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體育人  第二七四章 籃球運動的革命

類別: 體育 | 體育賽事 | 中國體育人 | 過關斬將   作者:過關斬將  書名:中國體育人  更新時間:2019-09-21
 
陳強提出了八秒規則,讓費里斯陷入到了思考當中。

八秒規則最初是10秒規則,這條規則的演變也是經過了很長一段過程,1960年的時候,這條規則是比賽最后的三分鐘,進攻隊必須在獲得球后10秒鐘內使球進入到前場;1972年時又更改為在后場獲得球后,必須在10秒以內使球進入前場;而到了2003年時,10秒規則改為八秒規則。所以很多老球迷應記得,過去的籃球是10秒內過半場的。

這條規則的制定,目的就是鼓勵籃球盡快的向前,從而加快比賽的節奏。

遠古時代的籃球,球員可以無限制的在后場持球,甚至可以把球傳回后場,這就像是現在的足球運動,中場球員來回持球半天,又把球傳回給后衛,甚至回球給守門員。而當時想要造成球權的轉換,要么是等著對手投不進搶籃板,要么就是利用五秒規則,去防住對手五秒鐘。如果遇到那種賴皮的對手,老是待在后場,就只能用五秒規則制造緊逼防守,來造成球權轉換了。

以現代籃球的眼光看,如果不進行包夾的話,球員一防一很難給對方制造一個五秒違例,但是早期的籃球運動當中,球員的水平都比較的差,傳球節奏也很緩慢,所以一防一的情況下很容易造成五秒違例。

八秒內將球推進到前場,這顯然會增加籃球的節奏,即便是不怎么了解籃球運動的土豪弗雷德佐爾納也能夠理解這一條規則。

一場比賽,十個人玩一個球,如果將活動空間減少一半的話,必然會出現更加激烈的對抗,一個八秒規則,強迫性的讓活動空間減少了一半,這肯定會使得籃球的整體節奏加快,比賽也會顯得更加的激烈。

籃球歸根結底是一項時間與空間的運動,無論是壓縮時間還是壓縮空間,都必然會提高籃球運動的節奏。之前陳強提出的擴大三秒區范圍,就是在空間上做文章,而如今陳強提出的八秒規則,表面看來是在時間上進行限制,但實際上也是在在壓縮空間。

然而僅僅是在空間上做文章,是絕對不夠的,陳強修改籃球規則,還需要在時間上做文章。

所以沒等有人對八秒規則提出疑問,陳強便接著說道:“接下來請看我第四條的規則修改,增加進攻24秒進攻規則。當球隊比賽中獲得新球權時,或在擲球入界中當球在場上被隊員合法觸及時,24秒鐘計時器將開動。擁有球權的隊必須在獲得球后的24秒鐘內完成投籃。否則的話將被判定為24秒違例,發球權判給對方。”

陳強話音剛剛落下,在座的眾人紛紛露出了驚駭的表情,與之前擴大三秒區、五秒違例規則和八秒帶球進前場相比,24秒進攻違例真的是一顆震撼彈。

“陳先生,你所說的‘完成投籃’的判定標準是什么?”有人開口問道。

“第一,在24秒鐘結束之前,球必須離開隊員的手;第二,球離開隊員的手后,球必須與籃板接觸。”陳強開口答道。

“那如果球是在24秒前出手的,但卻是在24秒進入的籃筐,那是否要算作得分呢?”又有人開口問。

“當然要算得分。”陳強微微一笑,隨后開口說道:“諸位難道不覺得,零秒出手,然后期待著球是否可以打進籃筐,是一件很刺激的事情么?”

“零秒出手?這是的確是一個很刺激的詞匯,我大概能想象的到那種場景。”那人話音一頓接著問:“那如果完成了投籃,卻沒有進球,該如何計算時間呢?”

