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不管李牧做什么,都很有一種締造歷史的感覺,李牧對二十一世紀的美國沒好感,但既然來到了這個時代,又身在還沒有成為全球霸主的美國,李牧很希望做點什么,哪怕最后美國依然會稱霸全球,李牧也希望因為自己的存在,讓共和國的國際環境不至于那么艱難。
站在美國人的立場上,美國人也確實有遏制華人的理由,就像奧巴馬說的那樣,華人的人口基數實在是太大了,如果所有的華人都過上美國人一樣的生活,那對于全世界來說都是災難。
這話說的沒錯,如果華人也像美國人一樣掠奪全世界,那就算榨干全世界的血,也供養不起華人過上美國人的生活。
不過華人可以用自己的方式爭取幸福,二十一世紀美國那種“剪羊毛”手段是可恥的,總有一天美國人會玩不轉,到時候美國就會陷入困境,而華人向來習慣依靠自己,所有的華人自幼就接受教育,自己的幸福生活,要靠自己去創造,這和美國人爭取幸福的方式有著根本區別。
李牧和他的駿馬集團也正在影響著美國,就目前來說,駿馬集團影響力還是有限,僅限于斯普林菲爾德、紐約、奧克蘭等等有限的幾個城市,未來就不一樣,只要駿馬集團保持目前這樣的發展態勢,駿馬集團遲早會在美國遍地開花。
想要提高駿馬集團在普通人中的影響,緊靠賣槍是不夠的,槍這個東西是耐用品,普通人不可能天天買,所以李牧想要擴大駿馬集團在普通人中的影響力,還要另辟蹊徑。
百威啤酒就是李牧的一個嘗試,不過這個嘗試很可能要在未來才會見效,畢竟如果沒有意外的話,美國不久之后就會頒布《禁酒令》,這對于酒類行業來說無異于是滅頂之災。
格洛麗亞的《都市麗人》給李牧打開了思路,是人都離不了衣食住行,“衣”是排在第一位的,可見重要程度居于首位,李牧完全可以在“服裝”這方面大做文章。
其實提起買衣服,女人確實是愛買沒錯,但男人買的也不少,而且男人和女人不一樣,女人是經常買,但往往更注重款式,對其他方面并不太重視,所以女人的衣服一般不太貴;男人不一樣,男人雖然不常買衣服,但只要遇到合適的,就算價格貴一點,男人也會眼都不眨的買下來。
沒辦法,面子啊!
如果格洛麗亞的計劃能夠順利實施,那么李牧就可以順勢推出一系列男裝品牌,什么服裝、皮具、手表之類的,只要能用得上的,李牧都可以搗鼓個品牌出來,反正現在市場上沒有競爭對手,這種錢不賺是要遭天譴的。
在《時代周刊》工作了一段時間,格洛麗亞也算是基本上明白報社是怎么運行的了,就算格洛麗亞不明白也沒問題,泰勒·帕爾默有二十年的從業經驗,在傳媒業的資歷比薩米·拉金少不了多少,有泰勒·帕爾默從旁輔助,再加上一個不怕花錢的李牧,《都市麗人》沒有不成功的道理。
格洛麗亞還是很有想法的,確定了《都市麗人》的女性視角定位,格洛麗亞從組建團隊開始就主意人手甄別,以至于《都市麗人》的首批員工中,只有泰勒·帕爾默一個男人。
確實是女人國啊,從主編到責編,再到獨立撰稿人,全部都是女性,為了增加《都市麗人》的影響力,格洛麗亞甚至找了阿瑟夫人和格蘭特夫人為《都市麗人》背書,只要阿瑟夫人和格蘭特夫人每個月為《都市麗人》投一篇稿子,那么不管稿子是否被選用,《都市麗人》都將奉上一筆不菲的酬金。
這個做法受到阿瑟夫人和格蘭特夫人的好評,其實阿瑟夫人和格蘭特夫人都不缺錢,她們的老公一個是紐約市長,一個是總統,怎么可能缺錢哦,關鍵是這種自己賺錢的感覺,簡直令阿瑟夫人和格蘭特夫人不可自拔。
格洛麗亞動作很快,元旦當天,格洛麗亞就拿出了《都市麗人》的創刊號。
和三天出一期的《時代周刊》不同,《都市麗人》是月刊,每個月才出一期,所以出現在李牧面前的《都市麗人》挺厚的,李牧注意到《都市麗人》不惜成本的使用了銅版紙,而且里面還有不少插圖,有些甚至壓根就是照片,這讓李牧暗自乍舌。
