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或許可以分為兩類:有那么一點雄心的和沒有那一點雄心的。對普通人而言,那一點雄心,是把自己拉出庸常生活的堅定動力;沒有那一點雄心的,只能無力甚至無知無覺地,慢慢地被庸常的生活所淹沒。在變革的時代,那一點雄心或許能導致波瀾壯闊的結果。
以下哪項陳述構成對上文觀點的反駁()
甲編草鞋的劉備,從來沒有忘記自己是皇叔。就憑這一點,他從兩手空空到三分天下有其一
乙張雄雖壯志凌云,卻才智庸常,一生努力奮斗,但一事無成,還弄得遍體鱗傷
丙丁猛既無什么雄心,也無特別才華,僅憑裙帶關系,一生有貴人相助,在官場上步步高升
丁汪慶既不才高八斗,也不孔武有力,但自視甚高,不斷折騰,一生也過得風生水起
王盛看著眼前的試卷,眼睛里閃著精光,這也并不難么。
梁山泊用的乃白話文,自己完全可以看得懂,虧得在此之前他還擔憂自己不通文墨,會在所有人當中墊底呢。現在看,只要能認得字,便能應考。因為這種所謂的選擇題,便如搏戲壓住一般,總能得分。
當然想要得高分只靠如此卻是不夠的,還要有足夠的專業知識。
是的,梁山泊的人在開場前就這么說的,專業知識。
就如這場考試的分科別類,別看只五十來人,卻分成了政務科、稅務科、司法科三類。王盛毫無置疑,選擇了司法科,因為他就是于人當白役幫閑出身。
當初他大哥王興乃是走街串巷的小販、貨郎,每天在城里外奔走,穿街過巷,靠著販賣度日。日子過的辛苦,可也一家人團聚。王興這位兄長對弟弟甚是照顧,取得娘子也是好的,從不曾嫌棄過還未成年的王盛。可是天不假年,他哥哥年紀輕輕便就去了,只留下一個孤嫂,此時日子真個苦得要死。他那嫂嫂具有兩分的姿色,又且年輕,便被衙門內一個孔目看上了,常去那里走動,一意勾搭。這婦人死了丈夫,正苦衣食無靠,餓魚吞餌,彼此就結識下了,做了孔目的外房,搬挪出了王家。按道理如此下那婦人與王盛便不再想干了,可婦人心善,非但沒與王盛劃清界限,反而在孔目面前央求來,孔目要討她歡心,便就應允了下,至此有了王盛一碗吃食。稍后王盛自一應小心,叫孔目也合意。過了年余,孔目見他做事甚得體,又生的高大魁梧,便先叫他于人幫閑,后又替他在衙門中勾當填充了一名差役,遂得衣食兩全。
只是這日子卻過得恥辱啊。逢年過節給他哥哥上墳祭拜的時候,王盛都恨不得死在那墳前。
但憑良心說,那孔目也對得住他,待他不薄。王盛惱的只是自己無能無才。
再之后風云驟變,梁山泊崛起。那孔目在東平府被打破的時候,一病嗚呼了去。那家中的正房娘子帶人抄拿了外宅,將王盛嫂子,連同那婦人與孔目生下的一女兒一同逐出家門,王盛自然將婦人母女接入家中。如此就更惹怒了孔目的娘子,他娘家哥哥亦在衙門中當差,還做著府衙的戶曹,輕施手段就迫的王盛焦頭爛額,連說好的親事都給黃了。王盛對之是深恨之。
也正是如此,王盛在梁山泊二次打進東平府后才這般干凈利索的降了梁山泊。兔子急了還咬人,況乎是人?
這梁山泊‘科考’的考卷分甲乙丙三分,甲是公共卷,三科皆相同。那其中的一些選題還頗符合他們這些大宋皇朝叛徒的心聲。人可不就要有一點雄心壯志!
