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國野心家  第二百六十二章 道統、法理、天子(四)

類別: 歷史 | 上古先秦 | 戰國野心家 | 最后一個名   作者:最后一個名  書名:戰國野心家  更新時間:2019-06-28
 
適鄙天子,斥為不如鄉里豪強。

價值決定意義,周天子現在一沒有號召力,二喪失了神權,實在沒有任何利用的價值。

如今天下諸侯,都在嘗試創造屬于自己能夠解釋和駕馭的神權,周天子今天被抬出來充門面不是因為諸侯仁義忠信,而是因為墨家的威脅。

只是諸侯自己的神權理論還不完善,而且草草初創,大多只能解釋本國的事,甚至可能都出不了都城,難以解釋天下。

齊國的五德體系還不完善,三晉的君法體系尚未大成,這時候反倒是最不起眼的周天子成為有點資本和墨家私下里接觸談判的人。

至少,周天子還是理論上的天下共主,還有一點神性。

那士人也正是借此,希望墨家給周天子一條活路,或者說一條繼續保持一定特權當個神權偶像的路。

而韓、魏、齊等,則完全沒有任何談判的資本。

適自然是拒絕的,他不在乎周天子的神性,天下人也已經不在乎了。

士人見適再度侮辱天子,深吸一口氣以保持自己在面上依舊心平氣和,說道:“適子之言,未免短視。只談暴力、利益,這不是可以長久的做法。”

“殷商七百年,周得天命。墨家說非命,又說力能勝命,實際上那是根本不知道何謂天命。”

“天命者,非是愚民所以為的天帝注定,而是另有含義。”

“知天命,方可牧民。泗上這些年雖然大治而富庶,但畢竟不過一州之地。天下九州,一州合用,九州未必合用。”

“如今天下紛爭,諸侯并起,天下乃有齊人、楚人、魏人、韓人、趙人等等。墨家既說要同義,天下歸一,天下只有天下人,那么怎么才能讓天下人確定自己是天下人呢?”

“譬如齊人之所以是齊人,因為齊人知道有齊侯。而想要天下人知道自己是天下人,就需得找一個讓天下人都認可的君王。”

“若保留周天子,那么天下人都是周人。”

“但若是不保留周天子,而是選賢人為天子,則今日甲為天子則天下為甲人、明日乙為天子天下為乙人,后日丙為天子則天下為丙人,這并不利于天下歸一。”

適反問道:“難道天下就必須要有一個世襲的天子,才能讓九州萬民找到天下人的歸屬?”

“你所謂的天子,是修天爵之人,是天下的道德表率;我們所謂的天子,卻不是這樣的。”

士人搖頭道:“你們想的很好,但卻不知天命。如周禮,衣冠。昔年仲尼曾言,微管仲,吾其披發左衽矣。”

“能夠讓仲尼感嘆差點披發左衽的,難道不正是因為周禮衣冠嗎?夷狄有胡服、紋身、披發種種,這就是因為他們不認可天子的緣故的。”

“就像齊魯,本來都是東夷,分封之后,齊魯方知禮法衣冠,這難道不是天子的功勞嗎?”

“如今天下方圓萬里,南北互通,邯鄲的商人去往郢都不會如同去了夷狄、臨淄的商人前往洛邑也不會語言不通,這正是天下真正可以合而為一的根本。”

適笑道:“分封建制,乃文武周公乃至于昔年諸侯之功,與姬喜何干?如果認為祖先的功勞后代余蔭是合理的,那么是不是可以說貴族本來占據土地也沒有錯?我們不是要成為新的世襲的王侯將相,因為我們認為世卿制度就不合理。天下世卿,哪一個祖上沒有為天下征伐立過大功?天子若是可以因功余蔭,貴族何以不行?再說下去,墨家內部這些人何以不行?那我們又和家天下的你們有什么不同呢?”

士人道:“私有制和家天下并無區別。財產可以私有,繼承、傳給后人。封地為什么不行?”

適很熟練地用資產階級掛封建貴族路燈的那一套說辭道:“因為財產以勞動創造財富為基礎下合理的勞動所得,所以可以傳承給后人。而封地是因為土地本來就是歸天下人所有,是所謂天子竊取了民眾的土地歸于自己,這就像是偷盜來的東西,是不可以繼承的,是要還給原主的。”

士人不爭辯這個,而是問道:“那天命呢?天命不是偷來的,搶來的,但也是可以繼承的。”

“現在天命在周王室手中。這個天命,傳承于堯舜,舜傳給了禹、禹傳給了啟、啟傳至夏桀商湯取之、商湯取后武王伐紂又取之,如今傳到了現天子的手中。”

“商滅夏,有夏封地,這是天命交接的繼承。商滅周,乃有三恪,殷人且立宋。”

“現在墨家不準有封地,那么這難道不就像是強盜嗎?”