“誰搶到籃板,球權歸誰,然后重新計算24秒的進攻時間,只到再次完成投籃,或球權發生轉換。”陳強開口答道。

在1954年之前NBA并沒有24秒進攻違例,這也是籃球比賽節奏緩慢的主要原因。

在三四十年代的時候,沒有24秒進攻違例的影響還不是很大,畢竟那個時候球員的防守水平比較差,職業球員的防守還不如后世的高中生。就好比是我們平時打野球,防守基本就是做做樣子,這樣的比賽強度,即便是沒有進攻時間限制,也能輕松得分。

但是到了二戰以后,球員的水平開始不斷的提高,特別是NBA成立以后,規模化的職業聯賽讓美國的籃球技戰術水平提升了很大一個檔次,球員們的防守水平越來越好,教練的戰術水平也越來越高,這個時候沒有24秒進攻違例的影響就顯現出來了。

當時很多比賽,經常會出現三四十分對三四十分的比分,如果某支球隊能上五十分,就算是進攻打的行云流水了。而未來的話,同樣48分鐘的比賽,NBA的球隊一場比賽得個一百二三十分很正常。

在1950年的某場NBA比賽當中,韋恩堡活塞對陣明尼阿波利斯湖人隊,最終雙方的比分是,這也是NBA歷史上比分最低的一場比賽。原因就是活塞隊害怕湖人的傳奇中鋒喬治麥肯,所以全場比賽中時刻保持傳球,而比賽又沒有進攻時間限制,最終造就了這么低的比分。

試想一下,一場48分鐘的比賽,兩個隊加起來一共只的了37分,這還是NBA級別的球隊,這樣的比賽得是多難看!放在未來看到這樣的比分,人們會以為這是在打橄欖球。

類似的情況在當時的美國并不是特例,當時有很多球迷,在觀看比賽時會朝賽場上亂丟東西,就是因為比賽大的太拖拖拉拉了,球員老是來回傳球,不進行進攻,球迷實在是氣急了。這大概就像是今天的足球流氓拿礦泉水瓶砸球員。

也是因為沒有進攻時間限制,所以當時的籃球進攻會格外的謹慎,務必追求最有可能的份的進攻方式。除非有靠近籃筐的空位投籃機會,否則的話球員寧愿再重新組織進攻。

比如1932年,密蘇里大學對陣堪薩斯大學的一場比賽里,密蘇里大學一度連續控球11分鐘,就是單純的拿著球傳來傳去,也不進攻。最終堪薩斯大學的球員干脆站在那里不動,看密蘇里大學傳球。這樣的比賽,觀眾看了不罵娘才怪呢!

1954年以前的NBA,實在是太無聊了,很多人甚至覺得,瞄半天揮一竿子的高爾夫球,比賽節奏都比籃球快,而這也導致沒有人去看NBA的比賽,于是NBA不得不做出改革,制定了24秒進攻規則。

根據當時NBA聯盟的計算,如果沒有故意浪費時間或者拖延比賽的話,一支球隊在一場比賽里大概能投60次球,兩支球隊就是120球,也就是說一場比賽一共會進行120次的投球。用48分鐘的比賽時間除以120次,就是24秒,這也是24秒進攻違例的由來。

放在未來的話,24秒足夠組織兩到三次的進攻了,不過當時的籃球運動員進攻方面的技戰術并沒有后世那么犀利,所以24秒的時間,只夠進行一次進攻。

24秒進攻違例規則的出現,使得籃球的比賽節奏上升了一個檔次,而凱爾特人也因此成為NBA歷史上第一個得到100分的球隊。這個規則的出現,也拯救了NBA,拯救了籃球這項運動。

與之相比的話,國際籃聯是在1957年才增加了進攻時間限制的規則,不過國際籃聯設置的是30秒進攻違例,直到2003年,國際籃聯才將30秒進攻違例改為24秒進攻違例。

24秒進攻違例的規則,毫無疑問是籃球運動中最為驚人的革新之一。在場眾人都能夠看出來,一旦籃球運動采取24秒進攻違例的話,那么籃球運動再也不會出現那種持球者不停傳球的情況,時間的限制會逼迫持球人盡快的進攻,而越多的進攻,顯然會大大的增加比賽的觀賞性。

幾位球館老板都覺得,陳強這個規則修改很合理,他們沒有反對陳強的理由。羅切斯特皇室隊和巴爾的摩子彈隊,因為都是陳強投資的球隊,所以也不會出言反對陳強。所以最終開口的依舊是布法羅野牛的費里斯。

費里斯仔細的思考了一下,而后開口說道:“陳先生,我能夠理解你提出修改五秒違例規則,要求八秒鐘將球帶到前場,以及設定24秒進攻時間的初衷,你是希望通過壓縮空間,減少時間,來促進持球一方盡快的進攻,從而來造成更加激烈的對抗,加快比賽的節奏,讓比賽變得更加的精彩。但我認為這樣的規則修改,恐怕是事與愿違。”

