷、瘋狂……他那假惺惺的自我說服也被一種陌生的、病態的興奮所淹沒。
或許會有人覺得那女人是罪有應得,因為她和她的同伙們本身就是為了利益和興趣而去殘害陌生人的施暴者。
也可能有人會覺得她雖有錯,但不該是這樣的結局,她理應得到法律的審判,而不是這種以暴制暴的私刑。
但其實……那都不重要。
正如上文所說的,這又是個正確和自由的問題,而判官才不在乎這種問題……這種問題對他來說就是狗屎,糾結于這種問題的人對他來說就是Pussy……
兩天前的赫爾倒是在乎的,但經過這兩天,他也……不在乎了。
殺死一個人的良知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如果說赫爾的良知在那天晚上被捅了一刀,那么這兩天他的良知就是在慢慢地流血等死。
做一件壞事并不會讓你變成壞人,只有當你的內心適應了“做壞事”的感覺,你才是壞人。
判官在確認了錄像后沒有立即去聯系赫爾,就是在等這個……假如這兩天內,赫爾的痛苦和糾結沒有緩解,并愈演愈烈,讓他產生了懺悔、自首、乃至自殺的想法,那么他就是無用的;但假如他適應了……接受了這一切,他便算是通過了最后的一道試煉。
嗞——嗞——
陳舊的電子門鈴發出了刺耳的長鳴。
噪聲將赫爾的思緒從回憶中拉了回來,他順勢看了眼時間,發現已是下午兩點。
走向門口時,赫爾才想起自己好像并沒有叫外賣,這讓他的腳步稍微滯了一下,但一秒后,他就繼續朝門口走去,因為他猜測那可能是推銷員。
“誰啊?”問這話時,赫爾已經打開了門。
他現在膽子可大了,有人叫門都是先開門再說話。
“你好,我叫詹姆斯·蘭斯。”蘭斯站在門外,穿得還是一身很休閑的夏裝,說話的語氣也是一貫的輕浮。
赫爾將其上下打量了一番,接道:“賣藥啊?”
赫爾住的街區很亂,因為房租便宜,附近常有皮條客、收債人、以及賣大麻的小混混往來走動。
“白癡嗎你?”蘭斯說這話時,推門就進,一個側身就擠開了赫爾,進了屋里。
“嘿!你這混蛋以為自己在干什么?”赫爾見狀,自是立即露出了一副要動手的兇相喝罵道。
“你口中的那種‘藥’,是這個世界上極少數不用推銷的商品之一,你見過賣那種東西的人會上門求人家買的嗎?”蘭斯則是無視對方的叫嚷,自顧自地接著方才的話題說道。
“小子,我數到三……”赫爾瞪著他,接道,“你要是肯自己出去,我就放你一條……”
“你的錄像我收到了。”不料,下一秒,蘭斯就說出了驚人之語,“內容是符合要求的,就是拍得不咋地。”
這句話,讓赫爾整個人都僵住了,半晌沒說出話來。
“別愣著,關門。”蘭斯連看都不看赫爾一眼,像回自己家一樣在對方的屋里到處轉悠,還時不時開幾個抽屜和柜門進行檢查。
“你……”赫爾帶上門時,語氣已經變了,神態也是戰戰兢兢的樣子,“你是……”
“判官啊。”蘭斯回道,“還沒猜出來嗎?”
赫爾又盯著他看了幾秒,忽地板起了臉,厲色道:“我不知道你在說什么,你到底是誰?再不走我就報警了。”
“HO”蘭斯笑了,“不錯嘛,作為一個沒什么犯罪經驗的人,能有這種程度的警覺,值得夸獎啊。”
赫爾表情不變:“我再說一遍,我不知道你在……”
“好了好了,我會證明給你看的,別著急。”蘭斯打斷了他,同時從口袋里拿出一部手機,掃了一眼屏幕,“從你的臥室窗口往外看,左手邊,隔開一條街的那棟大樓,第三層中間那間屋子,你應該有印象吧?”
