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空間之少將仙妻  第74章 把江懷玉從大學校園趕走(九)

類別: 現代言情 | 都市異能 | 重生空間之少將仙妻 | 唐建蓉   作者:唐建蓉  書名:重生空間之少將仙妻  更新時間:2024-01-22
 
第74章把江懷玉從大學校園趕走(九)

一開始,王一心還覺得這個姑娘長得那么漂亮,而且,眼神清澈,自己會不會弄錯了。

這樣毀掉一個漂亮姑娘,心中總有些感覺有些不忍心。

但聽到江懷玉說的那些“被欺壓”的事,他的心中憤怒起來,漸漸就覺得她很可惡,就是傳說中的蛇蝎美人。

他一點也不覺得自己有做錯,毀掉她,不僅僅是討好心上人,而且,還是為了伸張正義。于是,便開始將眾人的思維引導向搜身上來。

“對,搜她的身!”

“搜她的身!”

開始還只是一兩個喊,最后,這門口圍觀的所有學生都喊了起來:

“搜身!”

“搜身!”

“搜身!”

“搜身!”

……

萌玉看戲看到這里,終于開口了:

“你們有誰看到我偷她的東西嗎?”

她的聲音雖然不高,還很好聽,卻壓過所有的聲音,眾人整齊叫著搜身的聲音也被壓了下來。

所有同學都閉了嘴,面面相覷:是啊,這個江同學的妹妹說的不錯,他們誰都沒有看到她偷江同學的東西。而且,還有人看到,這個女孩的確是被從后面過來的江懷玉給撞到的。

最后,所有人都看向王一心。因為,最先開始,就是他說這個女孩偷了江同學的玉墜的。

王一心說:“剛才你撞了我們,你最有嫌疑。”

萌玉看著這個被當槍使的少年:“說我撞了你們,也是你們自己說的。而實際上,剛才我走在前面,你們走在后面,我怎么撞你們?明明是你們見到我,從后面撞了我。

而且,就算我撞了你們,沒有人看到我偷東西,也只能說我有嫌疑。但就算我有嫌疑,你們誰有資格搜我的身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7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并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

難道,你們誰想知法犯法嗎?”

是的,就算被搜出他們的東西在自己的口袋里,她也有辦法證明那是他們栽臟給她的。

因為,這兩人太心急了,就這么急著給她栽臟,而且,還是兩人一起栽臟,太著意了,這馬腳就容易露出來的。

她難道就不知道,她沒有準備,沒有底氣,怎么就敢一個人到大學里來?

眾人再次面面相覷,因為,按照憲法,這里所有人都沒有資格搜她的身。

萌玉淡定地說:“只有警察才有資格搜我的身,所以,報警吧!警察來了,我才會接受搜身。”

眾人都有一種奇怪的感覺,怎么這些捉賊的人都沒有人說要報警,而這個被懷疑是賊的人犯卻說要報警?難道,她不怕報警?

聽說要報警,不知為何,江懷玉卻有點驚慌起來。

她有種感覺,只要報了警,事情就會朝著不利她的方向發展。

“不能報警!”她喊道。

見眾人都奇怪地看向她,她連忙說道:“她是我的妹妹,我剛才說了,我是她的媽媽養大的,我不能把自己的妹妹送進牢里去。否則,我會覺得對不起養父母養大我的恩情。”

這,活脫脫是一個關心妹妹,就連受了妹妹欺負,也不忍心懲罰妹妹的好姐姐形象啊!

眾人看江懷玉的眼神都變得不同起來,這個江同學對妹妹實在是太好了。

而看向江萌玉時,更是毫不掩飾的厭惡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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