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草之精秀者為英,獸之特群者為雄,兩者兼可藐視一切、傲視群雄。
此為英雄。
為人所不敢為,當人所不敢當,能力挽狂瀾于即倒,扶大廈于將傾,可為相,可為將,存于長世。
此為大英雄。
精忠報國,無怨無悔,馬革裹尸,視死如歸;生可定八方,死亦震群魅,一桿戰旗挑起勇士魂,一縷風沙雕盡雄中雄。
黃沙萬里地,孤煙直深處,可見——是為國之大英雄!
卡哈爾曼烈士陵園。
這是一個不存在地圖上,不存在導航上,位于西北茫茫戈壁最深處的陵園。
望不到頭的戈壁灘,觸不到頂的天空,還有那西北特有的干燥凜風,以及寸草不生的黃,讓陵園顯得孤獨到要被世界遺忘。
“一杯敬蒼天,一杯敬黃土,再敬我等魂歸祖國再無犧牲——”
陵園中,一個虎背熊腰的中年男人高高舉起白酒,面對新的老的一共42個墳頭發出嘶啞的聲音。
他往地上傾灑半瓶,然后仰頭灌下剩下的半瓶,閉上那雙充滿痛苦的雙眼。
因為喝的急,白酒從他的嘴角流淌出來,而隨著白酒的流淌,閉上的眼睛里也流淌出滾滾熱淚。
“咿呀——”
嬰兒的咿呀聲突然響起,讓這座孤獨的烈士陵園突然升出一抹迥然不同的氣息。
中年男人的胸口掛著一個布袋,里面是一個小小的嬰孩,坐在里面露著,用流著口水的小嘴咬著手指頭,瞪著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向上瞅著,天真無邪。
迥然不同的氣息就是嬰孩身上傳出的,在尸體存放的地方,他代表的就是生命的希望與延續。
“啊!——”中年男人突然發出痛苦的叫聲,眼淚滾滾而落,重重跪在地上。
這是心生絕望,這是撕心裂肺,這是一個男人的崩潰!
陵園門口停著一輛滿身風塵的越野車,兩名中校軍官筆挺的站在那里,看著里面嚎哭不已的中年男人。
他們的眼睛泛紅,早已濕潤。
“我從沒見過參謀長現在的樣子……”一名軍官用哽咽的聲音說道。
“也是人,參謀長也有七情六欲,哪怕他是國之大英雄!”
“英雄……我們都想成為英雄,卻不是誰都能擁有英雄的脊梁,去承受無窮無盡的犧牲。”
陵園里帶著嬰孩崩潰嚎哭的中年男人名叫葛獻之,一個從少年一路傳奇走向男人巔峰的職業軍人。
二十歲的時候,葛獻之就已是英雄;三十歲的時候,葛獻之就已是大英雄;三十五歲的時候,葛獻之就是所有人嘴中的國之英雄。
英雄不落淚,英雄淚滿襟。
“咿呀?……”
嬰孩再發出聲音,伸出胖乎乎的小手摸著葛獻之粗糙的臉頰,沾了滿手的淚水。
小家伙咧嘴,把沾了淚水的手指放在嘴里拼命吮吸,小嘴一癟,跟著哭起來。
“哇哇哇……哇哇哇……”
父親在哭,兒子也在哭,似乎這小小的孩子也能感受到父親眼淚中的那份痛不欲生。
風變大了,孩子哭累了,趴在父親寬闊的胸口上睡著。
葛獻之慢慢的站起來,掃了一眼四十二個墳頭,伸出有力的左手護著胸前的嬰孩,轉身向陵園外走去。
“參謀長!”兩名中校軍官立刻上前。
他們看葛獻之的眼睛里充滿了崇拜的炙熱,因為面前的是一名真正的英雄,活著的英雄,唯一活下來的。
“我的事辦……”話剛說一半,葛獻之的臉色變得潮紅,右手狠狠壓住左胸口發出劇烈的咳嗽:“咳咳咳……咳咳咳咳……”
