詭神冢  第三百六十四章:孔府二當家

類別: 靈異 | 尋墓探險 | 詭神冢 | 焚天孔雀   作者:焚天孔雀  書名:詭神冢  更新時間:2024-01-22
 
而現在,當鳳凰膽珠這幾個敏感的字眼,出現在陳智的面前時,這封信的意義就變得不再一般了。

陳智仔細將這資料上的照片看了一遍,發現這封信的寫信人非常的謹慎。

正常信件的格式,前方都有尊稱,后面都落有名諱。

比如敬兄某某,愚弟某某……

可這封信上既沒有前提,也沒有落款,整個文字連一個名字都看不見。

也就是說,這個寫信的人既沒有寫收信人是誰,也沒有寫自己是誰。

這種行為是很不正常的,但也不是不可理解

在那個敏感的年代,很多有名望大家族,都會被當時的紅衛兵掃蕩,家之財物付之一炬。

為了躲避這場劫難,很多大家族會將自己的家底兒,存放在部隊中的親朋好友那里。

部隊中的軍人,尤其是高級軍官,在當時還是很有地位的。

即便那些紅衛兵在外面無法無天的鬧,也不敢去找他們的麻煩!!!

寄信人沒有稱呼對方的名諱,證明是想保護對方,不想給人家添麻煩!

但是沒有留下自己名諱,這種事很少見。

這證明他的名字在當時很敏感,或者因為某種原因,無法說出口。

在這張照片上,這張信件的旁邊還有一個牛皮紙封套。

那個時期沒有電腦輸入,負責歸檔的老檔案人做事情還是比較謹慎的。

他們將這些信件用一張牛皮紙封著,外面寫了個標簽,證明著信件大概的內容身份。

然后蓋了一個查抄的紅章。

陳智仔細看了一下,上面的日期是1969年5月4日,標簽兒內容是:孔府二當家私信

估計這個標簽,應該是當時審訊這名軍官的時候,問出來的口供,之后就被寫在那里了。

因為事發突然,孔府的那些寄存品最終沒有送來,所以也沒被引起太大注意,封存了之后就扔在那里。

這些古老的檔案,雖然已經過去很久了,但是保密級別都很高。

沒有極高的層面是沒有權力翻閱的的,更不會有人閑著跑去研究。

恰恰就是這個原因,才能讓這張薄薄的信紙最終保存下來,直到現在被陳逸揚挖出來。

有了這張白紙黑字的證據之后,這件事情基本上是確定八九分了!!!

所有人都知道,孔子是春秋末期的人。

他的兒子或孫子在當時的地位已經很高,得到這顆寶珠并不奇怪,甚至孔子本人得到這顆寶珠都有可能……

而最重要的是,鳳凰膽珠正是雮塵珠的別稱。

縱觀華夏歷史五千年,能被稱之為鳳凰膽珠的東西,除此之外再沒有其它,學識淵博的孔家人,更不可能將這名字寫錯。

所以當確認這個名諱的時候,基本就可以確定,這就是傳說中的那枚雮塵珠了!!

有了這個強有力的證據,他們就可以走下一步的路線了,尋找擁有者!!!

陳智之后與胖威私下交流了一番,將這文件的照片拿給他看,又說出了自己的想法。

胖威點上一根煙,拿著這張照片上看下看,琢磨了很久,最后佩服的點了點頭:

“要我說,咱爹是真tmd有能耐啊!!

就這張帶著上頭密封紅印的照片,估計就是穆赫活著的時候也弄不出來

我剛才看了,這絕對是真品,上面的毛筆字貨真價實。

而且就這兩筆,可不是普通人能寫出來的,肯定是個書法極為精通的人寫的!!

但是吧……,這個孔府二當家……”,胖威說到這里的時候,把煙放到嘴里咬了咬,然后轉回頭看向陳智:

“孔府這個地方,你可能不清楚,我多少還是知道一點的!!

現在的年輕人當孔府是什么地方?

那就是一個旅游景點……

至于人家的家族里面的事,很多人都不清楚。

我也是聽老琉璃廠那幫人說的,其實孔府內的競爭最激烈,趕上一個小科考了。

里面的各房各院的亂事兒糟得很!!一本紅樓夢都寫不完……

但人家家里面可出過不少大人物,有些現在也在高位上。

那可不是能讓你隨便拿捏的主!!

所以我們就算是要進去,必須得有十拿九穩的把握。

否則不僅打草驚蛇,還得偷雞蝕把米!!”

“那你說怎么辦?”,陳智這時也敲上一根煙,聽胖威的意思,他知道對于這種偷雞摸狗的事兒,沒人比他更專業。

胖威拿著這封信上下顛倒著看了半天,似乎對似乎對這封信紙下面的空白非常有興趣,

“你說可真是有意思哈,給人寫信,連名號都不寫!!

就知道他是個孔家的二當家!!

不過話說回來,這1969年時的二當家,至少也得有30來歲吧?距離現在也不是很遠!!!弄不好還活著呢!!!

就算不在了,還有兒子孫子,在孔家族譜上一對就出來了,到時候信息地址都有了,不算什么難事兒

但是你前提要知道人家叫什么啊!!

不然你貿然上人家家,說要找1969年時候的當家,人不把你當精神病趕出來嗎?”

“的確……”,陳智贊同的點點頭,但是現在去哪里弄名字呢?

不說這個人現在是死是活,我現在碰不到這封信的原件,我的法術也用不上。

如果動用力量去盜取這份文件,那就很可能造成很大的動靜,鮑平一定會知道

“不能……,不能那么干……”,胖威最近一提鮑平就頭疼,腦袋晃得像撥浪鼓一樣,

“別招惹他們啊,我們想點別的辦法!!”

胖威說完之后依然盯著那張照片發直,似乎想在那落款的地方看出什么似的,

“你說可真是奇了怪了,連落款都沒有……

他怎么知道,人家就肯定認得出是他呢”,

胖威說到這兒的時候,似乎想起點什么,立刻轉回頭看向陳智:

“哎,對了!!

咱們古人有一個傳統,給別人寫信的時候,往往要帶一個信物,證明是自己的親筆信。

這個信物往往都是貼身的,讓人一看就知道是他的。

就像是戲文里寫的,哪個小姐給自己的情郎寫情書,讓丫鬟送過去,也得帶一個自己的手絹兒,首飾什么的。

這叫信物,是證明身份用的,不然誰知道你是不是假傳圣旨呢?

你看這孔府二當家這么的謹慎,這封信肯定不會走郵寄,一定會讓妥當的人送過去。

他之所以沒留姓名,就證明那個送信的人手中,一定有一個要緊的信物,可以證明他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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