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上帝。”李維斯深吸了一口氣,依然有些不敢相信。
一行人進入了樓下的商務套房,繼續詳談。
郭義一個人在房間里,酒店的總統套房在最頂樓,不僅擁有一個偌大的房間,而且還擁有一個超級大的露臺,露臺上有一個很大的露天泳池。站在泳池邊緣,便能夠俯視著偌大的拉巴特,燈火輝煌,不過繁華的地方僅限市中心而已。再往遠處眼神,那燈光如同顏色漸變一樣逐漸的褪色。
李曉這丫頭對自己的情感,郭義很明白。從自己離開狼牙特戰隊的那一天開始,郭義心里就跟一面鏡子似得。郭義離開狼牙特戰隊的那天,李曉沒有來送自己。她聲稱自己不舒服。事后莊畢告訴自己,李曉在房間里哭得稀里嘩啦的。
人終究是有感情的動物。
哪怕是強大的修仙者,同樣也是有感情的動物。李曉對自己的情感,自己不能回報。但是在她生命遭受威脅的時候,自己絕對不能不管不問。
轟隆!
一波氣浪瞬間朝著周圍狂涌而去。
強大的神識宛若巨大而渾厚的浪濤一樣朝著四面八方擴散。大量的信息又好像狂風巨浪一般涌入了郭義的大腦之中。以強大的神識作為偵查的手段,以華盛頓酒店為中心,朝著四周擴散。
酒店內每一個角落都以三維的情形展現在郭義的腦海中,郭義看到樓下李維斯和王林等人在興奮的交談,關于這個摩洛哥跨海大橋的詳細狀況。這個項目是中方援助一半,摩洛哥政府出資一半,由王林方面承接,并且進行設計和修建。
酒店樓下,一對白人男女正在玩一個很刺激的。女子渾身一絲不掛,脖子上套這一個狗鏈子,跪趴在地面上。男人手里拽著鏈子,牽著她。男子半躺在沙發上,女子正如一條狗一般跪在他身前各種伺候。
酒店里,各色人都有。五樓房間有一個男人正在看小電影,六樓有一個女人正因為離婚的事情哭哭啼啼……
酒店的停車場,一個保安正和一個女服務員在車子里嘿咻。
場面十分的激烈。
李曉身上沒有自己留下的任何印記,所以,郭義只能憑借自己對她身上氣味的記憶去搜尋。這樣相對來說比較困難。如果李曉身上有自己送的玉符或者其他東西,搜尋起來就簡單多了。一旦自己的神識與玉符相觸,立刻就會有劇烈的反饋。可是,就目前的搜尋來說,郭義必須憑借自己強大的大腦來過濾那些無關緊要的信息。
這是一次試探!
一公里!
五公里!
十公里!
如果在化神期之前,郭義的神識必然無法達到這般地步。憑借對一個人身上的氣味進行尋找。即便是那些擁有強大神識的仙人恐怕也不會這般輕易的去嘗試。因為對神識的損耗極大。
但是,郭義不想讓李曉身處險境太久。先前是不知道,自從知道了之后,郭義就沒有一分鐘能夠合眼。他想要第一時間找到李曉的所在之地,并且把她救出來。
神識消耗很大。
若非因為郭義已經踏入了分神期,恐怕早已經倒下去了。
即便如此,他依然在咬牙堅持,他的神識不斷的朝著四周擴散。擴大一公里,對于一個大修士的精神力都是一種極大的挑戰。如果李曉身上有自己的玉符,郭義的神識能夠在最短的時間內擴散到一百公里,甚至更遠的距離。
但是,一個小時過去了。
郭義的神識依然還在方圓五十公里的范圍之內搜尋。
分神期,神識可以瞬間波及一千公里。但是,現在郭義卻依然還在五十公里范圍內搜尋。要知道,憑借一個人身上的氣味去搜尋不確定的人是有何其艱難?
如果李曉身上有郭義的玉符,就好像在一千個人里面,九百九十九個人都是穿著白色衣服,而僅有一個人穿黑色衣服。讓你從這一千人里面找到那個穿白衣服的人,一眼就能尋找到。
可是李曉身上并沒有郭義的玉符,就好像一千個人都穿著白色衣服,然后告訴你要找的人屁股上有一個紅色的痣。尋找起來肯定要比那個人穿黑衣服要艱難的多。
郭義正陷入這樣的困境之中。
而且,神識的消耗格外巨大,需要在這個范圍之內瘋狂的對比信息。
一個小時!
兩個小時!
一晃五個小時過去。郭義渾身汗水濕漉漉的,額頭上豆大的汗水不斷的往下滴落。搜尋是一個異常艱難的過程。尤其是憑借著一個人身上的氣味去尋找一個人,這便更加需要強大的實力和耐心。
郭義擁有強大的實力,擁有莫大的耐心。
但是經過五個小時的掙扎和努力,卻依然沒有找到李曉。
人都有極限,哪怕強大如仙人的存在也有自己的極限。
轟隆!
郭義筆挺的倒了下去,仿佛一根木頭樁子被風吹倒了一般。
郭義的極限到了,他堅持到最后一刻也沒有放棄,因為他知道他不能放棄,多一分鐘找到李曉,就能夠提前一分鐘讓李曉脫離魔窟。誰也不知道李曉在里面會遭受什么樣的非人待遇。
沉睡。
是人類恢復精神力最好的辦法,郭義陷入了深深的沉睡之中。一直到摩洛哥時間第二天的早上的十點。郭義才睜開了眼睛,整個過程也僅僅只睡了幾個小時而已。但是,緊緊只是這幾個小時的時間,卻給郭義的精神力帶來了一個極大的恢復。不僅恢復了,因為郭義對精神力的極大消耗,竟然讓他的精神力突破了當前的瓶頸,達到了一個新的高度。
“這算是因禍得福嗎?”郭義苦笑。
咚咚咚!
此時,一陣敲門的聲音傳來。
打開門,王林和李維斯立于門口。
“郭大師,昨天晚上休息的可還好?”王林恭敬的問道。
“哦,還好!”郭義點頭。
“對了,早餐我們已經準備好了。”王林笑問道:“大師打算在房間用餐,還是跟我們一起去餐廳用餐?”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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