他用力扭過頭,身體跟著猛烈顫抖,殷紅的血沫噴出落在地上,染的黃色沙地星星點點。
“參謀長,您的傷……”
葛獻之伸出粗糙的大手重重抹了一把嘴,又輕輕撫摸了一下襁褓的嬰兒,沖兩名軍官搖搖頭。
“我的事辦完了,該走了。”
“是的,該走了,軍區所有人都在等著您,等著參加您的授銜儀式。”
中校軍官眼中的敬意更濃,他不知道眼前的這個男人到底是怎么做到的,能在和平時期三十五歲的年齡,以上校軍銜成為少將軍銜才匹配的軍區參謀長職務。
這是一個男人走向巔峰的標志,可以讓任何野性的雄性生物、任何不可一世的桀驁之徒、任何囂張跋扈的狂梟巨擎不得不臣服的存在。
打破常規,成為將軍只是時間的問題,或者說一個將軍的位置已經為葛獻之預留。
“這座陵園的名字叫卡哈爾曼,意思是英雄。”葛獻之雪指著背后的陵園說道:“每一座墳墓一個。”
兩名軍官面色嚴肅,站的筆挺筆挺,他們清楚這座陵園所代表的含義。
“但所有的墳都是空的,你們知道嗎?”
空的?
兩名軍官愣住了。
“萬劫不復,死而無墓,這里呀……只是放著一個念想而已,放一塊能燒紙錢的地方罷了,讓他們不是那么孤獨!”葛獻之的眼睛里再度浮現痛苦,自嘲的說道:“參謀長?我不做,我不敢踏著兄弟的尸體享受榮耀。我是葛獻之,不是英雄,我從哪兒來回哪兒去。”
“可是……”
“咳咳咳……咳咳咳咳……”葛獻之又發出劇烈的咳嗽,帶出無數的血沫。
他低頭凝視胸前的嬰兒,臉上在笑,眼睛里充滿無奈,但嘴角的線條又是剛硬無比,透出苦澀的責任感。
兩輛越野車從遠處急駛而來,這是領導專門來接他回去,參加授銜晉職儀式。
葛獻之抬起頭凝視,甚至都能看到老領導從車窗向他用力揮手。
“槍。”
軍官怔了一下,立刻從車里拿出一把步槍遞過來,他知道這是進入這個陵園掃墓的最后程序,以槍聲向安息的英魂致敬。
接過步槍,葛獻之輕輕撫摸一下,而后猛然端槍,向七百米外快速移動的越野車射擊。
“砰!”
槍聲響起,一輛越野車的前輪胎被打爆,一頭扎進沙堆里。
與此同時,葛獻之的第二槍響起,打爆另一輛越野車的后輪胎,讓其瞬間失衡,扎進沙坑里。
兩名中校軍官看呆了,不僅僅因為眼前的男人向越野車開槍,更是因為他竟然在七百米的距離上以一支普通的步槍,完成對時速達到八十邁的輪胎實施精準狙擊!
這得需要多么強悍的計算能力,得需要多么精準的掌控能力呀!
要知道,普通的步槍在四百米距離上就已經無法做到精準,葛獻之這是把步槍當成狙擊步槍來用,而且使用的還是機械瞄準具。
七百米外,越野車上的老領導跳下來,焦灼的叫著葛獻之的名字,向他跑來。
葛獻之恍若未聞,他把槍扔給中校軍官,直接開車離去,把所有的扔下,把所有的老領導扔下,把他傳奇的一生扔下。
后視鏡里,位高權重的老領導追車,高聲呼喊,竭盡全力要挽留住他,可惜一切都是徒勞。
“咳咳咳……”葛獻之再發出咳嗽聲,略微平穩之后自語道:“已廢,我們屬于男人的責任已盡完,接下來……讓我盡好人父的責任吧。”
從哪兒回哪兒去,葛獻之永遠離去。
風起,沙漫。
一桿戰旗挑起勇士魂,一縷風沙雕盡雄中雄。
黃沙萬里地,孤煙直深處,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