《時代周刊》都不舍得這么搞啊,這樣一本雜志,賣到五美元以下能虧死,而賣到五美元以上,一個月能賣上個三五本就算菩薩保佑——
不對,這不是菩薩的地盤,應該是上帝保佑——
問題是上帝是男的——
好吧,那就圣母瑪利亞保佑。
拋開成本不算,《都市麗人》還是很不錯的,印刷精美,內容詳實,格洛麗亞甚至邀請了時下的著名旅行家為《都市麗人》捉刀撰文,頗具趣味性的文字和生動的照片,足夠吸引那些大門不出二門不邁的豪門貴婦的興趣。
李牧對其中一幅照片印象深刻,那是一張格洛麗亞的生活照,照片上的格洛麗亞戴著一頂牛仔帽,穿著一件米色高領毛衣,藏青色的牛仔褲腿塞在齊膝高筒皮靴內,當時的格洛麗亞正騎著她的阿道夫總督島散步,照片背景是郁郁蔥蔥的植物,高大的阿拉伯馬神峻異常,格洛麗亞更是英姿颯爽。
“這照片感覺很好——”有那么一瞬間,李牧很想找格洛麗亞把照片要過來,然后放大了再送給格洛麗亞。
“咱們的定位主要還是賣衣服嘛,既然現在衣服還沒影,那就弄張照片先去湊數,我找了半天也就這張還算看得過去——”格洛麗亞沒怎么得意,其實格洛麗亞的很多衣服都是李牧設計的,當然李牧主要是給初雪做,但初雪很少穿,所以被格洛麗亞給弄走了不少。
這年頭女人的衣服單調得很,雖然已經有了點個性的苗頭萌發,但總體上說還是傳統為主,格洛麗亞的很多諸如鉛筆褲、緊身牛仔褲之類的衣服,放在這個時代可以用大逆不道來形容,不過格洛麗亞也并不張揚,一般情況下出門總是穿上風衣,沒什么人知道風衣下面是怎樣的風景。
“你們的服裝品牌是什么?”李牧關心品牌名,生怕格洛麗亞按照西方人的習慣,把品牌名給弄成格洛麗亞或者斯諾之類的東西。
“還沒定,威爾說用巴倫就行,我還在猶豫。”格洛麗亞也不喜歡直接用名字,那也太尷尬了。
其實很多奢侈品的名字都是這么來的,比如巴寶莉,就因為創始人就叫巴寶莉,所以巴寶莉就成了品牌名,又比如普拉達,之所以叫普拉達原因和巴寶莉一樣。
這么看起來叫“巴倫”也不錯,不過考慮到“巴倫”這個詞的真正含義,用作男裝品牌還可以,用在女裝上實在是不倫不類。
“巴倫”在英語中的意思是“勇敢的戰士”,或者是“男爵”,不管是哪個釋義,都和女人沒關系。
“不如叫美杜莎,你感覺怎么樣?”李牧有心搞笑,并沒有多上心。
其實“美杜莎”也不錯啊,范思哲的標志就是美杜莎,美杜莎在希臘神話中的含義是蛇妖,代表著致命的吸引力,這就和女人見到漂亮衣服一樣,根本就無法拒絕。
不過“蛇妖”這個含義有點不吉利,所以李牧并沒有期望一語成讖。
不過格洛麗亞的腦回路明顯和李牧不一樣,或者說東方人的思維方式和西方人確實是有很大區別,李牧沒有放在心上的東西,卻讓格洛麗亞兩眼放光。
“美杜莎!這個名字很好啊,神秘而又具有誘惑力,每個女人都希望自己是蛇妖。”格洛麗亞驚喜。
李牧是在難以置信,不過這個結果并不令人意外,東方的蛇妖也是很善良的啊,你看白娘子,雖然淹了金山寺,但仍然贏得了廣泛的同情。
似乎在東方神話中,“妖女”這個東西是種很神奇的生物,一般能和“妖女”扯上關系的,基本上都是心地善良的無以復加,還要長得能禍國殃民才算基本合格,而“妖女”一出場往往就代表著一出凄美愛情的開始,這實在是和“妖怪”扯不上邊啊。
美杜莎就美杜莎吧,反正只是一個名字而已,如果將來這個名字不夠好,那重新換一個也就是了,在這件事上,李牧沒有必要堅持。
有了名字還不夠,服裝工廠嘛,要有足夠的工人,還要有產品設計師,工人不用擔心,駿馬集團原本就有服裝廠,換個牌子就能繼續開工,連廠址都不用換,至于產品設計師,李牧就是最好的產品設計師,上輩子活了幾十年,李牧印象中有上百種衣服,隨便拿出來一個,在這個時代都能引領潮流。
不過悲哀的是,估計李牧這個產品設計師是沒有工資可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