王盛的雄心壯志便是要將壓迫他的人通通打翻。那孔目正室夫人的娘家哥哥,今朝他是笑著看到那戶曹被梁山軍當眾宣布了罪狀后,一刀斬首的。
乙卻是所謂的專業卷,內中詢問的多是專業知識,比如《宋刑統》中的一些規范。當然這也是梁山泊把那條條框框過濾了一遍后,得到認可的一些規定。
那其中就有一題,乃是問:有一個劫盜團伙在搶劫一戶人家時,被鄰里發現,驅逐而散。盜魁憤恨,給倆徒弟下一個指令:“自今劫人,有救者先殺之。”徒弟應諾。
過了一段時間,這個劫盜團伙又去搶劫另一戶人家。那戶主是一位單身的老嫗,三劫盜將她縛起來,榜棰求貨,嚴刑拷打,逼她交出財物。老嫗哀號,她的鄰居聽到哀號之聲,心中不忍,便過去勸說劫盜:“這老人家也沒什么財產,你們這么將她打死了也沒有用。”盜魁的徒弟一怒之下,將那多管閑事的鄰人刺死了。
如此三名劫盜被官府抓捕,兩徒弟至獄先引服,三人后被判處死罪,是否正確?依據又何在。
專業卷的積分更高,而想要拿高分,這之后的問答題遠比選題犀利。而同樣這般專業的問題,非是對司法有了解者,也斷不會知曉。
王盛便是了解者,那肚中有墨水,自然下筆猶如神。
按《宋刑統》規定,強盜不得財,徒二年;……傷人者,絞;殺人者,斬;殺傷奴婢亦同;雖非財主,但因盜殺傷,皆是。所以那三人被判斬首,法理便是在此。
然后熙寧年間趙宋又有新立法,“凡殺人,雖已死,其為從者被執,雖考掠,若能先引服,皆從按問,欲舉律減一等”。
本案中,盜魁曾命令徒弟:“有救者先殺之。”可知盜魁應為殺人案首犯,動手殺人的兩個徒弟只是執行師父的命令,應為從犯。而且他們被捕后,“至獄先引服”,屬于按問自首。依照熙寧新法,刑罰應當減等。也就是說,按照法理,那倆徒弟是罪不該死。
只這一體便有十五分,而選題當中的最高分值,也僅僅是兩分。
更不要說那丙卷價值三十分的論述。你可以把他稱之為策論,但梁山泊不講究文采,而更注重實質。陸謙也更多把他看做一作文。司法科丙卷的題目便是叫考生論述自己心中以為不平之法。
前文里都說了,趙宋與士大夫共天下,不禁土地兼并,甚至佃戶要告主家,如不屬實,罪加一等;而如屬實,主家罪減一等。這等法律真的是連最基本的公正都沒有。
就在院中的王盛等人在認真答題的時候,盧旭也在拿著一份稅務科的試卷在勾勾畫畫。
他是盧家的家生子,而不是大名府盧氏一族子弟,往日在盧家亦是獨當一面的行財管干,自是精通計算。被破上了梁山泊,盧旭當然心不甘情不愿。作為盧家的管事,他的收入可是不錯,在大名府有妻兒宅院,活的舒心,過的自在,如何愿意‘落草為寇’?只是胳膊擰不過大腿。那盧俊義在報復社會,盧旭就也只能上山來了。
上了山后,盧家的行財管干多被安排在度支司和轉運使,那自然也被組織了一次考試。結果盧旭是獨占鰲頭,經期自愿選擇,盧旭最終進入了稅務部門。現下他就是這東平府即將成立的稅務總局的一把手。
這一結果叫他因‘被上梁山’而升起的滿肚子怒火,消散個干干凈凈。
千萬不要小覷了國人一顆想要做官的心。在一個純粹的官本位社會,做官的誘惑力是無須言表的。尤其是對于社會地位底下的人來說,比如盧旭這般看似有錢又體面,實則乃盧氏一奴仆的人,誘惑力便是直線上升。
只因為這官本位意識是千千萬萬民眾頭腦中存在的一種根深蒂固的價值取向,即是以官為本、以權為綱,官尊民卑,官貴民賤。官為百業之首,唯有走上仕途,才是出人頭地,光宗耀祖;也只有做了官,才能獲得特權和利益。
多少人把做官、升官看作人生最高價值追求,同時又用權利的大小來評判人生價值的大小。
官與民社會地位的完全不同,官貴民賤,官重民輕;官為中心,民為邊緣;官在上,民在下;官為主、民為仆;在如今時代官的權可無限延伸擴張、而民眾的權利只能被壓縮甚至被剝奪。
以官為貴,以官為尊,以官為榮,乃是天經地義。
于是,這官即便是那‘朝不保夕’的草頭官,也叫盧旭喜不勝禁。
現下他便體會了一把權利,因為他是稅務科考卷的評卷人之一。那便等若是科舉考試的考官,這般人生的飛躍,巨大的驚喜叫盧旭的精神完全為之振奮。這一刻,發奮努力,盡心竭力,等等情緒都堆積在盧旭的心頭。他對梁山泊是一百個忠誠。
這卻是叫陸謙都為之驚訝。本來他看盧旭頭頂氣柱還帶著一絲絲紅色,便知道這輩人心不甘情不愿。叫他于東平府做稅務官,亦是一個搪塞,如此情況下,這稅務官能有個鳥用?
卻是沒有料到,這眼睛一眨,自家便又多出了一個忠誠擁躉來。
某商行耗費一萬貫購入一批貨物,按獲利兩成有五來定價,卻只售出貨物數量的三成。為了盡快回轉資金,掌柜的決定打折銷售,待貨物銷完,折本一千貫。問此商行以原本定價之幾折銷售?
稅務科的試卷上有不少盧旭曾經見過的題目,但也有他不曾見過的題目。就比如這最后的應用題,陸謙自認為出的很簡單,但他也知道,在如今這個社會,能夠算出此題,做個稅務方面官員,那計算一項上便已經及格了。
就在盧旭看著試題在動筆計算的時候,陸謙也在注視著眼前的這五十余人。他們可以說是梁山泊第一批收入麾下的胥吏,同時也是梁山泊對外示人的榜樣。他真切的希望這波人中能出現幾個人才來。
同時他們也是陸謙的實驗種子,偌大的東平府便就是他的試驗田。雖然大軍不會在這里停留多久,但陸謙會在這里制定下一個框架來。而這個框架便是梁山泊的‘政府’。
這里的府縣主官都有梁山泊的人來充當,他們原本的身份各異,現下卻都是梁山泊的‘官員’,是受過《施政計要》的突擊培訓的種子。
當然,陸謙會主意他們的籍貫,做官的地域回避準則是必須要遵守的。就是現下正埋頭苦思中的胥吏們,日后有那出類拔萃之人,從吏轉為官后,也要到異地任職。
中國自古以來就有“異地做官”的制度。這樣能最大限度的減少腐敗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