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郎說完事情經過,偷眼看杜中宵,心中忐忑。
杜中宵想了一會,問道:“那兩個婦人既然已經到了這里,她們的期限未到,你們走時有沒有給潘員外留下些錢財,作為贖身之費”
十三郎道:“當時走得匆忙,不曾留錢。再者潘員外說了,不要我們錢了。”
杜中宵聽了罵道:“他吃不住你打,怎么敢開口他說不要你就不給了,為從你手里逃出來,當時送你錢你要不要你現在帶著許多官兵,不比從前,做事怎么這么糊涂!”
十三郎道:“我們去得匆忙,當時身上并沒帶多少錢——”
“那你們去干什么了!就是去搶人!當時胡亂給那員外些錢,具了契約,不是什么大事。可你們只貪一時爽快,把事情做壞了!——好了,我知道了,你出去吧。”
十三郎心中忐忑,小聲問道:“官人,是不是就沒事了”
杜中宵道:“怎么可能沒事兩個大活人不知去向,潘員外不貪錢,也要報官哪!不然被好事的到衙門遞一張狀子,他自己就說不清楚。回去之后,讓姚守信速速湊些錢財,送到宜城縣去,算作契約未到的賠償。其他事情,都來報我!”
十三郎唱諾,行個禮,出了杜中宵住處。急急來到姚守信房里,對他道:“哥哥,我適才把去宜城縣的事情跟官人說過了。”
姚守信忙道:“官人說了什么有沒有大事”
十三郎道:“看官人樣子,應該沒什么大事。只怪我當時做得不謹細,領了嫂嫂和謝二姐回來,沒有給潘員錢。官人讓你速速湊些錢財,送到宜城縣潘員外那里,算作未到期限的賠償。”
姚守信道:“我們現在正怕被宜城縣知道,怎么還自己送上門去一到那里,事不泄了”
十三郎想了想,搖搖頭:“官人就是如此說的,我怎么知道當才還說了,要是當時帶些錢給潘員外,讓他結個契我們再走,現在便沒許多事了。”
姚守信想了想道:“我明白了。此事不說清楚,不把余錢結清,你們便是拐帶人口,罪過不小。賠了他們錢,那就只是平常糾紛,無論如何,沒什么大罪。”
當下拿了自己存起來的錢,約有七八貫,到鎮子上換成個銀錠。十三郎聽了覺得有道理,也拿了個以前杜中宵賞下來的五兩銀錠,算作謝二姐的贖身錢。湊在一起,找個信得過的效用,送到宜城縣去。
杜中宵處理罷了事務,回到住處,韓月娘坐在那里烤火。見杜中宵回來,道:“昨日,十三郎帶了幾個人,到宜城縣那里,接了一家鄉下員外的兩個女使回來。其中一個是軍中教頭姚守信的嫂嫂,還有一個是位十五六歲的小娘子,很是伶俐。人我看見了,都是可憐人,讓她們留了下來。”
杜中宵道:“今日午后,十三郎到我那里把事情說了。此事他們辦得不明不白,必有麻煩,你不要多管。不然等到宜地縣找上門來,不好說話。”
韓月娘聽了,便就不樂意:“兩個都是可憐人家,一時沒有辦法,賣在那家員外里做女使。后來姚教頭發跡,找上門去,那員外不讓贖人,不是壞人么!你莫不是怕那員外找上門來,不敢替他們作主,要把人送回去吧!大郎,我們都是從貧賤日子過來的,可做不得這種事!”
杜中宵沒好氣地道:“做什么事十三郎糊涂,你也跟著糊涂,當朝廷律法是兒戲嗎!他帶著人找上門去,不給贖身錢,不要舊契,不立新契,這是拐帶人口,你知不知道荊湖一帶,多有拐賣良家婦人賣為奴婢的,朝廷正嚴打,他們不是找事么!”
韓月娘道:“我聽他們說了,當時那員外自己說不要錢了,給了又有什么用那員外當時被十三郎打得怕了,給不給錢,立不立契,還不是一回事——”
杜中宵搖著頭,在桌邊坐了下來:“那能是一回事嗎打官司講證據的。交了錢,有契約在手,官司上門就有話可說。他們手里有契約,什么官司我都可以頂回去。現在只帶走了人,宜城那里連人到哪里去了都不知道,你知不知道會發生什么那個潘員外,必然會向縣衙遞狀子,說十三郎等人強搶人口。兩地離著一百多里,他帶的人里又有宜城本地人,能夠瞞得過去襄州馬知州熟律法,最重刑案,沒幾日就會到營田務來拿人。到時怎么辦”
韓月娘聽了道:“人家是明媒正娶的夫妻,一時困頓,典身在那員外家。現在兄弟發跡,去把人贖回來,一家團聚,多少是好!明明夫妻團聚,怎么就搶人了”
杜中宵道:“與你講不清楚,徒費口舌。那兩個婦人你看住便了,這幾日不要到外面走動。一個不小心,被宜城做公的拿了去,就十分棘手。我自去跟馬知州商議,解決此事,你們不要再亂來了!”
韓月娘想再爭辨幾句,見杜中宵的臉色不太好,自己又確實刑律之類一無所知,只好忍下,小聲問杜中宵:“大郎,你要為她們出頭兩人可憐,幫一幫也是積福。”
杜中宵無奈地道:“十三郎到宜城縣人也打了,也帶了人回來了,我能不管么等到官司下來,說他強搶人口,就百口莫辨。縱然不重叛,一頓板子是少不了的。”
韓月娘還要再問,見杜中宵懶得說,只好把話咽回了肚子中去。
第二日,杜中宵寫了文書,移牒鄧州提刑司,讓提點刑獄張士安到襄州相會,有事相商。又寫了一封貼子,送襄州知州馬尋,把事情大略說了一遍,自己到州里商量。
自京西路常平司設立以來,不但是各處常平倉和義倉的糧草全部補齊,還有大量余財。特別是南路數州開設了商場,有了控制物價的能力,地位比初設時提高了。本來轉運、提刑、常平三監司,最晚設立的常平司地位最低,現在常平司已經位于提刑司之上。雖然朝廷沒有明文規定,但現在京城行移公文,交待事情,都是先轉運司后常平司,提刑司在最后,非常明顯。
南路常駐的是轉運副使,杜中宵正任提舉常平,兩人地位不相上下。在南路數州,杜中宵已經是地位最高的官員,如果不是馬尋本人特殊,杜中宵只要一個貼子此事就解決了。
為了十三郎幾個人的事,杜中宵當然不至于如此大動干戈,最有心人記住,以后是個把柄。事情已經發生,那就搞得大一點,針對這一類事情想個解決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