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定哥譚市警署那邊,白夜的車子開到了黑門監獄的位置。
半個小時后,黑門監獄外,貝恩跟在白夜的身邊,笑著說道:“我還是第一次這么大搖大擺地走出監獄,后面沒有那么多人在追我。”
“上車吧。”白夜說道。
車子很快離開了這片區域。
約莫十分鐘后,車子在路邊停下,旁邊多了一輛黑色的越野車,幾個孔武有力的超級大漢就站在車子旁邊。
其中一個人走過來說道:“老大,白先生。”
貝恩下了車子,拍了拍放在胸膛的《華夏基礎武學第一重》說道:“你是要我打斷他們的脊椎骨、還是打斷他們的四肢?”
“隨便,我要活的。”白夜說道。
“保證辦到。”貝恩露出了一個嗜血的笑容,“對了,你說有了這個,我能不能擊敗蝙蝠俠?”
“誰知道呢?”白夜意義不明地笑了一下,踩下了油門,車子絕塵而去。
哥譚市警署、拉爾斯的刺客聯盟、企鵝人的勢力,貝恩的勢力,這些人為了同一目標,開始行動了起來。
原本就不太平的哥譚市,瞬間風起云涌。
黑暗中,街道角落里面無數的小混混都感覺到了那種緊張的氣氛。
與此同時,哥譚市某個陰暗的“角落”內。
五個人正看著眼前的“戰利品”,臉上帶著欣喜狂熱的笑容。
斯莫利特一家,一個多月前來到哥譚市的——呃,勉強算是犯罪家族。
從父母到三個孩子,幾乎每個人的案底都可以疊到膝蓋那么高。
各種手段無極不用,罪行累累。
像他們這樣各種罪行的“累犯者”,想要在其它城市“好好”生活下去,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情。
但是哥譚市不同。
這里是犯罪者的天堂,對于普通人來說,這是可怕危險的墮落之地。
但是對于那些一心一意想要往上爬的“小混混”來說,這里是他們通往人生巔峰的道路。
在這里,只要你敢做,就可以“成功”。
黑市當中,幾乎沒有買不到的東西,各種各樣的交易。
一個小混混在哥譚市,或許在第一天之內,一躍成為真正的黑幫成員。
一個赤腳外科醫生,黑市的一場手術,可以讓他半輩子不愁吃喝——只要你運氣夠好,救到了一個大佬。
這里的地獄,也是天堂。
對于斯莫利特一家而言,哥譚市就是他們的天堂,特別是現在。
幾天前,他們動用了以往所有的積蓄,買到了重型武器,搶劫了一家類似于便利店的“交易閣”。
現在,則是收獲時刻。
各種各樣看上起很神奇的武功秘籍,可以把人凍結起來的能量槍,還有幾支可以讓人“起死回生”的藥劑。
在哥譚市,這些東西就是絕對的“珍寶”。
斯莫利特一家可以用這些東西發展出屬于自己的班底,從而在哥譚市站穩腳跟,從一家外來的小混混,成為哥譚市的勢力之一。
也可以將這些東西完全出手,能夠得到的錢,讓他們瀟灑到極致地活過下半輩子。
“哈哈哈,有了這些,我們就可以立足哥譚。”三個兒子的選擇,顯然是第一種。
在他們看來,在哥譚市站穩腳跟,獲得更大更多的利益才是他們的人生目標。
相比之下,父母則是顯得要“冷靜”很多。
老斯莫利特說道:“其實,我們把這些東西出手才是最好的選擇。”
“不,父親,有了這些東西,我們可以擁有更多!”大斯莫利特大聲反駁道。
“是啊,要出手的話,我們不應該早就走了嗎?”
聽到兒子們的話,老斯莫利特嗤笑了一聲說道:“蠢貨,我們不走是因為只有在哥譚市,這些東西才最容易出手,其它地方很難賣出去。”
“我總覺得那個店有點問題。”斯莫利特夫人說道。
她算是這一家子的情報員,白夜的分店也是她選定的“搶劫對象”。
原因不用說,那家店出售的東西著實太珍貴了一點,而且也就一個傻乎乎的店員。
不搶它搶誰?
把事情一說之后,三個兒子就激動地不能自己。
一腔“熱血”之下,事情也就做了出來,最后也成功了。
可是,斯莫利特夫婦總覺得,稍微有些不對勁。
他們打聽過,這家店剛剛開業沒有多久,賣的又是各種好東西。
為什么哥譚市的其他人沒有對這家店下手?
是因為來不及,還是他們做了一件錯事?
