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紐約,找了個無人的巷子,林恩從天而降,而后踱步走向農舍。
只是剛到門口,林恩便看到一個三四十歲左右的光頭胖子,正在自己農舍門口徘徊。
胖子是真的胖!
一米七多的身高,重量至少兩三百磅,手里還拿著一根鐵質的拐杖,圓滾滾的身材,走起路來慢騰騰的,拐杖不時的點在地上,發出聲聲沉重的聲音。
站在那里不動時,就像是一堵墻。
他臉上帶著憨厚的笑容,一身得體的深藍色西裝,整個人看起來很平凡。
但此刻的林恩卻是有點詫異,他已經認出了這個胖子是誰。
就是大名鼎鼎的金并,威爾遜菲斯克!
他曾經在大都會幫助超人的時候,有見過金并的資料。
金并來到了布朗克斯區?孤身一人在自己家門前徘徊,這是想干嘛?
林恩不動聲色的走到門口開門,這時金并卻三步并作兩步的走到林恩面前,兩三百磅的體重速度竟然還不慢。
“嘿!小兄弟,這是你家?”
金并的聲音并不大,有點溫和,帶著笑容打量著林恩,那目光更像是打量自己的后輩。
“嗯!”林恩點了點頭,有點拿捏不準金并的想法。
他沒想到,此刻的金并竟然那么普通,就像鄰居家的肥佬。
“你是詹姆斯偉利斯的孩子?”看著林恩點頭,金并問道,瞳孔之中有些詫異,沒想到當年兒時的同伴,如今都已經有了這么大的孩子。
林恩聞言陡然一愣,隨即想到這個詹姆斯偉利斯是誰了,可以說是金并未來最親近的人,最喜歡的左右手。
林恩卻沒想到,今天竟然遇到金并私下里來找詹姆斯偉利斯,而且他隱約的記得,當初賣給他這棟農舍的主人,名字好像是帶著偉利斯這個姓氏。
當初他并沒有在意,甚至根本沒往這方面想,沒想到今天竟然跟金并扯上了關系。
想到這里,林恩連忙否定道:“不!我沒有那么大的兒子!”
金并:“……”
有點懵的金并,突然覺得自己是不是問錯問題了,還是耳朵出現了問題,但他也聽出來了,林恩跟詹姆斯偉利斯沒有什么關系。
默默的點了點頭,而后頗為懷戀的看了看眼前的這棟農舍,平淡的說道:“這棟房子我買了,可以出雙倍價錢!”
林恩自然不情愿,這里如今已經成為自己的基地了,花費了不少心血,隔壁的房子也是他買的,住的是金剛狼和鳳凰女,他不可能把這里賣掉。
“抱歉!曾經有人出百倍,我都沒賣!”林恩搖了搖頭說道,轉身就想走進院子。
金并聞言當時就愣住了,側目看了眼前的農舍一眼,足足盯了十幾秒,好似在考慮這棟農舍為什么那么值錢?
像是想到了什么,金并微微一笑,他自然聽出了林恩話里的意思,看到林恩要走,直接再次開口了。
“這里有著我最美好的記憶!也是我長大的地方,我已經二十年沒有回來了,這里對我很重要,希望你能轉讓給我?”
金并的話很平淡,表情也很淡然,還帶著笑容,仿佛是在說一件很尋常的事情,但林恩卻感受到,那平淡之后的決心。
林恩前行的身體頓了頓,有些好笑的盯著金并說道:“你確定要買?”
這是第一次有人在他面前耍橫呀,可真不多見。
“當然!”金并的眸子并不小,平靜的盯著林恩,臉上甚至帶著憨厚的笑容,像是一個死肥宅,但那簡簡單單的一個單詞,可卻讓人感受到他的決心。
“所以年輕人,我建議你最好慎重的考慮一下,不要因為不懂事,而惹下讓自己后悔的事情!”
金并說的很平靜,很溫和,就像是一個和藹的長輩,正教育后輩,詭異的是語氣之中還帶著關愛,就好像他說的一切都是真的,都是為了你好,不聽話,就會出事。
好像很簡單的表達了,不聽老人言,吃虧在眼前的意思。
這種感覺讓林恩毛骨悚然,看著金并那憨厚的笑容,林恩只覺得這個人很可怕,他覺得,就算是尼克弗瑞在他手里,都很有可能撲街。
尤其是那人畜無害的笑容,配合著那圓潤的臉,讓人一看就覺得這人很憨厚老實以及可靠!
