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節過去之后的那天夜里,看了一個故事,理查德·費曼與艾蓮的故事。那是一個理智、理性的科學家與愛情的故事。
恍惚間,似有所獲,又似乎無感。
回神間,有一種驚詫的感覺,這種感覺來自內心里的一種自我懷疑與擔憂。
懷疑自己是不是已經忘記了愛情的感覺,也在擔憂自己真的把愛情給忘卻了。
這種感覺,在這一刻,讓人很不安。
結婚已經四年了,愛情已然再也不是那么重要的事情。因為似乎有許多更加重要的事情擺在面前,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如何把筆下百萬字的連載寫好,如何體現自己的價值,如何賺到更多的錢。
人生不易,生活不易。
努力應對著生活中種種的危機與悲哀,努力琢磨著筆下每一個人的情緒與思想,努力安排著某個世界里面所有的緣分與巧合。
熱血的那些人,該如何熱血?
文青的那些人,該如何文青?
幽默的那些人,又該如何幽默?
三部長篇小說,第一部在試探著一個世界,第二部想要把自己的文青全部托付,第三部在努力想要追求所有人喜聞樂見的娛樂。
夜半三更,冷雨點滴,聽著袁嵐峰說著故事,看著說故事的人在潸然淚下。
回憶永遠是那么美好,唯有還在回憶里的人,煩惱無比。
我知道有一天,當我也緊緊只剩下回憶的時候,如今的這一切,應該都是美好的。
所以忽然之間,一切的不愉快好像都不那么重要了。
于是,忽然會有一種想要重燃愛情的沖動。就如那一年熱戀,熱戀中的一切,似乎一切都是愉快的,沒有絲毫不愉快的事情發生,至少記憶里的都是如此。
寫到這里,有一種驚詫又來了。還是伴隨著懷疑與擔憂。
我,似乎被生活打敗了。
對的,我真的被生活打敗了。
敗得體無完膚,所以這幾年來,總是那么焦躁不安,總是那么孤獨自閉,又伴隨孤芳自賞。總是那么歇斯底里,又伴隨自以為是的看破紅塵。
然后內心所想,皆是逃離。想著賺到錢了,我就該走了,去看看筆下寫過的大漠狼煙,去領略筆下寫過的長城內外。
還會幻想,幻想自己站在戈壁大漠里,應該就能感受到騎兵鐵甲的轟鳴,站在關口頂端,就能看到某一日墻角下的尸山血海。
然后,略帶緬懷,再繼續走。
又或者住在鄉下的宅子里,只看星辰,伴隨蛙鳴。鄉下只有老人,我比較適合臉上帶著笑的老人們。
忽然間,現實又在眼前,我還沒有逃出去,所以,我應該是歇斯底里。
也是這夜半三更,冷雨點滴,慢慢消停些許。
不談勇敢,我還是想走,這回不是逃離,而是應該享受這個世間美好的一切。
美景,蒼茫,人物,歷史,感受,還有愛情,還有一個小寶貝純真的笑容。
有時候,當愛好變成了工作,它就變得那么討厭了,讓我如此不待見它。
所以寫稿,總容易成為一種煎熬,他是我逃離一切的路徑,好似黑夜里沖破牢籠的唯一手段。
所以,我開始不待見他,開始下意識回避著它,甚至偶爾也開始鄙視著它。只在現實讓人喘不過氣來的時候,才會正視它,才會需要它。
以前,我是享受它的,享受創造一個世界或者一個故事的樂趣。
如今,該是再次享受它的時候了。
讓它帶著我走吧!
帶著我的一切一起走!
做一個只知享樂的人,這應該才是一輩子應該追求的。這樣的生活,一切就會是美好的。
唯有這樣,回憶與現實,還有未來,才是重合在一起的。
說了這么多,不過就是彷徨,過不得多久三十而立,一家老小,還有自己一顆并不炙熱的心。
想說熱愛生活,卻不必過于拔高。
稍許沉重,更多憧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