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酆都大帝!”陳一凡看著小女鬼回答道。
“這群鬼……我親審!”陳一凡看向幾個鬼差道。
但凡鬼魂入地府,當由判官斷決生前功過,隨后以此為依據,該發往地獄的發往地獄,該投胎的投胎,該排隊的排隊。
少有案情復雜難明者,提與閻王審。
倒還從未聽說過,酆都大帝親審的。
不過,作為地府老大,陳一凡說他要審,倒也沒人能攔著。
“是!”幾個鬼差恭敬的應道,隨即帶著已經抓捕完并清點好的一眾厲鬼從通道返回地府。
敖泠鳶和黃琰也無法插手,敖泠鳶此時已經走向倒在草叢中的陶昕茹,將其扶起,走向前院。
“我來吧!”陳一凡似乎察覺氣氛有些不對,走了過去,伸出手道。
敖泠鳶仍舊是那樣盈盈一笑,只是眼中好像沒有什么情感的色彩,脆聲道:“不必了,陶小姐畢竟是女孩子,妾身比較方便!”
陳一凡有些頭疼:“都什么年代了,你這是什么稱呼?”
“帝君這是怪罪妾身?”
“不是……”
陳一凡剛答話,敖泠鳶已經扶著陶昕茹走遠了。
陳一凡神色郁悶,只好走向陶逸然也黃琰,不由感慨:“女孩子真是莫名其妙的生物!”
黃琰不敢答話,只是扶起陶逸然,陳一凡看著敖泠鳶的背影感嘆兩聲,也回過神,幫黃琰一起架著陶逸然回了大堂,將他們放在椅子上。
“你們先照看著他倆,應該無事,我還得去看看。”
“是,帝君!”敖泠鳶和黃琰齊聲道,兩人甚至各自行了一禮。
陳一凡更頭疼了,看向敖泠鳶,總感覺她忽然變得有些怪怪的了。
但他偏還找不出什么毛病,想出聲讓她恢復正常一點吧,又怕她又說自己怪罪她,也只好作罷,只是看了她一眼,轉身抬腳,一腳入地府。
“哼!”陳一凡走后,敖泠鳶咬了咬唇,憤憤的看著陳一凡消失的地方。
還說什么不近女色,只是轉了個世而已,莫非習性全然變了?
隨便見著個小女鬼也急吼吼的跑去,那今后還不知有多風流成性呢!
敖泠鳶沒有發現,原本做著很好的打算,成為一個得體大度,從容自得的酆都帝后的自己,不知不覺,卻是如同自己不屑的女子一般,亂吃飛醋起來。
所謂,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大抵如是吧?
陳一凡對此也是時而遲鈍,時而機敏,誰叫他這輩子還是個未經情愛的小處男呢?沒有經驗嘛!
話說回來,按敖泠鳶所聽聞,若前世不近女色,那說不定前世也是個老處男!
陳一凡當然不會去在意這些,此時已然入了地府,坐上自己的寶座,周圍仆從如云,閻王、判官隨行,猙獰鬼王開路,好大陣仗。
陳一凡也是有些懵逼的,他沒想到會搞出這么大的陣仗,自己不就是想親自審一審這鬼宅里那些惡鬼么?
既然閻王們都已經搞出這等陣仗,陳一凡也只能默默的站在自己的位置,跟著走罷了。
到了大殿,陳一凡高坐上方寶座,左右各有一個威武不凡、神態猙獰的鬼王持兵器站崗。
六個得空的閻王分坐殿下左右兩旁,判官無座只得侍立其后,其他地府官員一個個拘謹恭敬的按職位站在兩旁。
“咕嚕!”陳一凡咽了咽口水,瞥了一眼左右的鬼王,又瞥了瞥殿下的閻王、鬼官們,抬手擦了擦汗。
媽媽咪呀!我想回家!我特么不想審鬼了還不成嗎?
一時承諾爽,全家……呸!
“帶上來!”被閻王們盯了半天,陳一凡這才想起自己該干什么,下令道。
“是!”
不一會兒,方才被抓來的幾十只厲鬼紛紛被送了上來,在殿中跪成一排。
陳一凡一一看去,從七八十歲的老人,到五六歲的小孩兒,這一家子,真是整整齊齊……
陳一凡看了下方這群厲鬼旁邊的一個鬼差一眼,鬼差拿出已經整理好的卷宗,開始從前排第一個起,念起他們生前所行善事,所犯惡行。
正常情況,是判官依照地府鐵律,對其生前所為做出判決,為惡,則判入對應惡行的地獄受罰,為善,多是判于地府等候或是立即投胎。
善行功德更多,亦或升仙,填補天庭空缺。
不過,就常人一生能行的這些善事來看,也當不了多大的仙官。
大抵是一些山神、河伯、土地一類。
鬼差最先念的,是這戚家家主,一個五六十歲老頭子模樣的老鬼,穿著一身綢緞團花的衣服,頗有書香氣質。
從老頭兒幼年時捉蟲捕蟬的小惡,到接任家主后,善待長工短工的小善,一件不漏,都從鬼差嘴里說了出來,即使這些事已經相隔上百年!
可能他自己都已經忘記,但地府沒有忘記,做過的事,便是因,終將得其果。
念完,陳一凡讓判官評判此人功過善惡,判官略思索,恭敬的拱手回稟。
“啟稟帝君,此人為小惡,因其為獲得利益而撒謊騙取兄弟、妻子,當入拔舌地獄服刑60年!”
“但……”說罷,判官遲疑了一下。
“但什么?有話一次說完!”陳一凡有些不耐煩道。
“但此人生前雖是小惡,死后化作厲鬼,殘害無辜之人,按地府之律,應當投入忘川,不予投胎!”
陳一凡斟酌了一下:“話雖如此,他們之所以化作厲鬼,也有地府失職,未能及時將其引渡的原因!”
陳一凡此話一出,幾個閻王爺也不由得對視一眼,擦了擦額頭冷汗。
“屬下失職,請帝君降罪!”
閻王出列,跪了一排,看得一群戚家的厲鬼一愣一愣的,心里也是一跳一跳的。
啥情況啊?他們不就是……不就是殘害了幾個凡人嗎?咋還讓酆都大帝親審了呢?
判官見狀,眼珠一轉,也是說道:“雖然地府律令如此,但戚家生前也是受人迫害致死,因而怨氣沖天,按理,這罪孽應當是屬于迫害之人的,當提迫害之人代為受罰!”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