這讓林恩的心里有些發毛,很想直接把這死肥宅給扔到太空之中。
這個地方對于金并來說的確很有意義,林恩好像記得哪部電影里,看到過金并親口說他是在布朗克斯區長大的。
當年殺死了自己父親這個黑幫小頭目,沒了庇護,輾轉流離,最后和他的媽媽一起,在這里渡過了最平靜、最開心的一段時間,那段時間里也是金并快速成長的一段時間。
隨后他像他父親一樣踏入了黑幫,短短時間就扶搖直上。
不過這一切都和他林恩無關。
聽到金并的威脅,林恩突然也笑了,唏噓的開口說道:“你知道么?百年之前,我曾帶領著我的子民,就是從這里走出去的,水里來火里去的,打下偌大一片江山,如今只剩下這么一點了,這里對我很重要!”
金并突然懵了,看著小屁孩一樣的林恩,無奈的搖頭笑道:“那你今年多大了?一百多歲?”
“怎么?不信?”林恩瞪了金并一眼說道:“不信你叫我一聲爺爺,看我敢不敢答應!”
金并的臉直接就黑了,這是什么邏輯?
想了想,金并長長一嘆,帶著一種恨鐵不成鋼的樣子,注視著林恩:“你知道什么叫禍從口出么?”
林恩聞言一愣,沉吟三秒,試探的問道:“上吐下瀉?”
金并:“……”
尼瑪?這個難道是智障少年?
金并愣了幾秒,隨即回過神來,帶著復雜的臉色看著林恩,頗有一種棋逢對手的感覺,平靜的說道:“我知道你能聽懂,年輕人要懂得什么叫適可而止!”
想了想,林恩點了點頭,說道:“這句話我同樣送給你,我知道你是威爾遜菲斯克,適可而止,對你同樣適合!”
林恩平淡的叫出了金并的名字,卻如同炸雷一般響在金并耳中,下一刻,原本平凡的金并,氣息陡然一變,整個人散發出一股強大威勢。
仿佛是一座肉山,下一刻就會崩塌,把人壓成肉餅。
“你是誰?”金并身上的氣勢一閃而過,整個人恢復了平靜,十分冷靜的說道:“跟蹤我?我不記得有你這么一個仇人!”
“不要自我感覺太良好!你憑什么覺得我這么一個大帥哥,會跟蹤你這個死胖子?”
林恩有些無語,這些大佬估計每個人都有被迫害妄想癥。
金并的神色,微微一滯,瞳孔閃爍一絲冷意,自從他親手把一個叫他死胖子的混蛋,打斷四肢,掛在鐵籠子里,養成一個二百磅的胖子,又親手一刀一刀的把他割成一百磅,活活疼死之后,何時還有人敢當著他的面喊他死胖子?
但是現在,一個十五六歲的孩子,竟然面不改色的喊他死胖子!
面無表情的金并,突然笑了起來,溫和的說道:“很好,你很有膽量!”
沒有狠話,反而還在笑,若不是林恩聽到金并的心臟,瞬間快速跳動了幾下,根本都看不出他在生氣。
“我一直都這么有膽量,你要打我么?”林恩好奇的詢問著。
“呵呵呵!”金并突兀的笑了起來,臉上也并沒有多少表情,讓人看不透他的想法,淡淡的說道:“我還不會跟一個孩子計較!”
“是么?”林恩聳了聳肩,松了一口氣說道:“那可真是太好了,不然我只能把你打死了!”
說完,林恩直接轉身走進農舍直接把門給關上了,留下原地一臉愣神的金并。
“我聽到了什么?”
金并再次懵了,他威爾遜菲斯克今天竟然聽到了,一個孩子要打死他!
“呵呵呵!”金并突然又笑了,笑容顯得很憨厚,說出的話卻帶著一股莫名的意味:“有意思!”
而后金并直接打了一個電話,嘀咕了幾句,又默默的看了幾眼農舍,這才離開。
他不知道,他嘀咕的話,已經一絲不差的傳到林恩耳中。
“調查我?”林恩搖了搖頭,不惹他還好,真惹到他,直接打死!
他,林恩,可以很霸氣,還不會側漏!
……
唔,成績不理想啊,比起同期的書差很多,看來寫的不怎么樣……別人都上萬粉絲了……這本,真的差,是節奏太慢了還是寫的沒啥爽感?陷入自我懷疑中………