“這個強盜看到周王室手中的天命,將他們搶過來據為己有,然后還要讓天命原來的主人去勞動改造,墨家這樣做,難道會長久嗎?”

“墨家這樣做,是夷狄的行徑啊。”

在場諸多墨者哄然大笑,適也是笑道:“堯是舜的爹嗎?舜是禹的爹嗎?誰跟你說天命必須要血緣繼承的?”

“如果說,天命就是一家一姓對于天下的占有,那么這種天命不要也罷。”

士人諷笑道:“若墨家不信天命,非命,那么為什么還要有天子呢?既然還有天子,那么就要承認天命的存在,并且認可天命繼承的規矩。”

適道:“此天子,非彼天子。”

“如我兄長名麂,山野大澤之中也有獸名為麂,都叫麂,難道這就是一樣的嗎?”

“如泗上之民意代表,多稱之為侯、伯、子、男,難道這和分封建制下的侯伯子男一樣嗎?”

“汝之天子,是為所謂有天命之人,我們不承認有天命,墨家非命,故而我們所說的天子,不是所謂有天命之人。”

“吾之所謂天子,墨家有平等之義,人皆天之子、天之女,而推選的天子,不過是第一國民。”

“畢竟天下沒有手腳嘴巴腦袋,需要有一個人來做天下的代表,象征天下歸一。”

“如極西之地有國遣使而來,總要有人代表九州天下與之相見。使者要打交道的,是九州的所有人,但不可能所有人都出面與之相會,這就需要選出一人以承載眾人的意志并且執行。”

“九州之民,皆天之子女,人人平等。選出的天子,也不過是九州千萬天子之中的代表。”

“所以,我等要那一家一姓之私的天命何用?你們這天命,是做強盜搶來的,不合法理;我們這天子,是天下同義推選出來的代表,無非是借用名字而已。”

“況且,用此名字,也正是為了向天下宣告:人人平等,貴無恒貴賤無恒賤。若將來天下歸一,我被選為天子,即可宣告世人,我為鞋匠之子,亦可為天子,只要有賢能,誰人都能做天子。”

“借此名字一用,與泗上成百上千的侯爵伯爵子爵一樣,都是為了讓天下人覺得那些曾經貴不可攀的一切,如今尋常可見罷了。”

墨家之前所謂的選天子,其實選的是政府首腦。

雖然政府首腦和國家元首之間在某種情況下是重合的,但側重點不同。

墨家的選天子的側重點是政府首腦,而舊天子概念下的天子側重點是國家元首。

天子的概念也是不斷改變。

殷商時候祭祀的上帝,都是商代的先王,所以商之天子是我把祖上作為上帝那么我就是天子。

而到了周時,則將上古世系聯系起來,以上古世系為最接近天帝血緣的一支,周人也是正統的上古一支的血脈,故而可以稱天子。

這時候的天子,是所謂“修天爵”的神權領袖。

然而秦滅周、漢代秦,季漢復興失敗后,神權一系的意味就差了許多,于是天子變為了“天之嫡長子”。

這時候的“天子”的合法性,源于封建法理的宗法血緣制度,嫡長子繼承制下,作為天的嫡長子理所當然統治天下其余人。

如今墨家的三大義為同義、平等、兼愛,那么就絕對不可能認可宗法制,繼承權制度也是均分繼承制而非嫡長子繼承制,所以也就不可能用“天之嫡長子”的概念來作為天子的含義。

墨家非命,所以也不能用天命。

墨家一大堆低賤之人出身,所以也不可能用上古世系。

所以墨家所謂的天子的含義,也就只能是“人皆天之子”,選出的天子其實就是做標志物的第一公民。

至于那個士人所擔憂的一些東西,適覺得那是對方根本不能夠理解后世的愛國概念。

士人覺得,必須要有個正統的天子,這樣才能夠保證天下人知道自己是天下人。

但事實上,后世之人聽到國歌會起立、看到升旗會立定、聽聞千里之外本國的災難會心疼……

一國,并不一定需要一名虛君,作為整個國家的代表,而是完全可以用一個意識的共同體來替代。

既是這樣想,適已經實在和對方沒什么可談的了。

對方給出的條件,沒有任何能夠打動適的地方,甚至于利用的價值都沒有。

周天子如今想當一個誰上都可以的表子,求著墨家上他以便混點錢花,奈何墨家自己弄出了一個可以自己解決的器具,以至于周天子連想當表子被上的資格都沒有了。

墨家用道和天志,篡取了某種意義上的神權法統;用法自然,賦予了奪權土改的法理;用天下人皆為天帝之子的平等和天子為第一公民的概念,扭曲了天子的含義。

四五萬名步兵、一萬六千名騎兵、一百多門銅炮,更使得道統法理和天子的概念,只能服從他們的意志。要么接受,要么被暴力所征服,這本就是世上最權威的事,一部分人用暴力迫使另一部分人接受他們的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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