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小花農  第七百二十四章 墨玉

類別: 現代言情 | 都市異能 | 都市小花農 | 子曰與詩云   作者:子曰與詩云  書名:都市小花農  更新時間:2018-11-17
 
洛桐好歹和盛棲梧在一起這么久,別人說話什么意思她還是能夠明白的,當下洛桐笑道:“曹總,您放心,我就是借過來看看,絕對不奪人所愛。”

聽著這話,老曹這才放心。他扣扣索索地從隨身帶的皮包里拿出來一段用細棉布包好的籽料。在打開細棉布后,一塊色澤瑩白,表面帶著點點灑金的籽料出現在眾人的面前。

洛桐接過來,托在掌心細細地打量著。觸手溫潤是絕對不用說的,這感覺比早上她買的那些籽料的品質還要再好上一些。

籽料也是分三六九等的,如果說早上的算是精品的籽料的話,那么這一塊無疑就是精品籽料中的上品了。但是洛桐總覺得,這塊瑩白色的籽料是比不上她剛剛撿的那塊黑石頭的。

坦白說,如果今天她沒有見到那塊黑石頭,她是怎么著不計任何代價也要從老曹手中摳出來這塊籽料的。

可是已經擁有了極品,這精品的還會再看得上眼嗎?洛桐的眼光無意中就被養高了。

欣賞完這塊籽料,洛桐還給了依依不舍看著她的老曹,見到洛桐確實沒有想買的意思,老曹是大大地松了口氣。

別人沒有要買的意思吧,按理說他應該覺得省了好多事情,可是老曹偏偏不按常理出牌。他此刻的想法就是,我這么好的籽料你居然不問我價格?

他又是個藏不住話的人,將籽料放好了還是有點忍不住。他看了眼洛桐:“小洛,你當真沒有要買這籽料的意思?”

洛桐奇怪,“您剛剛不是說不賣的嗎?難道說您現在改主意了?”

要是老曹愿意出手,她也是不嫌多的,關鍵是這東西買著升值啊,自己用不上可以留著做傳家寶啊!這么一想,洛桐看著老曹的眼神就像是狗狗見到了肉骨頭一樣。

見著洛桐這個眼神,老曹就后悔了。他打著哈哈:“這個嘛……我們再說再說啊……”

洛桐一聽就知道沒戲了,他有些失望地垮下肩膀,還真的以為老曹要割愛來著,轉念洛桐又高興了,老曹愿意出手那是錦上添花,不愿意出手也沒有關系。

左右她已經有了黑石頭了,要不是現在人多,洛桐都恨不得將那塊黑石頭捧在手心里細細把玩了。

籽料也看好了,除了老曹,老成幾人也各有收獲,只是都比不上老曹而已。出來的事情解決了,幾人就打道回府了。

在酒店門口揮別,洛桐幾人回了客房,在盛棲梧關門的時候,常征一個箭步躥了進來。“二哥,你今天下午肯定是有收獲,快說說是很什么?”

盛棲梧看著常征猴急的模樣,沒好氣道:“稍等下,桐桐會拿給你看的。”

這話一說,常征就明白,絕對是洛桐有了收獲,他現在對洛桐這出門就撿到寶非常羨慕,這次又該撿到什么?

洛桐將背包放好,從背包的夾層里掏出來一塊圓溜溜的黑石頭,也就她的半個巴掌大小。石頭是通體全黑,從外觀上一點也看不出來有什么特別的。

看洛桐那小心翼翼地模樣,常征也不自覺地嚴肅起來。他托起那塊黑石頭,仔細地摩挲著,但是什么都沒有摸得出來。

盛棲梧看他一臉懵逼,將早上買的那些籽料翻了出來:“你這樣子摸當然摸不出個名堂,和這些對比下就知道差距在哪里了。”

常征依言托著兩塊籽料把玩了許久,良久才遲疑道:“好像這黑色的摸上去更像是凍結起來的油脂一樣,手感更好一點?”

“就是這黑色的摸上去更舒服,我們下午顧及到人多眼雜的,也沒有好細看,就準備回來好好看看的。”

洛桐也插話了,她托著下巴:“我記得之前老曹他們說這玉龍喀什河是盛產白玉的,怎么這里還有黑色的籽料?這也太奇怪了!”

盛棲梧拋了拋一邊的鵝卵石,“這大千世界無奇不有,也沒有人說過這玉龍喀什河里不產墨玉啊?也許它變異了?”

洛桐被他逗笑:“變異,虧你想得出來。”

“不過就算它不是墨玉,我也喜歡它,它的手感非常好,我打算回去后用一個小網兜將它兜起來掛在手腕上。”

“不將它制成平安扣了?”

盛棲梧笑瞇瞇地看著她,洛桐搖頭:“它現在這樣就非常美了,再去將它制成其它的東西,就破壞了它原本的韻味了。我只是看它的石皮黑乎乎的,也不知道這最外面的這一層能不能磨掉,也不知道里面是什么樣子?”

常征一直捧著手機,忽然叫道:“我根據你這個黑石頭的表現,查了查資料,覺得這個應該屬于墨玉了。”

盛棲梧和洛桐齊齊看了過去,常征捧著手機照本宣科:“墨玉,古時候又稱為碧玉或者綠玉,這種玉石呈綠色,風化后外表漆黑,油光放亮,倘若墨玉。”

“你覺得這個和你的這塊小黑石頭是不是挺像的?”

常征讀完了看看對面的兩人,繼續念:“碧玉礦物成分與和田玉相同,化學成分也很相近,屬軟玉。但其成因與超基性巖有關,與和田玉不同。”

“這么看下來,估計這就不是和田玉了。”常征遺憾地咂咂嘴,還以為這也是和田玉的一種呢。

洛桐很淡定:“不管它是不是和田玉,既然撿到了就是我的,就算它是一塊普普通通的鵝卵石,我也是很喜歡它的,不會因為它價值的變化而不喜歡它。”

盛棲梧笑笑,對洛桐的話深有同感,你喜歡一樣東西,肯定是因為你先發現了它的美好,所以才會喜歡,而不是因為你知道了它的價值后才去喜歡的。

同理可證,感情的事情也是這樣。你喜歡一個人,肯定是因為你看到了她身上的閃光點,而不是因為她外在的附加價值才去喜歡她。

常征捧著手機,不去看對面膩歪的兩人,“二哥,咱們出來的任務算是完成了,接下來的時間去哪兒玩啊?這才出來了兩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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