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壇救世主  第695章 商業邀約

類別: 都市 | 都市生活 | 文壇救世主 | 賣萌無敵小小寶   作者:賣萌無敵小小寶  書名:文壇救世主  更新時間:2024-06-06
 
能有一首跟圖書完美搭配的歌曲是非常不容易的事情,就算張楚坐擁救世主系統也不可能給每本書都搭配一首。

這種可遇而不可求的歌曲就那么零散幾個而已,《悟空》對于《悟空傳》而言是絕配,《挪威的森林》同名歌曲跟也是同理。

都說同樣的招數不能用兩次,此前在《悟空傳》上面用過的方式在這邊不知道能不能收到效果。

反正葉淑梅很好奇,她直接從金甌那邊要到了一份陳沐陽昨晚錄制的版本。

“葉總,這是什么歌啊?以前好像沒聽過?”

辦公室里面進來送文件的馬欣怡好奇詢問著,平時幾乎沒怎么聽歌的葉淑梅這會兒甚至在跟著哼唱著。

“欣怡啊,你覺得這首歌怎么樣?”

“挺好聽的,節奏感很強,有種心碎跟無可奈何的感覺,歌詞雖然有些沒聽懂,但總感覺像是失戀后的樣子。”

葉淑梅比了比大拇指,夸贊道:“欣賞水平很不錯啊,這就是網上傳的那首歌,我們老板跟陳沐陽合作的東西。”

馬欣怡瞪大了雙眼,她根本就沒注意到這個!

“這聲音真不像陳沐陽的,我還以為是哪個唱搖滾的歌手呢。”

“估計是想轉型吧,反正聽起來很不錯的,可能會成為一個大熱歌曲,說不定還能在抖音上面走紅。”

現在馬欣怡有些糾結,“抖音感覺會讓一首歌紅起來,但也會毀掉這首歌。葉總,這首歌能給我拷貝一份么?”

“這只是個半成品,你先聽聽吧。等星輝音樂那邊真正制作好了再分享給你們。”

馬欣怡的確有些遺憾,可這也是沒辦法的事情。

葉淑梅最近的工作量非常大,很多媒體都想要來采訪張楚或者邀請他參加各種活動,其中不乏一些影響力巨大的雜志、報刊。

比如《GQ男士》就想邀請張楚拍攝明年1月開年刊的雜志封面并且有內部寫真跟專訪,這可是國內最頂尖的男人類雜志!

對于廣大網友跟讀者們而言,張楚這個名字如雷貫耳,但相對而言卻是一個新鮮面孔,再加上相貌著實不賴,因此《GQ》雜志才想要邀請張楚拍攝封面。

對于很多明星來說,能登上《GQ》的封面都算是一個不小的成就,值得粉絲們大加慶賀!

然而葉淑梅的困擾之處就在于她不知道該怎么去說服張楚,那并不是一個喜歡拋頭露面的人。

如果是專訪還能勉強說服他,可這拍攝雜志封面的事情還是有些麻煩。

伴隨著張楚人氣的逐漸高漲,越來越多的商家看中了張楚身上的影響力,于是各種商業活動就找上門來!

年輕、活力、帥氣,這樣的作家數量可不多。

張楚大約可以競爭一下作家里面最帥面孔。

聯想筆記本電腦、晨光文具、oppo手機以及美特斯邦威都跟翰林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聯系過,他們想要讓張楚參與代言。

另外QQ閱讀正需要一個代言人幫忙打開局面,除開演員胡歌之外,他們就把目光鎖定在張楚身上。

其實張楚才是最適合的人,因為他的作品在網民當中非常受歡迎!

傳言還有什么純凈水、汽車、手表、滴眼液品牌都在考察之中,這幾乎包攬了生活中的所有能用上的東西。

很多作家成名之后就迷失在這樣的商業活動之中,不寫書竟然比埋頭寫作竟然賺得還多!

如果張楚真要把這些品牌代言都拿下,那他估計代言費都得破億。

但這樣的方式完全是在消耗他的個人人氣,鋪天蓋地的廣告會讓人們覺得厭煩,得不償失!

葉淑梅也并非是見錢眼開的人,她打算在這里面精挑細選幾個比較適合的代言,可以跟張楚作家身份相輔相成的那種,而不是跨界去代言什么汽車什么飲料之類的。

“老周,你覺得哪些代言比較合適?”

周康也被叫到辦公室里面進行協商這些問題,他才是正兒八經張楚的經紀人。

“首先我覺得行業領域要規范,另外品牌很重量,不可能讓張楚去代言一些很lo的東西,那是自掉身價。我覺得聯想筆記本電腦就挺不錯的,雖然只是ThinkPad,但全球代言人還是非常厲害的。”

“以往聯想都是找國內外的明星、球星進行代言,這一次我覺得是很好的機會。這個品牌在全世界都有旗艦店,而且肯定會有大幅廣告宣傳,那也是在變相宣傳張楚啊!”

葉淑梅點頭贊同:“沒錯,我也覺得這是首選,這個筆記本電腦代言說起來還是挺高端的,而且沒有浪費張楚在全世界的人氣。”

國內能跟張楚比海外人氣的明星寥寥無幾,那些基本上都是早些年功成名就的,比如成龍、鞏俐、章子依等等。

新生代里面那些所謂的巨星、小天王只能在自己的一畝三分地上面玩玩,走出國門之后幾乎沒人認識!

“不過聯想的代言費有些低啊,全球代言人竟然只簽一年,而且還只有800萬人民幣。我們應該可以跟這家公司再談談。”

其實他們倆人都知道聯想只不過是想要花小錢賺大錢而已,同等條件下中國人的代言費都是用人民幣進行計算,而外國那些明星、模特、球星都是用美元計算。

如果找科比或者梅西、C羅這樣的球員,那代言費800萬美元肯定不夠,估計還得再往上點才行!

張楚的影響力肯定比不上這樣傳奇級別的球員,但買電腦真沒幾個人是沖著代言人而去的。

人們為什么想要有代言?

首先就是賺錢,其次就是增加曝光率,然后將個人形象跟品牌形象融合在一起。

“我覺得一年最多兩到三個代言,再多的話就會出現視覺疲勞,也會讓讀者們反感。另外一個的話,你覺得選QQ閱讀還是選服裝?”

周康以前可并不是明星的經紀人,他在夢龍文化傳媒那邊也是給作家當經紀人,只不過那會兒根本沒人請手下的作家代言。

現在他跟葉淑梅都有摸著石頭過河的感覺!

“選一個跟作家有關的比較好,QQ閱讀吧,到時候肯定會更加強調張楚的作品,而不是強調他的外表。”

“說的也是!”

“我們應該再找一個專門跟品牌方打交道的人才行,我們倆對這些事情都不怎么清楚。里面很多彎彎道道容易吃虧。”

葉淑梅沒有接觸過這些事情,現在做起來無比麻煩。

就算她愿意學,也找不到學習的對象!

“肯定要招人,最好是那種曾經在大公司呆過的。咱們公司挺適合清閑養老,應該有人愿意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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