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文納特這個名字,李良從來都沒有聽說過。
這個系統就是經常會弄出一些歷史上不知名,但同時又頗具實力的一些球員來給李良做任務。
NBA六十多年的歷史,上千上萬名優秀的球員曾經在這里聯盟效力。
他們本來就是世界上最有天賦的球員,在他們的出生地,在他們上學的地方,都是普通人眼里天才中的天才。
只是一群天才聚集到一起,總是要一較高下,只有少數人才能站在頂端供球迷和后來者瞻仰,大部分會隱沒在厚厚的歷史書、紀錄片和少部分球迷的記憶里。
斯文納特就是隱沒其中的一位,他比很多只留下名字和幾條數據的球員還是要強很多的,他曾經兩次入選ABA的全明星,并在1980年拿下了NBA的籃板王。
某個賽季某項數據的第一名,應該說是相當了不起的成就,足以說明納特在籃球板上很有實力。
李良穿著納特的球衣出現在圣迭戈快船隊的主場,圣迭戈體育中心,作為球隊的中鋒出場。
這個賽季,圣迭戈快船隊引進了出生于本地的超級巨星,中鋒比爾沃頓。
可惜沃頓這個玻璃人打了十幾場就重傷報銷了,原本作為沃頓備胎的斯文納特就頂替了沃頓,來到快船的中鋒位置,拿下了本賽季的籃板王。
如果單看陣容的話,這一年快船球員的實力不算特別差。
中鋒位置有籃板王納特,后衛線上有場均30分的全明星球員沃頓B福瑞,鋒線上有科比的老爹,喬布萊恩特……
喬布萊恩特?李良認出了科比的老爹,兩人曾在洛杉磯見過面,不過沒有過多的交流。
科比長得像母親多過自己的父親,而且科比比自己的父親要矮。
喬布萊恩特身高6尺9,在NBA打了8個賽季后去了意大利。ωωω.999xs.co\m\
這一年科比剛出生一年多,和籃球差不多大。
比賽開始前,李良跑去和喬布萊恩特寒暄了幾句,聊了聊他的兒子。
“嘿,你兒子一歲了吧?以后該讓他打籃球。”李良道。
“哦,看吧,籃球需要天賦的。”喬布萊恩特道。
”我打賭他有天賦,而且很不錯,但你應該多教他傳球,籃球的理念應該在孩提時就培養起來。“李良道。
喬攤了攤手,“以后的事誰知道呢,他還小,想的太遠了,比賽吧。”
喬拍了拍李良的肩膀,示意他去中圈跳球了。
李良心想,這要是一個平行時空的話,自己這番話會不會改變科比的命運呢?
無從知曉,李良感覺應該不管用吧,管用他早就改變了。
李良走到中圈,準備跳球,和他跳球的是雄鹿的中鋒哈維卡金斯,身高6尺9寸。
李良掃了一眼雄鹿的陣容,發現6尺9就是場上最高了。
這樣看,這場比賽拿下8個前場籃板,不會特別的難吧?
一個半小時以后,李良從任務里出來,睜開眼睛,眼睛里有一絲絲的絕望。
“媽的,這個任務有點難的啊!”
李良從床上起來,盤腿坐下,認真思考這場比賽的得失。
首先,他的任務沒有完成,8個前場籃板,他只搶到了4個。
其次,這場比賽快船隊獲得了大勝,因為李良三分扔的很開心,把雄鹿給扔懵逼了。
但這并沒有什么卵用,任務的要求是搶前場籃板,不是贏下比賽。
也就是說,就算輸球,只要搶到八個前場籃板,任務一樣算是完成的。
李良嘆了口氣,之前打80年有三分線的任務,他都覺得很輕松,因為三分球總能弄對手一個措手不及。
這回算碰釘子了,三分根本沒有用,相反自己三分投開了,拉開了比分,隊友越打越順,命中率越來越高,反而沒有籃板可以搶了?
