哐當、哐當、哐當...
老式的燃煤火車,噪音大的讓你懷疑人生。(新思路)
林耀卻沒有受影響,他坐在火車上,喝著杯中的威士忌,入神的看著窗外。
在前身留給他的記憶中,他離開家鄉已經有四年時間了,剛出來時他還是個17歲的小伙子,現在已經是22歲的青年人。
無數次,前身都想回家看看。
看看家中的父母,青梅竹馬的戀人,還有從小玩到大的朋友。
可他一次都沒有回去,他就像無數離開農村,前往北上廣求追理想的年輕人一樣,沒有混出頭來,哪有臉面去見家鄉父老。
吱!!
伴隨著剎車聲,火車駛入了小鎮站臺。
在這里不得不提一句,因為鐵路大亨范德比爾特的野心,西部地區每個城鎮基本都有火車站臺。
無數條鐵軌,將整個西部與其他地區串聯起來,也使得西部的畜牧業得以大力發展。
在這里只需要三天時間,西部的牛羊就能被送到美利堅的任何一個區域,火車的便利讓農場主們再也不用擔心,自己的牛羊會賣不出去了。
“石頭鎮到了,火車停靠二十分鐘,下車的乘客記得快點。”
在乘務員的吶喊下,林耀前往存放馬匹的車廂,騎著自己的戰馬躍出了站臺。
四年不見,石頭鎮變化很大。
以前他記得,火車站臺兩旁沒有建筑,現在卻多了兩排民房。
看來石頭鎮發展的不錯,能吸引外來者的城鎮永遠是好的。
騎著馬,悠閑的看著四周。
林耀的內心充滿安寧。
這不是他的感受,而是前身執念帶來的影響。
他現在也沒有搞懂,為什么自己能二次轉生,只知道自己或許比較特殊。
“你,就是你!”
林耀剛走進鎮子,一個帶著治安官標志的警長就對他招了招手。
“你看上去像個勇士,我們正準備圍剿南面的強盜,如果你愿意參加的可以算你一個。”治安官是個老頭,林耀沒有關于他的記憶,他應該是在前身離開的四年中上任的。
在西部地區,治安官是個危險職業。
鬧事的牛仔,荒野中的強盜,火車劫匪,,都可能造成治安官的死亡。
現在的情況還好了一些,1860一1880這二十年間,平均每個城鎮,每三年就有一位治安官殉職。
最嚴重的時候,甚至發生過小鎮被強盜襲擊,治安官全體殉職的丑聞。
“賞金怎么算?”
林耀可不是熱血青年,圍剿強盜固然是好事,可這是治安官的職責,他并不想白幫忙。
治安官看了他一眼,一臉嫌棄的說道:“湊人數3美元一天,擊斃強盜一名獎勵20美元。”
“太少了,我沒興趣對付小毛賊。”
林耀想也不想的拒絕了,20美元的賞金,說明這群強盜并不是窮兇極惡之徒。
八成是偷盜牛羊之類的罪過,賞金弄不好也是附近的農場主給的。
林耀吃飽了撐得,才會為了20美金去荒野中尋找強盜,這點錢都不夠他晚上喝酒。
拒絕之后,林耀下了戰馬,牽著馬往小鎮里走。
走了幾十米,他聽到有人在叫他。
“嗨,你看上去青澀極了,要不要跟我進去聊聊天,姐姐最喜歡你這樣的。”
經過一家酒吧門口時,一名穿著紅裙的姑娘對他笑著。
林耀沒有任何反應,這種站在酒吧門口拉客的夜鶯,是城鎮中最低檔次的廉價雞,只有落魄牛仔才會來光顧,誰也不知道她們身上有多少種病。
“小氣鬼!”
看到林耀不理睬自己,夜鶯不屑的撇了撇嘴,很快又對其他人笑了起來。
“嘿,朋友,你的馬真漂亮!”
兩名剛從酒吧出來,腰間帶著武器的牛仔,一臉迷戀的擋住了去路。
林耀向他們的腰間看了看,兩把斯科菲爾德左輪手槍,民用版,一看二人的武器和裝扮就知道這是兩個混的不如意的牛仔,保不準身為牛仔的他們連馬都沒有。
“它值多少錢,是純種馬嗎?”
二人圍在林耀身邊,像極了剛進大觀園的劉姥姥。
“拿開你們的臟手,它比你們的命值錢!”
林耀順手一抽,從槍袋中抽出了左輪:“你們不會想試試的!”
“別緊張,我們就是問問。”
二人連忙后退,第一反應不是摸槍,而是舉起了雙手。
看到二人下意識的動作,林耀明白二人是真的喜歡他的馬,不是來搶奪的。
類似這種動不動就舉手的軟蛋,可沒有跟人把槍互射的膽子。
牛仔中,這種人是最多的。
他們看上去兇悍,實際上只是銀槍蠟頭,換成兩個真敢在大街上拔槍搶馬的牛仔,也不可能混成二人這個熊樣子。
“你們在干什么,不許再鎮子上搗亂!”
巡邏的治安官發現了這邊的情況,一邊摸向手槍,一邊大聲警告著。
林耀推了推帽子,這是牛仔打招呼的方式,也示意他不想搗亂。
至于問馬的牛仔二人組,則灰溜溜的跑開了,顯然他們知道治安官的厲害。
“我是快槍比利,沒人比我的槍更快,沒有,想在鎮上鬧事你最好小心點!”治安官是個五十多歲的小老頭,干瘦干瘦的,這種人往往都是用槍的高手,年輕時保不準就是某一地區的著名牛仔。
在這里要補充一下,當地的治安官,不一定是本地人。
他們大多是外聘的,比如東鎮出個著名牛仔,西鎮可能就來邀請他成為治安官,保護小鎮不受強盜的打擾。
這些人,往往有杰出戰績,有些甚至跟強盜有交情。
有他們在,強盜不會來鎮上搶劫,牛仔們也不敢在當地鬧事。
作為回報,治安官享有小鎮的稅收分成,用來招募部下和更換武器。
在這個法律尚未健全,執法力度有待提升的年代中,當地警長往往也兼任著鎮長,權利大的難以想象。
在小鎮上,能跟他抗衡的只有上面派下來的稅務官,或者一些大的農場主與礦場主,普通人絕對要看他的臉色行事。
“我回來了!”
牽著馬走到小鎮北部,這里有他的家和親人。
前身的父親林志舟,就是一個小牧場主,家里養著三十多頭牛,在鎮上算是比較體面的人物。
前身的母親瑪麗,則是一個金發碧眼的當地人。
林耀是二人的混血后裔,他有東方人的黑發,也有外國人的棕色瞳孔,細看,更像是唐國人。
“史蒂芬!”
一名體重足有二百斤,腰比水桶還粗的中年女人從房間中沖了出來,哭嚎著一把抱住了林耀。
林耀有些不知所措,甚至不太適應自己的英文名字,尷尬的說道:“媽媽,我回來了!”心中默念道:“以后我就是林耀,就是史蒂芬·林,感謝你們的兒子給了我第二次生命!作為報答,我會銘記你們的恩情。”
沒有前身的意外身亡,就沒有林耀的再次轉生。
作為轉生者,林耀很珍惜這次的機會,離開之前,肯定會做出報答。
當然,一些錢財可能不夠。
但是他能做的不多,也無法像真正的前身一樣,在他的父母面前盡孝。
畢竟,他是轉生者,不是前身,能回來看看并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已經是他能做到的全部了。
想來前身在天有靈也不會怪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