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本章是167章,章節名打錯了,我沒有修改權限。
...正文...
死亡后是什么樣,人死如燈滅,還是進入輪回轉世再來?
生與死,是否輪回不止?
花旗國,蒙大拿州。
1888年...
散著惡臭,霉味,骯臟又簡陋的帳篷內,坐著一位猶如乞丐的年輕人。
這個年輕人叫林耀,祖輩是唐國那邊的沿海居民。
1856年,科羅拉多州現大型金礦,一個名叫霍格斯的商人,在唐國港口招募礦工,給出了一個月十兩銀子的天價,一名叫林志舟的年輕人,瞞著家里給自己報了名。
摸爬滾打幾年后,林志舟在花旗國安穩下來,成為了一名小牧場主,還娶了個金碧眼的老婆。
二人后來有了個孩子,并給孩子取名為林耀。
“我又活了!”
林耀坐在帳篷內,茫然的看著鏡子中的自己。
準去的說,這是他的第三世。
第一世,他是個協警,死在了車禍中。
第二世,他是破冰行動中的臥底,費盡心機奪去了東叔的信任,一舉斷掉了整個塔寨。
最后,他功成名就,就當準備走向人生巔峰時,被車撞死在了上任的路上。
這是一次有預謀的報復行動,動手的人是塔寨村村民,這個人林耀很熟悉,他叫林勝文。
林勝文沒死,被人救下之后藏了起來。
他將一切的過錯,歸結到了林耀身上,認為如果不是林耀的出現,塔寨不會走動今天這一步。
最終,他策劃了這次襲擊,用一輛砂土車,撞上了開車赴任的林耀。
憎恨嗎?
沒有,林耀此時回想起來,現他一點不恨林勝文。
不管怎么說,塔寨都是他的家,那里有他的族人,他姓林。
因為他的臥底行動,上千人被逮捕,幾十人被槍斃,站在塔寨的角度,他死不足惜。
只是他沒有想到,對他下手的人是林勝文,死后還會第二次復活。
他依稀間記得,自己飄呀飄,好似沒有重量的氫氣球一樣。
很快,天空中閃過一道藍光,再清醒過來,他就從塔寨林耀,變成了現在的林耀。
一名出生在花旗國,因為在老家混不下去了,來到蒙大拿州討生活的年輕人。
“開工了,開工了,快點出來你們這群懶鬼!”
正想著,外面傳來喧雜聲。
說話的那人叫泰勒,是一個喜歡酗酒,管著制皮匠的工頭。
說起來,林耀也是制皮匠中的一員,他受雇于皮草商人亨利,以制皮匠學徒的身份,跟著大家來到了這片印第安保護區。
他們的目的很簡單,獵殺野獸,收集它們的皮毛,賣給法蘭西那邊的大商人。
“林耀,你醒了沒有?”
帳篷被人掀開,一個身材高大,戴著皮帽子的中年人,拿著個酒壺闖了進來。
看到林耀醒了,他臉上多了幾分笑容,開口道:“謝天謝地,你可算是醒了,你都昏迷兩天了,再這么昏迷下去,我們就只能放棄你了。”
“早上好泰勒先生,我感覺好多了,就是有點頭疼。”
林耀從床上站起來,摸了摸腦袋上的紗布。
泰勒灌了口酒,用獨特的大嗓門說道:“你既然已經醒了,那就準備開工吧,看在上帝的份上,我今天會給你安排點輕松的活計。”
聽著泰勒一副我在照顧你的語氣,林耀真想在他的鼻子上打一拳。
如果沒有他的轉世,真正的林耀已經死了。
這個可憐的孩子,兩天前被命令去山上砍伐木頭,用以搭建臨時營地。
拉木頭回來的路上,腳下一滑滾下了山坡,一頭撞在了石頭上。
這些人給他包扎一下,就把他丟在了帳篷內等死,要不是林耀鳩占鵲巢,估計前身也就涼了。
“怎么不說話,你不會想再休息一天吧?”