這叫什么事兒啊。
還有,1980年代,各支球隊的打法都是偏向內線,所以三秒區里總是擠了很多人。
而現在的比賽,因為三分球盛行的緣故,內線沒有那么擁擠,所以李良經常會偷雞。
溜到底線,偷偷摸摸鉆到籃下撿一個籃板。
或者三分球投的多,不進的球會崩老遠,有時候站在外圍就能撿籃板。
這些偷雞的技巧,在這場比賽中完全不管用。
防守方還沒有防守三秒,籃下隨時站著一堆人,你從底線溜過去想偷摸擠進內線?門兒都沒有啊。
雄鹿隊雖然球員身高不高,但他們是全民搶后場籃板。
首當其沖的就是他們的小前鋒馬奎斯約翰遜,這家伙又能進攻又能抓籃板,還能組織進攻。
他和超音速的約翰約翰遜一樣,是當時NBA有名的“組織前鋒”,反正80年代初期幾個約翰遜都非常全能。
這一場,馬奎斯約翰遜搶到了10個后場籃板,好幾個都是從李良手里搶下來的。
前場籃板這種東西,本來就有比較大的運氣成分,或者干脆身體硬件特別好,往籃下一戳,靠著身高臂展硬搶。
如果一場要想搶到8個前場板,除了運氣和硬件,就需要很好的技術和經驗意識了。
李良常規賽也不過靠偷雞,每場投個兩三個,這八個……真不知道自己哪兒來的自信,覺得可以輕松完成這個任務。
想到這里,李良輾轉反側,心說該怎么辦呢?
應該找個人出來教教自己吧?霍華德?
不行,霍華德搶前場籃板靠的更多是身體硬件,他那個粗胳膊,籃下像個螃蟹一樣橫著走,自己沒有這個本事。
加索爾也不行,人靠的是身高和臂展,不用跳,球有時候自己掉手里。
想了一會兒,李良想到了個人訓練中心,挑個人出來教自己搶前場籃板唄。
李良打開電腦,想查一查,在NBA歷史上誰的前場籃板能力最強。
“要是魏大至在就好了,直接問他,他肯定知道的清清楚楚。”
李良這種時候就會有點想念魏大至,此時魏大至被EJ約翰遜叫去參加派對了,不知道晚上還回不回來。
李良在數據網上一查,很快就找到了NBA前場籃板的王者——摩西馬龍。
前場籃板總數6731個,超過第二名2000個。
職業生涯場均前場籃板5.06個,單賽季最高前場籃板數7.2個。
李良的任務是一場比賽搶8個前場籃板,而摩西馬龍幾乎每場都能搶到這個數字。
“臥槽,這籃板球,光搶前場籃板,比波什一場搶的總籃板都要多啊。”
李良對摩西馬龍的印象就是Fo、Fo、Fo,但他打球怎么樣,不是特別清楚。
這不看不知道,一看嚇一跳。
雖說這個數據統計把拉塞爾、張伯倫等單場三四十個籃板球的大神排除在外了。
不過按照單場籃板總數的比率去計算,還有部分全場錄像去分析,摩西馬龍在前場籃板的效率上,依舊是歷史級的,不差于那兩個籃板怪獸。
確定了人選,李良再度進入系統,進入了個人訓練中心,花了2200點,把1979年的摩西馬龍給召喚了出來。
1979年的馬龍,不是人們熟悉的那個“佛佛佛”的1983強壯版馬龍。
彼時的他才23歲,身形不算高大,有些瘦,臂展普通有些短,手掌也不大。
站在李良面前,李良覺得自己和他身材差不太多,甚至胳膊還長一點。
馬龍直愣愣的看著李良,用他特有的弗吉尼亞含混不清的口音問道:“想學什么?”
李良思考了一會兒才聽懂,道:“呃,抓前場籃板。”
馬龍搖搖頭,道:“學不了,看天賦。”
什么?老子花2200點讓你出來,你告訴我說學不了?
“難道沒有什么特殊的技巧嗎?可以通過訓練得到?”
李良不信,既然有這個能力值,那說明肯定是有技巧的。
馬龍道:“長時間的積累。”
李良道:“點撥一下,點撥一下就行了。”
李良還是很聰明的,很多技巧稍微點撥訓練一下,再加上一點小聰明,就能幫助完成任務。
馬龍抬起眼皮看了看李良,道:“是要完成任務,刷前場籃板?”
馬龍道:“好,這個簡單,我來教你,一學就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