“費里斯先生請講。”陳強倒是很想聽聽費里斯的見解,畢竟這位也是在NBA發展史上有過很突出的貢獻,未來也進入了奈史密斯籃球名人堂。

費里斯繼續說道:“增加三秒區的范圍,進攻方就會離籃筐更遠,這顯然是對防守方更有利的;修改五秒違例規則,會讓球權轉換變的更加容易,防守一方可以利用出色的防守來獲得球權,這同樣是利于防守;

八秒鐘將球推進到前場,等于是人為的壓縮了球員活動的空間,而我們都知道,進攻一方希望創造空間,防守一方則需要壓縮空間,空間壓縮的越小,防守一方越是有利,所以八秒將球帶到前場,實際上也是偏向于防守的;

至于24秒進攻違例的規則,雖然是在鼓勵進攻,但又何嘗不是在催促進攻呢!只有24秒的時間,進攻一方的進攻會更加的倉促,這種倉促的進攻也會大大降低進攻的成功率,同時也降低了防守的難度。

所以這些規則的修改,都是偏向于防守一方的,削弱了進攻一方,這會使得進攻一方變得更加畏手畏腳,很難打出精彩而又流暢的進攻。我想觀眾們肯定不會喜歡去看那種半天不進球的比賽。“

陳強微微點了點頭,而后開口說道:“幾乎在所有的體育運動當中,進攻一方都是握有主動權的,進攻者可以選擇什么時候發動進攻,可以選擇用怎樣的方式發動進攻,而防守者更多的是被動的應變,他們要在進攻方開始行動以后,才能做出應對。所以幾乎所有運動的比賽規則,都是更偏向于防守方的,這樣比賽才會勢均力敵,不至于一邊倒。我想這一點,各位肯定能夠理解。”

陳強話音頓了頓,給了眾人一些消化的時間,而后接著說道:“我承認,我的這些規則修改,在現行的籃球體系之下,的確是偏向于防守一方,但籃球畢竟是一項對抗性的運動,進攻一方和防守一方,并不是恒定不變的。誰有球權,誰才是進攻一方,而當球權發生轉換時,攻守雙方的角色也會發生轉換。所以即便是規則更偏向于防守一方,也并不會影響到比賽的公平性,因為對陣雙方都能夠享受到規則的益處。”

陳強本想再停頓一下,讓大家消化這些內容,而費里斯卻迫不及待的插口說道:“陳先生,你說的這些我都明白,但我剛才提出來的,這樣的規則修改,會讓進攻變得困難,沒有觀眾想看一場半天不進球的比賽,你所說的這些,解決不了我所提出來的這個問題。”

“費里斯先生,你剛剛可能沒有留意我說這番話的前提,我剛剛說過是在現行的籃球體系下,所以我認為,修改籃球規則的同時,還必須要對籃球的整個運動體系進行修改!或者說,我們通過修改籃球規則,來逼迫籃球體系進行改革!球隊、球員和教練,要去適應新的籃球體系,球員需要掌握新的籃球技術,教練也要研究新的籃球戰術。”陳強開口解釋道。

費里斯點了點頭,隨后開口說道:“陳先生,籃球已經出現了五十年,想要改革整個籃球體系,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你既然提出要改革籃球,是不是已經有了方向?”

“當然。”陳強點了點頭,隨后開口說道:“我可以先給大家透露一點,在我制定的新籃球規則之下,跳投會是最普遍的得分方式之一。”

“陳先生,這一點兒都不新鮮,現在的規則之下,跳投也是主要的得分手段。”費里斯搖著頭說。

“現在的跳投,都是站在籃筐附近,有些甚至直接站在籃下。而我說的跳投,是站在三秒區之外。”陳強回答說。

“三秒區之外,是罰球線上么?那不是跟罰球差不多?”費里斯顯然沒有明白陳強的意思。

“但是罰球是沒有人干擾的,而跳投則不一樣。”陳強微微一笑,隨后繼續解釋道:“費里斯先生,你別忘了,我的規則已經對三秒區的范圍進行了修改,我所說的三秒區之外的跳投,距離籃筐最近的地方,也有3.6米。”

“你說的是遠距離跳投?那個距離將球投進,難度可不小啊!”費里斯露出了吃驚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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