內心的疑惑,讓更加老練斯莫利特夫婦覺得,還是早點把東西出手,過上揮金如土的日子,這個選擇更加安全一點。
當然,他們的提議被三個兒子所否決。
作為年輕人,三個兒子顯然想要在哥譚市闖出一份“偉大”的事業。
“能有什么問題?只是一件賣點好東西的便利店罷了,又不是韋恩集團。”大斯莫利特對于母親的話不屑一顧。
“好了,別說了,先出手一部分回個本。萬一有什么情況,我們就離開。”老斯莫利特一錘定音。
夜色漸漸深沉。
進入到黑夜的哥譚市,夜色之下的黑暗也顯露了出來。
三個兒子的其中兩個,帶上了一部分的商品,離開了躲藏的地方,他們要在今晚出手一部分。
無論是作為逃跑資金還是啟動資金,他們都需要一筆錢。
很快,兩人就找到了銷贓販子,展示了自己的商品,準備進行交易。
只是,對方的態度卻有些古怪,從一開始爽快地表示“哥譚市沒有我‘吃’不下的東西”變成了“需要好好考慮一下”。
明明剛才還吹噓,就算拿出一枚核彈頭,也能夠搞定呢。
現在的樣子卻表現得像是一個慫貨,支支吾吾的模樣,讓人發笑。
斯莫利特兩兄弟到沒有笑出來,卻在心里暗笑。
都說哥譚市是一個危險的墮落之都,這一個多月呆下來,似乎也不過如此嘛?
他們顯然不知道,當他們拿出從交易閣搶到的商品后,他們的消息就如同流水一般在夜色下的哥譚市不斷地流淌著。
那位專門負責銷贓的銷贓販子是有些慫。
但是這種“慫”跟斯莫利特兄弟毫無關系。
只是這位銷贓販子的消息比較靈通。
他知道,一個有著夸張名字的交易閣在哥譚的分店前幾天被人洗劫了。
他也知道,今天下午開始,整個哥譚開始變得風聲鶴唳起來。
哥譚市警署的警員們已經丟下了科波特出獄的事情,開始全面調查這件事情。
光是一個下午的時間,他的手下就被帶走了好幾個,到現在都沒有出來。
除了哥譚市警署的異動之外,真正讓這位負責銷贓的地頭蛇驚心的,科波特的人也在調查這件事情,調查那些商品的去向。
尋找到底是哪些不開眼的蠢貨做出了這種蠢事。
他更加知道,伴隨著貝恩的入獄,已經安靜了很久的貝恩手下也突然行動了起來。
幾個小時內,已經有好幾個類似于他這樣的角色被打斷了骨頭,似乎同樣為了那間交易閣的“失竊”之事。
在這位銷贓販子不知道黑暗角落,刺客聯盟的刺客門黑色刀刃也已經出鞘。
甚至,高樓之間,第三任羅賓提姆·德雷克也因為布魯斯的拜托,正在調查這件事情。
這些情況,這位銷贓販子不能知道全部,但是僅僅是一部分就讓他明白。
絕對不能夠跟眼前的兩個愚蠢的外來者扯上任何關系。
他不知道是誰有辦法讓哥譚警署、企鵝人、貝恩他們共同“聯合”起來——或許是蝙蝠俠?
盡管這不符合蝙蝠俠的一貫做法——蝙蝠俠的一貫做法是把人揍一頓,問出消息,自己搞定,再把人丟給警署。
但這位銷贓販子知道。
無論對方是誰,一旦沾染上了關系,想要碾死自己,估計比碾死一只螞蟻還要簡單。
可以的話,銷贓販子希望是蝙蝠俠在找他們。
如果是蝙蝠俠的話,至少,萬一自己被波及了,頂多被打一頓,至少不會死不是嗎?
最后的交易,自然是不歡而散。
銷贓販子看著兩兄弟罵罵咧咧地離開,心里松了一口氣,同時大罵對方傻逼。
他們的行蹤已經被泄露了出來,過不了多長時間,這兩個家伙就要倒霉了。
目送這兩人離去,銷贓販子不屑地呸了一口。
兩個無知的外來者,真的以為哥譚市是一個可以為所欲為的地方?
就算有人可以做到,也絕對不是這兩個外來者。
“這個混蛋吃不下,哥我們換一個人吧,這樣的角色,哥譚市多得是,總能找到一個吃得下。”
“總覺得有點不太對,那個家伙的態度有些奇怪。”大斯莫利特說道,“我們先回去看看吧。”
“怕什么?”排行第二的那位說道,話是這么說的,不過兩人還是選擇了回去看看。
回去的路程,才走了一半,昏黃的燈光下,不算寬闊的小巷子里面出現了一輛黑色的越野車。
停在那里如同一只沉默的兇獸一般。
車門打開,一個高大的黑衣,帶著黑色摔跤手頭套的男子下了車。
伴隨著他下車的動作,黑暗中也走出了十幾個高大的男子。
“誰?”
斯莫利特兩兄弟心中立刻彌漫起了不安的情緒。
“吱!”
就在這時,背后傳來了一聲頗為尖銳、毫不掩飾的剎車聲。
一輛不太應該出現在這種地方的豪華車子停下,保鏢下車打開了后座的車門,里面走出了一個矮壯敦實的男子。
穿著黑色的燕尾服,精致的樣式很有上世紀的風格,模樣卻活像一只人形企鵝。
“貝恩?”企鵝人有些驚訝,“看來白把你弄出來了?”
“是你啊,科波特。”
貝恩回答道,“看來他也找到你幫他辦事,這兩個,我們一人一個?”
“那就一人一個。”企鵝人手中的雨傘舉了起來。
斯莫利特兄弟手中的箱子差點掉落在地上。
一股涼意從腳底直升到頭頂。
貝恩?!
企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