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開商隊,格雷找了一處酒館,訂了一間高檔房間,便呼呼大睡。
連續幾天睡帳篷,真心讓他有點不適應,而且因為在野外的原因,不敢睡得太沉,睡眠質量可以說是很差。
現在他的當務之急是需要好好地補上一覺,至于如何從奧卡城前往那處遺跡,睡醒之后再考慮。
直到第二天早晨,他才神清氣爽地醒了過來。
醒來之后,在房間的修煉室中,結束上午的修煉,肚子已經餓得咕咕叫,他走出房間,來到樓下的餐廳。
這個時間點,餐廳中不少人在用餐,穿著不一,有身穿絲綢衣服富商打扮的,也有身穿皮甲傭兵打扮的……都是住在這處旅館的人。
格雷的到來,立即引起了這些人的注意,有些人望向格雷的目光帶著好奇,有些人望向格雷的目光則是帶著謹慎與小心。
格雷身上的穿著,檔次不低,沒有幾個金幣置辦不下來,而且樣式頗為地偏向貴族風,很明顯這是一位貴族少爺。
只是令他們奇怪的是,眼前這位貴族少爺身邊居然沒有跟隨有仆人護衛,而是獨自一人。
“這位少爺,請問想要吃些什么?”
一位酒館店員上前,恭敬遞上菜單,客氣詢問道。
格雷接過菜單看去,上面的菜式不少,但什么東西好吃,可不是光憑名字便能夠判斷出來的,畢竟他之前從未聽說過這些名字。
他挑了挑眉,詢問道。
“你們酒館最好吃的是什么?”
“我們旅館的菜式都很好吃,要說最好吃的,當屬豌豆燉羊羔,少爺要來一份嗎?”
酒館店員下意識舔了舔嘴唇說道。
一說到豌豆燉羊羔,他便不由回想起豌豆燉羊羔的味道來。
他曾經有幸吃到過一次,脆脆的豌豆,濃郁的湯汁,嫩嫩的羊羔肉,那味道,即便到現在,仍舊難以忘記。
好吃是肯定的,他敢肯定,哪怕是眼前這位少爺,吃了之后,也絕對會贊不絕口。
當然,這東西好吃是好吃,價格也是極貴,一份便足足要20銅幣,不過他相信眼前這位少爺,絕不是吃不起的人,在酒館當中當店員這么久,他這點眼力還是有的。
“那給我來四份吧!”
格雷點了點頭道。
“好的。”
酒館店員臉上頓時綻放笑容,連價格都不詢問便直接點餐,看來自己猜測的不錯,眼前的少爺果然是一位有錢人。
不過下一刻,他卻是忽然間愣住了,忙望向格雷確認道。
“這位少爺,是四份吧?”
“對,我要四份。”
“好的,請稍等!”
酒館店員疑惑的看了一眼格雷,微微一鞠躬離去,心中卻是猜測格雷是不是還有同伴沒來。
很快,四份豌豆燉羊羔便端上了餐桌,早已餓得肚子咕咕叫的格雷,拿起刀叉,開始吃了起來。
羊羔肉的確很嫩,湯汁的味道也極為的濃郁,豌豆放下的時間也恰到好處,吃的時候剛好有一種脆脆的感覺。
當然,也僅此而已。
格雷在弗格斯家族的時候,享受的都是廚藝非凡的廚師長精心烹制的食物,而且一個月菜式不重復。
嘴早就被養刁了,所以這在酒館店員,看來十分好吃的東西,在格雷眼中也就那樣。
很快,他便已經消滅了一份,而后推開盤子伸手將旁邊的另外一份端到了自己面前。
“他要吃第二份?”
格雷的衣著打扮本就很引人注意,再加上明明一個人卻點了四份餐在桌上,所以早就有人目光望向他這邊。
原本他們以為格雷還有同伴,但是直到格雷用餐許久,仍舊沒有同伴到來,他們基本確定了格雷只是一人。
豌豆燉嫩羊羔的分量頗足,正常情況下,哪怕是一個成年人吃,也已經足夠,那對方一人為什么要點四份餐?
他們都不由猜測著格雷這樣做的用意,最后得出的自認為能夠接受的結論是,這位貴族少爺錢多的用不完,喜歡吃一份丟三份。
所以當格雷準備吃第二份的時候,這些人眼中的神色,不由微微帶上了驚訝,這位少爺的食量挺不錯的嘛,居然能夠將一份吃完,吃第二份。
“第三份了?!”
“第四份了?!”
不過,隨著格雷開始吃第三份、第四份,這些人眼中的驚訝,慢慢的變成驚愕。
“這個少爺……好大的食量?”
“這吃的……也太多了吧?”
“這是貪吃怪……附身了吧?”
如果他們面前的是一個體型魁梧的男子,他們說不定還能夠勉強接受。
但格雷是那種偏向于瘦削精悍的類型,明顯跟魁梧不沾邊,這就太過令人驚訝了。
當然,心中雖然驚訝,這些人也并沒有出聲譏諷格雷,開什么玩笑,格雷身上的穿著明顯非富即貴,顯然不是他們能夠得罪的。
這些人投來的異樣目光,格雷自然是察覺到了,不過這些人并沒有出聲諷刺,他也就懶得理睬了。
事實上,跟隨商隊的這十多天里,他早已對這種目光見怪不怪了。
吃過早餐,回到旅館房間,格雷拿出奧卡侯爵領的地圖與那處遺跡的地圖,攤開在桌上,開始考慮接下來的行程。
“遺跡位于碧海森林的這個位置,從地圖上看,最靠近遺跡的地方是這……”
將兩張地圖對比,他很快便找到了奧卡侯爵領地內最靠近“帝國遺跡”的地方。
這是一個叫做青蘿鎮的小鎮,從地理位置上判斷,這個小鎮是最靠近碧海森林當中的那處帝國遺跡的地方。
“要前往青蘿鎮大概要三四天,要怎么前往呢?”
格雷不由考慮起怎樣前往這處叫做青蘿鎮的地方。
格雷第一個想到的是搭乘向那個方向的商隊,畢竟這是最省事的方法,不過最終他還是搖了搖頭。
這十幾天搭乘商隊,雖然的確省了不少的事,但也讓他看到了搭乘商隊的不好之處。
首先是與商隊同行,很難能夠找到合適的修煉地方,畢竟既不能讓商隊的人看到,又不能距離商隊太遠,這樣的地方并不好找。
其次,也是格雷最不能忍受的一點,既然是商隊,必然會拉有很多的貨物,致使他們的行進速度極為緩慢,比如這一次,原本七八天的行程,卻足足用了十多天才到達。
怕遇到強盜,沒有實力自保的人,跟商隊同行的確是最好的方法,畢竟商隊人多,更是有護衛保護,但格雷顯然是不懼一般強盜的,所以沒有必要與商隊同行。
“不搭乘商隊,那么只能騎馬前往了。”
“至于晚上住宿的話,盡量尋找旅館居住,實在不行的話,就嘗試借宿在村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