赫爾沒有回應,不過,蘭斯所說的那間屋子,他自然是有印象的,因為那里住的就是他的房東……
這個世界上有一種人,就像蒼蠅臭蟲一樣,整天騷擾膈應著周圍所有的人,雖然誰都知道他們是極端自私無恥的小人、唯恐避之不及,但由于他們的行為在法律上往往都無法處置或只有輕微的處罰,所以他們仍能自由自在地四處傳播惡臭的毒汁。
赫爾的房東,就是這樣一個人。
那是個六十多歲的色老頭兒,收房租時跑得賊快,但房子出問題了就各種推諉從來不幫解決;他無視、甚至掩蓋各種安全隱患騙人入住;他在賬單上作假、在女房客屋里藏針孔探頭、趁房客不在進屋偷東西或做些猥瑣的勾當;他欺軟怕硬,在那些地痞流氓面前畏首畏尾,然后將氣出在那些老實的房客和剛進城的鄉里人身上;他極端好色,從勤工儉學的窮學生到帶著小孩艱難度日的寡婦都被他騷擾過,動手動腳那是家常便飯。
沒有人把他當人看,但有時候,為了生活,人們不得不跟這種臭蟲打交道。
“你不回答也行,畢竟你現在還在懷疑我是FCPS的探員對吧?呵呵……”蘭斯等了幾秒,再道,“總之,我想請你現在立即走到那扇可以看到你房東家的窗戶那兒,朝他屋里看一眼。”
聞言,赫爾還是沒有應聲,但他在猶豫了幾秒后,還是朝著臥室去了。
赫爾的公寓不大,除開衛生間,里外就兩個房間,他很快就走到了臥室的窗前,將窗簾拉開一道縫隙,朝著他房東的那間屋望去。
此時,他的房東正好在家;這摳門兒的老鬼對自己也很吝嗇,這么熱的天也不開空調,愣是把窗戶全開著,坐在窗邊吹電扇。
就在赫爾的目光鎖定了房東的兩秒后,突然……
伴隨著一道刺目的白光,那屋里發出了一聲巨響。
縱是隔著一條街的寬度,爆炸的震波仍是將赫爾家的玻璃都震出了裂痕。
待火光和濃煙升起時,赫爾已被驚得連退數步,踉蹌地靠倒在了自己的床頭柜上。
“無良房東常年掩蓋安全隱患,最終因老化的煤氣管道破裂暴死家中,所幸爆炸發生時周圍租客都不在家、爆炸也沒有對大樓的整體結構產生影響導致坍塌……”這一刻,身處隔壁的蘭斯用一口“播音腔”念了這幾句,再恢復正常的語氣道,“……這樣的一段話出現在各大地方媒體的版面上,想必會讓人很多人覺得……非常得順眼。”
赫爾聽到這兒,轉頭看向蘭斯,沉吟道:“你事先已經預料到了我會提防你是臥底探員,所以……為了能快速證明自己的身份,你就在我能看得到的地方、在一個我認識的平民的家里……放了個炸彈?”
“啊,正是如此。”蘭斯一邊收起引爆用的手機,一邊用輕松的口氣回道。
“那……我要是從一開始就相信了你,沒有提防你是臥底呢?”赫爾思索數秒,又問道。
“沒什么區別。”蘭斯聳聳肩,“對我來說這就跟用鞭炮去炸屎一樣,安都安好了,不引爆可惜了啊。”
“我還以為,你……”赫爾話說一半,把那半個“你”字吞了回去,改口道,“呃……您只殺那些罪大惡極的人。”
“你所謂的‘罪大惡極’是怎么定義的?看他們的所作所為在法律上來說應該判什么刑嗎?”蘭斯冷笑道,“呵……若按照那個標準,你的房東應該安然無恙地繼續著做他每天都在做的那些勾當,而你和我,都應該去死……不是嗎?”
赫爾無言以對。
“既然你已是‘酆都羅山’的一員了,就放下你以前的那套標準。”蘭斯接著道,“記住……‘酆都羅山’代表的,不是聯邦的制度,而是那套制度之外的正義。
“我們管的,是法律不管、或者管不了的人;他們或是被制度保護著、或是因為沒有威脅到制度本身所以就被無視和放任……
“所以,我才不在乎住在對面的那個老雜種在法律上的量刑是多少;我只知道他是一個令人作嘔的混蛋,沒有他這個世界會更好,許多善良的人也會因為他的死而感到快慰或至少松了口氣。
“我不需要去搜集一堆很可能根本無從獲取的證據,然后跑到一個充斥著虛偽和的地方跟一群西裝革履、趾高氣昂的偽君子扯淡,順便還要去討好十幾個自以為自己很重要實際上屁都不是的傻逼。
“我,判官……就是一種制度,是在你所知的那套標準之外的、之上的……另一套制度,你最好快點兒習慣這點。”。
,歡迎訪問大家讀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