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我要的這類東西,應該是不會缺的,老板雖然不清楚我的意圖,但是還是點點頭,很快就從里間的屋里取出好幾種來。
買這些東西,是因為上次和周魔頭斗法消耗太大,剩下的也被雨水浸透,不能再使用,其實這些東西某寶也不是沒賣,可我擔心質量問題,糾結好久,還是覺得古玩店更加靠譜一些。
我不知道如何分辨品質,但想著一分錢一分貨的道理,往最貴的挑,準沒有錯,朱砂倒不算太貴,也就一克幾十塊錢,可老黃紙跟尼瑪黃金似得,一打就上百。后來才知道,有行家用著這東西造假畫這些東西,所以才賣那么貴。
最后一結賬,居然花了上千,看來后面的日子,我連饅頭都要吃不起咯。
媽蛋!以前還想靠干這行賺大錢,結果錢沒賺著,還搭進去二十年陽壽,現在更是溫飽都無法保證,一對比,還不如送快遞實在。
不過轉念一想,送快遞始終是給人打工,一輩子難以出頭,干這行現在雖然苦點,但終歸算自主創業,后面終究有走上人生巔峰的那一天。
而且干我們這行,想要賺錢,首先得有名氣,等有了名氣,那些有錢老板自然會親自登門拜訪,他們有錢人比起普通人,更相信玄學這些門道。
雖然心疼錢,但我臉上不能表露出來讓人笑話,謝過老板就準備再去別的地方看看。可還沒出店門,又想起一件事,回頭問道:“對了老板,你這里有沒有桃木劍、金錢劍一類物件。”
上次某寶買的桃木劍倒是沒損壞,可用著實在不順手,也沒啥屬性加成,關鍵借法效率還低,于是就尋思換把好一點的法劍。
我家老爺子那把法劍就不錯,材質不是桃木,是不知道什么金屬的古劍,用它施法借法,每次都要快很多,估計就跟網游里的道具差不多,不同級別的法器,都有被動技能加成啥的。
我估計要是用老爺子的法劍和周魔斗法,就是普通的術法,都夠那些厲鬼喝一壺的。
“哦,你們年輕人最近都喜歡玩這些玩意了?說起來,上次也有小哥來買朱砂這些東西。”老板這次仔細打量了我一遍,似乎是想把我看透。
我撓了撓頭,張口就來,說:“不是不是,就是家里最近鬧臟東西,想請把法器回去鎮鎮。”
老板哦了一聲,沒在多問,說他這里沒有桃木劍這類器件,估計這條街的店鋪都沒得賣,還讓我去外面那些地攤問問,他們賣的東西雜,沒準就有。
出了店門,我沒去問那些地攤老板,就算有估計價格也不低,干脆計劃回去把那把桃木劍自己改造改造算啦,直接就往旁邊的農貿市場走。
我還剩下麻繩和大公雞沒買,都不是什么特殊的東西,滿大街都有的賣。麻繩就是普通的麻繩,十來塊錢就買了一大截,大公雞貴點,可還算是正常價位。
等把東西買全,我就打車回家,到家后也沒閑著,用買來的麻繩開始編制漁網,手藝不是很好,但總歸能稱作網。
編好漁網,我又開始燒水殺雞,把雞血都留了下來,加上朱砂調和,最后把編好的漁網全泡在調和好的雞血中,一只雞沒多少血,只是把麻繩都沾上了那么一點朱紅。
這漁網是用來對付周魔頭豢養的厲鬼的,不求能打多少傷害,只希望能困住那些厲鬼一時半會兒,我和他絕對還有一戰,必須得想辦法針對。
后面看時間不早,我就把漁網放在陽臺上晾著,繼而去準備晚飯的事,就一個菜——雞公煲。
簡單吃過飯,我又找出桃木劍和刻刀,打算趁熱打鐵改造一下,當然不會直接動手,還得先構思,于是就在紙上瞎畫起來。
我是散修,會畫的符雖然多,可沒有道統神祇庇護,畫出來效果也沒多大作用,一琢磨,干脆隨便添加幾道辟邪殺鬼的符咒,這玩意兒沒道統限制。
有了目標,我開始拿起刻刀上上手,結果才刻了一道符文,就是歪歪斜斜的,徹底把桃木劍毀了容,看著更窮酸了。
我的心頓時就跟針扎似的,心疼啊,刻成這樣子,不知道還能不能用,要不行,還得花錢換。
但反正都這樣了,我索性將心一橫,繼續雕刻符文,等全部刻好,已經是深夜。
試著用了用改造后的桃木劍,雖然外表丑了點,但確實有效果,用陰陽眼看,都有一層淡淡的光輝了,估計所謂的開光就是這么個意思。
后面把東西收拾好,我就準備洗漱睡覺,可能由于最近太累,一躺上床,都沒怎么醞釀,直接就會周公去了。
第二天,外面太陽都曬屁股了,我才醒,一看手機,滿屏幕的未接電話,大部分都是老梁打過來的,少部分是一個陌生號碼。
老梁打電話的時間,最早是三點左右,后面每隔十來分鐘,都有給我再打過來,肯定是出了什么大事,我沒猶豫,優先給老梁回了過去。
電話很快就接通,耳邊傳來老梁疲憊的嗓音:“破曉兄弟,昨晚小渡船又出了人命案了,這次的被害者是位女生。對啦,我給你打聽清楚了,李倩轉去的是她家的私人醫院,聽說昨晚還差點命懸一線,不知道現在搶救回來沒有。”
我之前特意交代過老梁,如果有李倩的消息,一定要告訴我,現在聽到她命懸一線,我大腦霎時一片空白。
“她家的私人醫院叫什么名字?”按理說李倩只是被拘了生魂,肉體并沒有受到什么致命傷害,只要陽壽未盡,用現代醫療設備養著,因該不會出事才對。
電話里,老梁被我問蒙圈了,回答的語氣不是很肯定:“好像叫什么優撫療養院,不過我還是勸你最近別去見李倩,她家里的情況沒你想象中那么簡單,小心惹禍上身。”
老梁的提醒不是沒有道理,李倩一看就知道是大戶人家出身,而她出事前是和我待一起的,假使她的家人要追究責任,我還是真是百口莫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