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寸匕”,乃時下量取藥末及藥湯的器具。其狀如刀匕,大小為一寸正方,故名(一方寸匕,約等于2.74毫升,可盛金石藥末約2g,草木藥末約1g)。
琉璃器皿,乃新出之物。禮法皆未設限。薊王用于日常家用,無可指摘。
皇后玉手盛來,劉備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
見陪坐在旁的眾妃,皆伏地不起。皇后姿容甚盛,笑容未減。劉備心中微嘆,唯有探身相接。且唯有與皇后四目相對,斷不敢分心斜視。
半匕(匙)溫湯入腹。劉備正欲仰臥,不料何后故技重施,含藥入口,再吐出半匕。
此次還微微前傾,伸展玉臂,送藥到劉備唇邊。
劉備垂目飲下。
云鬢花顏,活色生香。
如此連飲三(半)匕,劉備忍不住嘆道:“皇后本不必如此。那晚,獨上霞樓,臣已遍觀春色。茵草萋萋,藹藹芳菲;含苞待放,嬌艷欲滴。臣,見微知萌,記憶猶新。”
一席話,聽得何后面紅耳赤,渾身猶如火燒。不由得口舌生津,香汗微漬。床榻之間,咫尺之遙,俊男艷婦,一時暗香浮動。
“既如此,薊王又因何不肯近身?”何后言辭露骨,媚態橫生。
薊王答曰:“少時母親諄諄教誨:不下倍上,臣不殺君,賤不逾貴,少不凌長,遠不間親,新不間舊,小不加大……”
“淫不破義。”何后脫口而出。
“凡此八者,禮之經也。”劉備言盡于此。
“薊王一世人杰。天下有此等人物,真乃炎漢之福佑也。”何后心悅誠服。這便盡收媚態,用心侍奉薊王服藥。
須臾,又聽薊王言道:“皇后,無需次次嘗藥。”
“禮不可廢。”皇后口出金句。
“如此,便是將藥漬飲下,臣亦只喝了半碗。”
“薊王龍驤麟振,雄姿外露。半碗亦足夠。”皇后美眸微橫,匆匆一瞥,柔聲答曰。
“請皇后披氅。”劉備顧不得遮掩。
“無妨。一畦春光盡入眼,何必披裝徒遮攔。”皇后出口成章:“薊王心無雜念,又何必多此一舉。來,喝藥。”
待半碗湯藥入腹。皇后微舔紅唇,滿臉潮紅,意猶未盡。
須臾,這才披上狐嗉大氅,慵懶起身:“不用送了,皆跪著吧。”
何氏聞言,不禁委屈淚流。
“恭送皇后。”劉備仰天嘆息。
“王上既無法‘折腰’,亦無需勉強下地。”音猶在耳,芳蹤難覓。
呸,妖婦。
竇氏在心頭暗啐一口。
皇后果然有毒。
幕府中庭,一層大堂。
郭常侍“眼觀鼻,鼻觀口,口觀心”,卻在心底默默計時。一炷香不到,皇后已下樓。見妝容無改,大氅不亂。郭常侍這便暗出一口濁氣,急忙起身相迎。
陛下對皇后,外松內緊。
皇后看似進退隨心,實則處處受限。己以度人。陛下又豈能容許皇后暗行不端,私通藩王。且長秋宮處處暗藏眼線。甚至華云號行宮之內,亦潛伏有陛下細作。皇后日常一言一行,皆記錄在案。實時稟報陛下。此次出宮,亦不例外。
本只是去探望大將軍何進,奈何皇后臨時起意,又折來薊王幕府。如此明目張膽,眾目睽睽。回宮后,陛下勢必要細細詢問。郭勝雖是皇后心腹,卻也不敢有絲毫隱瞞。
且內宮傳聞,陛下曾命宮婦在皇后身上,暗點“守宮砂”。
后世《博物志》有載:如用朱砂喂養壁虎,壁虎全身會變赤。吃滿七斤朱砂后,將壁虎千搗萬杵,用以點染女子肢體,色終身不消。唯有房事后,色才消褪,是以稱其為“守宮砂”。
所謂:“點女人肢體(并非只是處女),終本不滅,有房事則滅,故號守宮”。至于藥方,是否如《博物志》所載,不得而知。然,傳聞此方乃前漢時,東方朔獻與武帝。故今漢深宮,亦藏有此方。
有何氏王妃在側,且不到一炷香時間,如何能茍且。連梳妝的時間都不夠啊。再說。以薊王之強橫,用時倍顯不足也!
“下臣等,恭送皇后。”賈詡領一眾府臣,起身相送。
“諸君留步。”何后志得意滿,從容而去。
待駛出殖貨里,入上東門御道。車輿內,何后漸漸收攏笑意。面沉如水,不喜不悲。
陛下曾言。漢宮之內,如何能容下二皇商,賤買貴賣。換言之,何后出身市井商賈,尤善利益交換。比陛下亦不逞多讓。所謂貨比三家。
為防萬一,何后需做萬全準備。
何后心中最可信賴之人,唯大將軍何進一人。然何進出身屠戶,雖有袁紹等一眾屬臣鼎力相助。奈何受自身所限,未必能成大業。正如此時納妾,智者不為也。即便大將軍集九州之力,力壓薊王,輔佐侄兒登臨帝位。卻未必能再勝深宮內宦。若真如前大將軍竇武,誅宦不成,身死族滅。那時,為保獨子皇位。何后勢必要引薊王入朝,總攝朝政。再清君側,誅盡大宦官。
于是兩頭下注,自是必然。亦是上上之選。
薊王當面,何必談錢。至于地位,薊王也早已位極人臣。于是,美色便成了何后最后的手段。且屢試不爽。
薊王越恪守臣節,何后便越發肆無忌憚。只因何后心如明鏡。薊王無論如何,也不會越雷池一步。破了她身上的守宮之跡。
既如此,還有何所患。正反美人計,但用無妨。
寢室內,見三妃暗自垂淚。劉備一聲嘆息。翻身下榻,將何氏攔腰抱起。
“夫君……”四目相對,何氏珠淚滾滾。她如何能想到,與自己相伴長大的長姐,竟如此恬不知恥。
“無妨。”劉備柔聲安慰:“夫君終歸未曾讓她占著便宜。”
何氏淚流更急。
無需多言。這便將懷中玉人,橫陳榻上……
司隸校尉府。
河南尹何苗、司隸校尉袁紹、洛陽令司馬芳,三人正襟危坐,三府會審。
事實上。內官大案,本輪不到河南尹何苗,與洛陽令司馬芳。
按我朝慣例。凡遇大案,應由掌天下刑獄之廷尉,掌糾彈百官之御史中丞,及掌監察京師七郡之司隸校尉,“三法司”共同審理。稱“三司會審”。
三司會審,自漢而始。
只因王美人,乃是永安宮赴宴后,毒發。永安宮獨立于南北二宮之外,屬離宮別苑。再加皇后親下詔令,命河南尹主持會審。故何苗無奈,唯有硬著頭皮,迎難而上。拉來審案頗有建樹的洛陽令司馬芳,并司隸校尉袁紹,協審此案。
須臾,便有洛陽縣屬吏,飛奔來報:“報,射罔之毒,出處已尋!”
“毒藏何處?”何苗拍案而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