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母許久沒說話,又忍不住了,咋咋呼呼道:“鐘大人,你明知非攻城槌已認定主人,其他人不可靠近,否則就會遭焚身之災,又為何要派我夢奇弟弟去取?你就不擔心他會給燒成熟的兔子肉嗎?”
“喂,黑哥,有你關心我感激不盡,但也別這么糟賤我呀!”夢奇偷偷拽黑母衣袖,但叫黑母甩開了。
老夫子與黑母的擔心相同,心中也甚是不悅,看向鐘馗的眼光不覺冷了幾分。
鐘馗可不愿被當成是只顧“自己人”的自私鬼,指著夢奇道:“他成兔子肉了嗎?既然能完好無損的回來,黑先生就不必如此擔心吧?”
黑母氣道:“穿越鬼門關時,我和老夫子也沒死呀,但經歷了多少磨難大人你也是清楚的吧。”
“這……”鐘馗給懟得無言以對,竟顯得像受黑母欺負,露出幾分可憐。
大廳里氣氛尷尬,作為主人的蘇烈忙打圓場:“請各位恕蘇烈孤陋寡聞,不知這其中的許多事情。所以能否請這位夢奇兄弟說一說,此趟是如何完成鐘大人交與的任務的?那柄攻城槌,又是否已運抵此處?”
夢奇伸出十只指甲又尖又黑的兩爪,使勁擺爪到:“夢奇有本事弄出攻城槌,可沒本事將那巨物藏在放夢珠的口袋里運過來。倒不是裝不下,而是如鐘大人所說,會被它當作非法掠奪者反噬。所以嘛,我唯有去求另一個人幫忙,除去天命主人,攻城槌也只認他了!”
“夢奇,你說的這個人他該不會是……”老夫子驚得茶杯險些脫手,茶水傾倒出來打濕了白胡子,他竟罕見地不理會了。
黑母也屏住呼吸,整個人都僵成了化石。他怎么也不敢相信會聽到那個名字,但不管怎么想,夢奇回智慧城廢墟也很難再見到第二個熟人,除去尼凡奇教授。但那位老教授,不早就去世了嗎?
夢奇看看老夫子,又瞅瞅黑母,呆呆地問:“你們不會以為,是尼凡奇教授的鬼魂幫了我吧?”
“難道不是嗎?”二人異口同聲地反問。
夢奇揮爪否認:“哎呀呀,你們都想哪兒去啦?老教授已經去世多年,只怕再世為人都已年紀不小了,還怎可能回到故地跑去什么科技博物館?幫我之人你們也聽過他的名字,是孫悟空。”
“孫!悟!空!”
這一次,老夫子與黑母齊聲喊叫得無比響亮,震得議事廳堅實的木梁嗡嗡作響,只怕回音繞梁轉三日也斷絕不了。
黑母一把揪住夢奇毛絨絨的胳膊問:“奇弟,你是說孫悟空又出現了?你是怎么找到他的?快說呀!”
“哎呀,黑哥你別擰我的肉呀,疼死啦!”
夢奇呲牙咧嘴,連黑黑的鼻頭都冒了幾滴汗。其實黑母用力不大,只怪他的肉太厚,別人哪怕輕輕一掐,也能陷得很深。
黑母稍微松了松手,卻沒放過他的意思。也難怪他會如此反應,老夫子是能理解的。
尋找天書的大隊,額定成員八人。現在其中六人都在這兒聚齊了,魯班七號在鐘馗的掌控中,估計不日也能歸隊,卻唯有這孫悟空,自智慧城之戰后神秘失蹤,便音信杳無,比早晨的露水消失得還要徹底,怎么這會兒沒人尋他,他卻自己冒泡了呢?
夢奇雖被黑母逼問,卻還沒急迫到要扔下鐘馗不理。
他先對那位判官大人道:“鐘大人,當時您說起源之地附近有不同尋常的靈氣流動,想必是有王者大陸的英雄正欲出現,我還不相信呢。那地方又荒涼又冷清,恐怕連鬼都不想去,又還有哪位英雄愿意在那里棲身?如果說是魔種吧,進化成人的都離開故土,去與人類混居了。腦子沒法進一步發展,始終只能以低階魔種存活于世的,哪制造得出什么靈氣?”
“然而實情是,你忘記了孫悟空的存在。”鐘馗沉吟道。
夢奇一愣,隨即否認:“不,鐘大人,猴哥對我恩深義重,沒有他我早就小命休矣,我又怎可能做那種忘恩負義之人,有了朋友,過上好日子了就將他拋去腦后?只是我從未想到,猴哥竟然就沒離開過智慧城廢墟。哎,也怪我傻,當初以為必須走遍天涯海角才能找到恩人,卻從未想過其實目的地就在腳下,我只原地踏步就能實現心愿。”
“哎哎哎,”黑母氣道:“奇弟,這話你黑哥我可就不愛聽了啊好男兒志在四方,你怎能說這些年在江湖上磨礪,是因為判斷錯誤呢?你也不想想,沒有離家的行動,你怎能進入咕咕山,又怎能識得我與老夫子?”
夢奇連連點頭道:“黑哥這話說得很有道理,我并不是后悔離開起源之地,只是覺得有負于救了我性命的猴哥,這么多年來都沒找到他,讓他孤零零一個人。”
黑母照夢奇肩上拍拍道:“喂,說半天廢話,你倒是轉上正題呀!我要猜得沒錯,機關炮正給孫悟空扛著,那他人又在何處?是否等在長城守衛軍的軍營外,需要蘇將軍允許才能進來?”
這是大伙兒一致關心的問題,于是所有眼睛都盯向了夢奇,連盾山也不例外。
夢奇毛臉上的表情卻變了,搖頭嘆氣道:“黑哥,我在智慧城經歷的故事已毫無保留地告訴了你與老夫子,因為沒時間對鐘大人細說,所以他才弄不明白天變星與倉羅其實是兩方不同的敵人。至于孫悟空嘛,你們都應該知道他脾氣古怪,從不愛與人交往,我又哪有那么大本事請動他,同他一起趕來長城?”
“啊?”鐘馗聽得大失所望,氣惱地問:“那么本官剛才問你事情辦得如何,你卻為何要說已經辦妥了?你們幾人口中的孫悟空拿走了攻城槌,萬一他不愿交出來,本官與蘇大人豈不是干瞪眼?”
夢奇兩爪往滾圓的腰上一叉,理直氣壯道:“鐘大人請慎言!我猴哥心懷天下,才不是那種貪圖小利的小人呢!攻城槌他守護多年,犯得著這時偷過去據為己有嗎?并且他有金箍棒做武器,威力遠勝任何刀槍,又何須覬覦他人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