“我的上帝啊,你已經休息兩天了,這兩天大家都在干活,別忘了你是拿工錢的,想休息你該留在家里。”
看到林耀不說話,泰勒的態度立刻變了。
那副樣子,像極了黑心工廠的老板,在跟員工討論工資的時候。
“謝謝您的好意,我會去干活的。”
林耀整理著前身的記憶,漫不經心的回答道。
“最好如此。”
泰勒臨走前深深的看了他一眼,在他的印象中,這個有一半唐國血統的小子,溫順的就像小綿羊一樣。
今天是怎么了,語氣中居然帶著敷衍,以前在他面前可是嚇的大氣都不敢出。
“21歲,家住德克薩斯州,有個叫艾瑪的青梅竹馬的戀人,因為女方的母親反對,誓要出去闖蕩,混出名堂來再回去。”
“在外面混了三年,一事無成,現在是亨利皮草公司下的一名制皮匠學徒。”
“性格方面,不愛說話,缺乏自信,沒朋友,總是被人欺負。”
“家里有個小牧場,只是牛羊不多,在當地比窮人好過些,又比不上中產家庭。”
簡單的整理一下前身的記憶,林耀現他來到了一戰前的花旗國。
此時的花旗國,國力正從南北戰爭中復蘇。
石油大亨,約翰·洛克菲勒
銀行家,jp摩根。
鐵路大亨,科尼利爾斯·范德比爾特。
鋼鐵大王,安德魯·卡內基。
汽車大王,亨利·福特。
他們是改變時代的一批人,而現在,除了鐵路大王下線以外,其他人還活躍在商業王國中。
其中,卡內基鋼鐵公司還未達到鼎盛,jp摩根也未權傾白宮。
洛克菲勒正準備進軍海外,亨利·福特此時還是個工程師,一心想給愛迪生打工。
而他,則是大時代浪潮下的一滴小水花,在外混了幾年一事無成廢材。
“林耀,泰勒讓我喊你去廚房幫忙。”
一陣冷風吹進來,來的是泰勒的侄子威廉,一個十五歲,臉上有些雀斑,喜歡聽別人講故事,又分不清別人是在吹牛,還是確有其事的小伙子。
“好,我們走。”
林耀沒有拒絕,因為他是拿工錢的。
亨利皮草公司給他們開的價格很高,類似他這樣的皮匠學徒,每個月也有3o美元。
不要小看這個數字,現在是1888年,花旗國的人均gdp才5oo美元。
人均這種東西看看就行了,實際上月入3o美元,一年36o美元,在眼下的花旗國絕對是中等偏上的收入。
不信可以算一下,1美元是1oo美分。3o美元就是3ooo美分。
一杯普通啤酒2美分,一斤面粉5美分,一斤蔬菜4一8美分,一個奶油蛋糕是5美分。
普通的五口之家,以一天五斤面粉,三斤蔬菜來計算,五十美分足夠了。
林耀的收入,完全可以養活一家人,富余下來的錢,還可以讓他晚上去酒吧喝一杯,或者攢點積蓄給家里添個桌椅。
這還是學徒的工錢,師傅就更多了,一個月起碼能有5o美元。
當然,最賺錢的其實不是這些工人,而是負責保護工人,獵殺野獸的狩獵隊。
那些拿槍吃飯的家伙,每月能有8o美元,獵殺到灰熊,叢林狼,狐貍,豹子之類的動物還有獎金。
前身剛加入亨利皮草公司時,就準備當一名獵人,可惜他的槍法實在不靠譜。
沒辦法,只能當了制皮匠學徒,每天的任務就是幫著師傅們清理獵物的皮毛,再由師傅們將皮毛硝制,防止腐爛。
五天前,他們來到了這一區域,準備大干一場。
要是不出意外的話,他們將在這里待上三個月,直到冬季才會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