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才小店里的夫婦,并不是她的老板,而是她的養父母,唐世元和李曉紅。而原主在里面充當的角色,相當于是免費的勞動力。
事情要說,原主的親生父母說起。
原主親生父母有些重男輕女,在連續剩下包括原主三個女兒之后,還是想要一個兒子。
他們做了一個決定,將剛剛出生的原主送出去。一來二去,打聽到一直都沒有孩子的養父母,也就是唐世元夫婦。
當時唐世元夫婦結婚四五年了,一直都沒能懷上孩子,醫院去檢查了,兩人都沒有病。李曉紅又是個潑辣的,唐世元不敢離婚。
于是,他們決定抱養原主。
一開始他們確實打算將她當親生女兒養,還挺喜歡的。
原主在養父母的家里,過了三年的好日子。
在她三歲那年,李曉紅懷孕了,當時可將這兩夫婦給高興壞了。
有了自己的孩子,那對沒有血緣關系,背后還有一家子親生父母的原主,自然沒有那么喜歡。
他們經營著一家口碑不錯的小面館,在他們看來,這都是他們孩子將來的財產。
僅有三歲的原主,對他們來說,就成了負擔,搶他們孩子財產的人。就算是養條狗,那也得吃喝不是?吃一口,也是他們孩子的錢。
原主還是個人,得花錢,得上學,將來花的的地方多了。
想到這里,可將兩夫婦給心疼壞了,看原主是越來越不順眼。
在原主三歲的時候,李曉紅就教她洗自己的衣服,從小給她灌輸將來要照顧弟弟妹妹的思想。無憂
還將她從一個寬敞的房間,趕到了家里最小的房間。
養父母家,主臥最大,兩個次臥差不多大,還有一個本身應該做書房的房間。原主就是被趕到了這個地方住,小小年紀大她,并不知道這意味著什么。
弟弟唐濤出世之后,原主的日子更不好過了,小小年紀,就兼顧照顧弟弟的任務。
原主五歲的時候,李曉紅又生了一個女兒,唐露露,霸占了兩夫婦一直留著的另外一個次臥。
這個時候,原主又兼顧照顧妹妹,還得打掃家里的衛生。
等大一些,家里的活兒,幾乎是她包攬。
李曉紅夫婦在原主很小的時候,就給她灌輸照顧弟弟妹妹的思想。她是姐姐,天生就要為弟弟妹妹服務。
要做各種活兒,弟弟妹妹要鬧,原主根本就沒有多余的時間學習。
再加上在兩夫婦日漸打擊下,信心早就破碎,整個人也變得陰沉沉的。成績一般般,不討喜,也沒有人多關注她,在學校里面沒幾個朋友。
哪怕高中之后,沒有繼續上學,也沒有人問是怎么回事。
目前的時間,原主已經高中畢業一年,一直在兩夫婦的小面館幫忙。
兩夫婦不想再請員工,覺得原主就很好用,暫時沒有打算將她嫁人的想法。
原主好拿捏,請個員工還不一定有這么勤快,還得開工錢,他們可不愿意。
而養原主就簡單了,偶爾施舍些小錢,給點吃的,就差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